民國元年(1912)
9月,幾百名清朝遺下的散兵遊勇侵擾獅嶺圩、五和圩,均被擊退。
三華店徐氏族人在新街車站東側撥地營建新民埠。徐茂均聯絡三華店、大塘邊、橫潭等村集資組成「大安公司」,開發商業。
民國2年(1913)
新街兆豐米機使用內燃機作碾米機動力。
宋文舫在瑞嶺創辦國選書院,後與牧師祈裡平(美國人)所辦的英文書塾及黃金愛所辦的女塾合併為新民學校,後又改名為華南小學。
秋旱,三華店村徐姓與畢村畢姓因水利爭執,釀成械鬥。雙方族大人多,且各邀集本縣及鄰縣親朋前來助陣,其勢愈烈。廣東督軍龍濟光派兵彈壓,事方寢息。
民國4年(1915)
5月,儒林村豪客朱記龍聯絡梯面李六、獅嶺鍾泗等100多人乘虛襲擊縣城,遍搜知縣不獲,縱火焚燒縣衙後退出。
入夏,淫雨成災。西、北江水暴漲,清遠石角堤崩決,巴江、流溪河泛濫,赤坭炭步、新華、小布、李溪一帶盡成澤國,人畜傷亡甚多,塌房數以萬計。早造水稻失收,禍害嚴重,史稱「乙卯大水」。
花縣民辦裕成石礦場在赤坭開辦,場內用有軌機車運輸。
民國5年(1916)
桂軍陸榮廷部與滇軍李烈均部聯合反對龍濟光署粵,李部南下,佔軍田、新街。龍軍敗退時燒新民埠。
民國8年(1919)
花縣首屆運動會在橫潭圩舉行.
民國9年(1920)
10月,鐵爐等村農民8人,某日路過百步梯被土匪王寧等擄人勒贖,除1人生還外,其餘因無錢被匪殺害。
11月,國民黨花縣區分部在三華店舉行成立典禮,孫中山派特使張繼、徐維揚參加,並慰問原同盟會烈屬。
冬,王福三(九湖人)在鄉倡辦「自衛農團」,成立「九湖村自治會」。
桂軍馬濟部與粵軍交戰,桂軍敗退時燒新民埠。
民國10年(1921)
3月,徐茂均倡辦「廣東省花縣共產農團」,主張「聯絡貧富,立為一團,共享天和幸福」。隨即在沙坪莊創辦公益新村,率先獻田30多畝辦農場,號召公私田地歸集體共有。不久,試驗失敗,農團解散。
花山洛場村旅美華僑集資創辦美成小學。
孫中山及隨員一行途經南陽莊抵新民埠。
國民革命軍某部在鍾村誓師北伐。
民國11年(1922)
3月14日,徐茂均代表農村團員出席廣東社會主義青年團成立大會,並表示「不搞溫情的改良,要進行階級鬥爭」。
新民埠重建。
民國12年(1923)
4月16日,桂軍沈鴻英抵新街宣布就任北洋政府「廣東軍務督理」,通電迫孫中山下野離粵。4月19日,滇軍楊希閔部奉孫命與桂軍戰於軍田,沈軍敗退時燒掠新民埠。
4月,侯桂平(布崗村人)在廣州參加中國共產黨,成為花縣籍的第一個共產黨員。
民國13年(1924)
1月,陳道周(仙閣村人,社會主義青年團員)以國民黨中央農民部特派員身份回花縣開展農民運動。陳在仙閣村育群小學任校長,在教員、學生中開展建團工作。
3月,國民黨中央執委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成立農民運動委員會,擇定花縣為農民運動重點地區之一。
4月28日,社會主義青年團花縣支部成立,選嚴湛芬任書記。
4月,王福三在九湖村率先成立村農民協會。隨後,元田、寶珠崗、田螺湖及二、三區各村紛紛成立農民協會。
7月,縣人王鏡湖、侯風墀、侯靜山、王振柔參加廣東農民運動講習所第一期學習。
8月,花縣豪紳在坪山圩均和書院組設「花縣民團總局」及「花縣田主業權維持會」(簡稱「田主會」)。龍口村人江俠庵任會長兼局長。
10月19日,花縣農民協會(簡稱「農會」)在九湖村成立,阮嘯仙出席大會,王福三當選為縣農會副執行委員長。會上通過實行「二五」減租及組織農民自衛軍等決議。
10月下旬,花縣民團江錦棠等糾集四五百人突襲九湖村縣農會。王福三在群眾掩護下得脫,農會被搗毀。
10月,廣州商團暴亂時,花縣民團企圖破壞新街段鐵路,縣農會制發傳單加以揭發,並組織農軍護路,使駐韶關的北伐軍能及時回穗平叛。
歷孔昭度、馬標、符矩存三任花縣縣長主修的《花縣誌》十三卷書成,曾任廣東督軍兼省長的湯廷光(石湖山村人)兼任修志局長,總纂利璋。
是年底,中國共產黨花縣小組成立。
民國14年(1925)
春,中國共產黨花縣支部在仙閣村成立,書記陳道周。
1月18日,國民黨中央農民部特派員黃學增和花縣農會王福三在公幹途中遭民團伏擊,王福三慘遭殺害。同日,張九等率民團襲擊縣農會不逞,轉向元田村洗劫。
3月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派盧季循、劉伯強、江漢如、黃伯華等回花縣發展黨員200多人,組成區黨部4個,區分部18個。
4月18日,國民黨花縣黨部成立,選擇兩龍圩為開展中國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宣傳活動地點,結合慶祝「五·一」節進行。
7月26日,社會主義青年團花縣地方委員會成立,團廣州地委書記黃居仁出席。會議選舉黃伯華任團委書記。
花縣新學生社在國民黨縣黨部成立,負責人盧季循,成員多為縣立第一高等小學學生。
8月16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學生旅行團到達花縣城,18日召開農工兵學聯歡大會,聲援當地農民運動,有10多個團體共2000多人參加。
8月18日,國民黨中央黨部特派韋啟瑞為代表到花縣辦理「王福三被害案」。「田主會」理屈詞窮,終於接受縣農會提出的解決條件。
8月31日,粵軍某營長因其妻被土匪綁架,遷怒於橫潭圩群眾,帶兵入圩槍殺13人。民情激憤,經省派員查處,營長伏法。
9月3~4日,花縣農會恢復典禮及花縣農民代表大會假座國民黨縣黨部舉行。會議通過援助省港罷工,追悼廖仲凱,公葬王福三等議案。彭湃代表省農會作政治狀況及工作計劃報告。
9月26日,縣農會在花城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選侯立墀為縣農會委員長。會後到九湖村舉行公葬王福三大會,由省農會代表阮嘯仙主祭後,抬柩巡行至花城紗帽嶺安葬。
民國15年(1926)
4月17日,花縣各區農民協會代表大會在縣城召開,選舉出席省農會第二次代表大會代表。民團張九等封鎖城門,圍困代表。省農會電請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加以制止。
8月26日,民團藉口農軍刨了楊村一戶地主的芋頭地,翌日糾集300多人持械向楊村農民協會進攻。各村農軍前往支援,激戰4晝夜。民團敗退後又糾集800多人向寶珠崗、元田等13條村進攻,殺人放火,農民死傷100多人,2000多人流離失所。時人痛稱為「花縣慘案」。花縣農會派代表向國民政府請願。
8月29日,花縣農軍前往坪山圩找民團總局算帳,當前鋒到達洛場村時,民團總局請出縣長李思轅阻止農軍行動。
9月1日,以國民黨中央農民部鄧良生為主席、省黨部王嶽峰、省農會彭湃、省團務委員會關元臧、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伍觀淇等組成「花縣慘案」調查會,率第一軍第二十師第六十團第二營(營長雷德)開抵花縣。
9月2日,民團劉志強糾集幾百人企圖往九湖襲擊縣農會,途經天和圩時洗劫商店,雷營長派第六連截擊之,民團潰散。
9月5日,伍觀淇之副官魏堯勵途經洛場村時,被民團誤作彭湃而遭殺害。
9月11~13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派第二十師參謀長朱棠,第六十團團長李杲、特派員李偉山,協同「花縣慘案」調查委員、花縣縣長等在坪山召開民團、農會代表會議,民團代表具結承擔賠償農民損失。
9月20日開始,廣州市《人民周刊》24、25期登載了彭湃撰寫的《花縣團匪慘殺農民的經過》。文中揭露花縣民團胡作非為事實,指出花縣民團將不會履行賠償責任。事後證明不出彭之所料。
花縣運動會在兩龍圩舉行。
民國16年(1927)
春,由旅美歸僑劉廣禎等創辦的僑辦思明小學新校舍建成並正式上課。
6月10日,國民革命軍李務滋團會同縣民團總局在縣內「清鄉」,調動幾千人向農會所在鄉村分頭掃蕩。農軍奮戰不敵。楊村、九湖等農會領導人被捕犧牲。縣農會撤往魚笱莊,8月26日再撤至上古嶺。
11月15日,軍隊、民團再攻上古嶺,農軍寡不敵眾,隨中共花縣黨組織轉移往公益村。軍隊、民團恣意奸淫擄掠,方圓十餘裡一片火海,農民紛紛外逃。
12月1日,劉綏華、黃伯華等率領花縣農軍100多人到達清遠縣葫蘆嶺,支援清遠農軍暴動。
12月3日晨,花縣農軍與清遠縣石板鄉農軍聯合攻打清遠縣城南門,衝進縣衙,抓到縣長陳守仁,繳獲縣府大印。同日,敵援軍潘伯良部來援,花縣農軍與之激戰後撤返花縣。
12月10日,王果強、劉綏華、危少倫、劉勝侶、侯炳坤等帶領花縣農軍100多人夤夜奔赴廣州,於11日黎明到達投入中共領導的廣州起義戰鬥,是日與廣州工人赤衛隊聯合攻入省府。在戰鬥中捕獲花縣惡霸洗少雄後予以槍決。
12月12日,花縣部分農軍奉命馳回花縣,執行破壞粵漢鐵路任務。花縣中共黨組織在公益村召開緊急會議後,派黃伯華、徐樹桂等率領三四十人攜帶工具星夜趕到軍田車站南邊大逕橋,撬去鐵軌數十丈,使當晚滿載南下廣州之敵援軍列車僵臥於軍田車站,從而為起義軍的防守和撤退爭取到寶貴時間。
12月14~15日,廣州起義隊伍約1200人陸續撤抵花縣城。起義隊伍進入花縣東部途中,遭到民團截擊。
12月16日,花縣農軍配合廣州起義隊伍摧毀花縣民團指揮部,收繳武器一批。同日,起義隊伍與花縣中共黨組織在縣立第一高等小學舉行黨的聯席會議,商討部隊改編和今後行動問題。會議決定起義部隊改編為中國工農紅軍第四師,下轄三個團,並確定了師、團幹部名單。花縣農軍骨幹100多人參加紅四師。
12月17日,在縣立第一高等小學廣場召開紅四師成立大會。翌日,由劉綏華作嚮導,紅軍經從化、龍門縣繞道南下海豐縣。紅軍開拔前,送給中共花縣縣委長短槍一批,以加強地方武裝力量。
湯世恩(石湖人)、庾佐新(新太人)在赤坭圩創設「生發」陶瓷窯。後因其所生產的琉璃瓦及彩釉瓦筒特優,為興建廣州中山紀念堂所選用。
民國17年(1928)
2月16日,因叛徒告密,設在公益村的中共花縣委員會被廣州警察局300多人包圍,當場逮捕11人。領導人侯立墀、劉勝侶、王炳坤、徐廣楠、徐廣暢及省委派來的陳漢元等被捕犧牲。
4月,縣長方德華、國民黨清黨委員會主任江光祖聯合進行「清黨清鄉」。中共黨員、農會幹部及農軍紛紛被捕。
6月,中共廣東省委派張耀及鍾杞榮、謝倫等回花縣恢復黨組織。8月,鍾、謝在大塘邊的一間毛巾廠中被捕犧牲。
民國18年(1929)
3月,花縣縣立中學在縣城創設。校長鄧錫榮。旋奉省教育廳命培訓師資,乃於翌年把中學改為縣立鄉村師範學校,校長徐維嶽。1934年,鄉村師範學校改為花縣初級中學。
5月20~21日,桂軍白崇禧部與粵軍陳濟棠部在花縣赤坭、白坭一帶激戰。粵軍第八旅副旅長方偉陣亡。桂軍是役敗退。
9月11日,花縣教育會成立,會址花縣城,執委為鄧錫榮等4人,會員共65人。
12月12日,張發奎率部自鄂省南下聯合桂軍攻粵。張部攻花縣兩龍一帶,桂軍攻赤坭、白坭一帶。攻守雙方投入兵員共10萬多人,場正面闊達40公裡,陳濟棠坐鎮新街指揮作戰,激戰兩日一夜。13日,張桂聯軍敗退。花縣農民被拉夫甚多,並有傷亡。
廣(州)花(縣)公路沿線架設電話線,花縣境內線路通至6個公所。
民國19年(1930)
3月8日,省府公布花縣田畝共3560頃,應徵田賦92768元。
6月,中共廣東省委派沙偉文、王佐才在田螺湖村組成中共花縣行動委員會,以配合城市起義。行動委員會為沙偉文、王佐才、曾梓華、黃橋輝、沈典等5人,沙偉文任書記。王寵任赤衛隊長。10月,沙、王二人前往香港匯報工作途中被捕犧牲;田螺湖遭查抄,沈典被捕犧牲。
暑假,花縣首次舉辦國語講習所,為推行普通話而培訓教員,為期42天。
花新公路自花城經龍口至新民埠全線路段築成通車。廣花公路自廣州流花橋畔至花縣龍口段築成通車。
民國20年(1931)
巴江五和大橋建成.
7月1日,北江水漲,清遠石角圍崩決,花縣西隅一帶被淹,馬溪村水位比1915年(乙卯)只低0.3米。
是年,省政府核定縣等編列,以面積、人口、財賦三種為核算標準。花縣被列為三等縣。
民國21年(1932)
8月29日,花縣參議會成立。
花縣水利籌委會在縣城成立,負責人江次球。計劃並施工引梯面流向清遠縣的水源回灌花縣,譽為「清水淋花」。年餘後,因經費無著停工。
坪(山)回(龍)公路通車。
花縣第三屆運動會在兩龍舉行。
梁植初(三輒村人,省體專生)獲省第十一屆運動會男標槍第一名,次年(1933)參加全國運動會獲男甲十項運動第五名.
旗(嶺)新(街)公路及石(清遠縣石角)軍(田)公路先後通車。
旗嶺圩建成,經費多由僑胞集資。
5月,航商羅華堂在廣州成立民生煤礦股份有限公司,開採花縣大嶺煤礦,礦區55公頃多,率先使用機械運煤。
民國23年(1934)
陳濟棠部屬與臺灣商人合股在畢村蔗區開設中國製糖有限公司.
六、七月間,西、北江水患,花縣災情嚴重,國民政府及省政府撥款賑濟。
秋,花縣第四屆運動會在炭步茶山舉行。
是年冬,粵省軍政首腦陳濟棠相信花縣芙蓉嶂好「風水」之說,斥巨資營壙將其母之骸骨移葬於土地壇。
民國25年(1936)
12月28日,國民經濟建設運動委員會花縣支會成立。縣長崔廣秀兼任會長。
12月31日,花縣首次集體結婚典禮在縣政府禮堂舉行。證婚人崔廣秀,有幾百人觀禮。
民國26年(1937)
3月1日,花縣禁菸委員會協同縣兵、保安隊分頭到各鄉強令菸民(吸鴉片者)登記,挨戶具結,限期戒菸。但效果甚微。
4月,省農村合作委員會花縣合作示範區成立。隨後成立了李婆洞、曹洞等8個土煙生產合作社及南陽莊、龍口等8個村信用合作社。廣東省銀行發放土煙合作貸款共33245元,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共5354元(均粵幣)。
7月1日,廣東省政府核定花縣等級照舊不變,仍屬三等縣。
7月1日,縣政府在縣城舉行縣衙署重建落成及新建中山公園開幕典禮。公園內建有十八烈士亭一座以紀念黃花崗之花縣籍烈士;又將縣城南門之路改名為「秀全路」以紀念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
7月7日,抗日戰爭爆發。30日,花縣成立「禦敵救亡委員會」。大會通過電慰「七·七」將士等決議。隨即組織宣傳隊到各圩市宣傳抗日救亡,組織戰時公路運輸隊、防空救護隊等。
7月,廣東省教育廳、中國社會教育社、中山大學聯合在花縣建立鄉村教育實驗區。其總部設龍翔市(今清㘵村)。基礎學校在南陽莊,青年學校在龍口村。
花縣新生活運動促進會通令全縣團體、學校實施「三化」(生活軍事化、生活生產化、生活藝術化)方案。
9月15日,縣政府為普及軍事化,實施全縣壯丁軍訓。每鄉分期抽壯丁12名集中訓練兩個月,首期受訓600多人。
花縣各界認購公債兩萬元,10月17日,上繳省政府1萬元。
10月6日,日本飛機(以下稱「日機」)4架首次空襲花縣,在新街投彈,4枚。隨後,新民埠被炸毀店鋪多間。
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第一八七師政訓處組織花縣抗日救亡宣傳隊,在縣內宣傳抗日。
12月3日上午,日機,8架轟炸粵漢鐵路軍田車站;12月15日,轟炸新街車站。此後,日機頻襲粵漢鐵路,炸毀列車、路軌及車站,鐵路附近的商店、民房多被炸毀,群眾續有死傷。
12月25日,縣政府通令各鄉實行燈火管制。
民國27年(1938)
2月16日,省保安第六團在新街擊落日機1架。
3月,花縣學生宣傳隊、婦女救護隊、廣東青年抗日先鋒隊花縣支隊等相繼成立。
隸屬廣東省第二遊擊區的花縣抗日自衛團統率委員會成立,下設1個支隊,轄2個大隊及1個獨立中隊。黃啟良(烏石村人)任支隊長。6月,選送林冠卿等33人往省參加軍事訓練3個月。
3月27日,新民埠遭日機12架轟炸,損毀商店6間,死7人,重傷9人。是月下旬,日機炸毀芙蓉嶂集賢村吳姓宗祠,死3人,傷數人。4月11日,日機投下燃燒彈。新民埠盡毀!樂同圩店鋪亦被炸毀大半。
5月,全縣6個區縮編為2個區,分轄52鄉1鎮。
7月7日,抗戰周年紀念日。花縣各界聯合籌建的抗日陣亡將士紀念碑在兩龍圩南閘口舉行奠基典禮。
8月13~16日,花縣各界舉行「八·一三」獻金救亡運動,共獻6000多元。
10月10日,縣城首次遭日機轟炸,縣立中學、縣監獄及店鋪幾十間被炸毀,死傷過百人。同日,坪山圩亦被炸。
10月,花縣駐軍奉行「焦土抗戰」,破壞縣內各處公路。
10月23日,廣州淪陷。花縣政府遷往國泰㙟夏村。
10月28日,花縣抗日自衛團第六中隊協同番禺縣抗日自衛隊在人和橋北岸多次抗擊日軍北進。自願參加抗敵的南陽莊、清潭等有村民7人殉國。
黃啟良率抗日自衛隊員協同番禺縣抗日自衛隊據守流溪河北岸的人和、江村、高塘,抗擊日軍10天。
11月1日,廣東省救護委員會花縣分會成立。主委唐佩梓。至1941年6月,花縣搶救難民11次,共1295人。其中兒童1223人,多安置到廣東省兒童教養院。
11月初,日軍以一旅團兵力分東西兩路夾擊花縣,於7日佔領新街車站,繼而東佔石角圩,西佔文岡村。15日起,日軍侵擾龍口、新街、獅嶺、赤坭、白坭等地,沿途燒殺擄掠,白坭、國泰圩被毀房屋過半,赤坭圩只剩商店1間。
11月12日,日軍300餘竄犯炭步圩。廣東省稅警團楊排長率一個加強班在圩口伏擊之。日軍死傷80多人,楊排長等16人悉數為國捐軀。日軍獸性大發,縱火燒毀炭步圩房屋過半。
12月,國軍在大水坑村擊落日機1架,飛行員2名喪命。隨後日機多架狂炸附近村莊,死60多人,毀200多間房屋。
民國28年(1939)
年初,國軍拆毀花縣城牆及百步梯部分石級,以利戰守。
日軍在龍翔市及魚鍾潭村各設大本營,設花縣維持會於東蓮塘村。維持會長曾國平。
4月5日,日機濫炸獅嶺地區。羅仙荊門莊、長崗圩死傷群眾60多人,馮村三稔園死傷50多人。
4月5日晚,國軍第一五二師一個加強排,潛入大塘邊村,偷襲魚鍾潭。次日,雙方在大塘邊村展開激烈巷戰,國軍擊斃日軍隊長巴岡後撤出。日軍在村中見人就殺,燒村4晝夜。
國軍部屬劉破浪等在白坭擊落日機1架。
4月20日,日軍向縣西部進軍,到處殺人放火,華嶺村民38人被殺。秋,日軍佔石角圩,盡毀圩內屋宇用以構築碉堡、營房。
國軍第六十三軍第一五二師以1營兵力在蛇頭嶺伏擊進犯旗嶺的日軍。日機3架輪番轟炸,國軍傷亡40多人,後撤。旗嶺圩屋宇多被日軍拆毀。
7月,日軍完成東起石角沿山下嶺、龍口、新街、五和至文岡等地制高點與南海縣逢湧相連橫貫花縣的封鎖線,總長40多公裡。沿封鎖線大都設鐵絲網。「線」之南部屬淪陷區,北部屬半遊擊區。沿「線」兩側一二公裡內,田園荒蕪、人煙極少。文岡等村民被日軍迫令全部他遷。
8月17日,汪偽花縣政府首次召開行政會議,推行自治聯防、教育、建設等偽政。會後派出宣撫班下鄉宣傳「日華親善」、「和平反共建國」之賣國宗旨。
8月底,國軍,1個營在百步梯迎擊日軍,阻其登山北進。日軍改從福源水、高百丈、曹洞三路合圍。國軍苦戰10小時,傷亡200多人,駐守曹洞的1個排全部為國捐軀,百步梯失守。
10月16日,國軍在西坑王子山抗擊日軍,戰況激烈,國軍兩連官兵殉國,日軍多有死傷。西坑失守。
11月23日,日機12架再襲花城及兩龍、坪山等圩。是日為花城、坪山圩期,花城死傷百多人,坪山亦有數十人遇難。兩地共毀店鋪數十間。
12月4日,小㘵等鄉部分保長聯名向省綏靖公署控告縣長黃基貪贓枉法。黃被撤職。繼任縣長鄧飛鵬是月底電報省府,說黃等已挾公款、帳冊及公槍潛逃,無法交接。
民國29年(1940)
8月4日,汪偽花縣政府在蓮塘新村成立,偽縣長孫承治,偽聯防大隊長曾國平。
8月,縣平抑物價委員會成立。
縣政府將全縣分為花山、獅龍、巴江3個區,分轄53鄉1鎮。
冬,國軍一五六師四六七團由何排長率一排戰士在赤坭蓮塘西部金魚崗伏擊竄犯鄰縣之日軍,斃日軍20餘人。何排長及,6名戰士犧牲。
年底,縣政府從㙟夏村遷往崗頭村。
民國30年(1941)
夏,日軍向北推進,封鎖線北移。
縣內流行天花病,僅芙蓉嶂一帶患者200多人。
5月25日,駐守源洞(今紫西村)一帶之國軍一五二師九○七、九○八兩團抗擊日軍。日機6架助戰。雞公山上敵我雙方展開肉搏戰,互有死傷。國軍撤退。
6月,日軍在一天內到封鎖線外的小㘵村抓走7名農民,押返封鎖線後用水淹死,造成七屍八命。
9月1日,縣長鄧飛鵬貪汙懼上頭查究,槍擊其秘書不死。鄧被撤職他調。
秋,日軍在中洞山常遭遊擊隊伏擊,獸性大發,濫殺山下村民30多人。
冬,中共廣東北江特委派何俊才任清(遠)、三(水)、花(縣)邊區特派員,在花縣赤坭下巴水村建立以來炳垣為書記的黨支部,成為抗日戰爭時期花縣境內唯一在工農中建立的共產黨組織。
是年,省府因花縣部分地方淪陷。將花縣降為四等縣編列。
民國31年(1942)
5月,汪偽政府在縣淪陷區內開設日語學校5所,學生222人。
6月1日,日軍再進攻縣城。國軍一五四師某部300餘人奮力抵抗,被圍殉國。2日,縣城淪陷。
9月,縣長江世榮侵吞軍谷折價20多萬元事發,槍殺秘書何某後投水自盡。駱應釗任花縣代理縣長。
11月1日,汪偽縣長孫承治去職,章啟秩繼任。
12月11日,日機轟炸國泰圩,商店、民房被毀過半。
12月下旬,國軍第一五七師第四六九,第四七一團與縣自衛隊配合夜襲日軍石角據點,打死日軍倉管員3名並俘翻譯官一對夫婦,繳獲槍械一批,戰馬幾十匹,燒毀糧油物資一批。
冬,花縣政府從崗頭村撤往清遠縣德和鄉擔水坑。
全縣改設3個行政區,分轄51鄉。
民國32年(1943)
縣內中、東部地區春旱,晚造又因蟲害失收。窮人採竹米、野菜充飢,加以痢疾流行,民眾死亡甚多。芙蓉嶂一帶死幾百人;梯面一帶餓死10多人,兒童被販20多人。
3月8日,汪偽縣政府從蓮塘新村遷往坪山厥穩莊。
日軍在中洞設軍營,並派兵進駐赤坭圩、皇母山、蓮塘等地。
縣內各地大種罌粟(鴉片),半淪陷區有七成農戶種植。
中共北江特委派廖宣到花縣秘密活動,恢復和發展黨組織及武裝力量。
12月28日,黃竹湖村(現屬花東鎮)被日軍蹂躪,村民28人被殺,房屋被燒過半。
國民黨第七戰區挺進第四縱隊直屬大隊於某日暗埋地雷於軍田火車站。事發,附近村民被日軍屠殺50人。
民國33年(1944)
春,中共花縣支部由廖宣。盧克文負責在青年學生中組織「樂群互助社」。12月,該社以「三民主義青年團行動隊」名義組成武裝中隊,隊員30多人。不久,被國民黨別動隊派兵圍捕,中隊長王星文在突圍中犧牲。兩組織活動中止。
6月,縣政府從清遠撤往四會縣威井鄉.
秋,全縣淪陷。日軍的封鎖線再向北擴展,從梯面山區至白坭橫貫縣境與三水縣蘆苞鎮連接。
9月,國軍一五四師第二營於某夜偷襲丹竹壩日軍炮樓未遂,國軍傷亡數十名.
三華店村徐氏族人撥公嘗地在原新民埠之東北角建成「新華市」。
民國34年(1945)
4月9日,省府主席李漢魂密令馬專員,以勒收行水罪將花縣縣長駱應釗扣留解省.
7月下旬,盟軍飛機空襲新街火車站誤傷趕集群眾10餘人。
10月8日,國軍新一軍某部開抵花縣收繳日軍武器及軍用物資,並將日軍及其眷屬押赴廣州.
10月10日,花縣各地民眾慶祝「國慶節」及抗日勝利,一時到處歡騰。10月下旬。花縣政府從四會遷回花縣。縣長江廣材借用三華店村資政大夫祠權作縣衙。
11月,縣立中學在三華店村南山書院復辦。1946年遷往魚鍾潭村。1948年秋遷回花縣城。
冬,省府主席羅卓英宣告前花縣縣長駱應釗無罪釋放。
12月,省府圈定江起鵬。徐旭勳為花縣臨時參議會正副議長。參議員有江犖等五1人。
12月2日,三華、畢村鄉長向廣州行營指控縣長江廣材瀆職殘民。江被撤職,沈銳繼任。
民國35年(1946)
1月1日,下午6時許,粵漢鐵路廣源段51次客車南行至軍田、樂同兩站間,被50多名匪徒持械搶劫,5個車廂旅客的財物被掠一空,省府要人黃範一、謝鶴籌所攜長短槍10多杆被搶走。案發後轟動全國。
縣中、西部春夏苦旱,竹樹開花,農作物失收,有多人餓死。
5月,花縣東部地區的共產黨組織,劃歸中共廣州市委領導。潘達任花縣特派員。
6月24日,花縣《華聲報》創刊發行。社長徐旭勳、總編輯鄧詒中,社址設三華鄉公所內。
6~7月,赤坭圩發生船艇被劫案3宗,商店被洗劫案共6宗。
7月,花縣3個行政區撤銷,改為縣直轄24個大鄉。
9月,花縣私立巴江中學在赤坭荷塘村創建,校長劉厚德。1947年該校遷往三和莊,1948年再遷往炭步茶塘。1949年經省教育廳批准為縣立巴江中學。
9月中旬,廣花公路公共客車在小㘵附近遭匪劫;29日,行駛廣州至白坭的客貨輪渡在炭步附近河面被劫。
10月,全縣清查戶口,頒發國民身份證,並實行連保連坐的戶口管理制度。
花縣臨時參議會聯名向省控告縣長沈銳貪汙瀆職。冬,沈銳去職。
民國36年(1947)
縣長林志君決定縣府設在橫潭並組成「縣治營建委員會」。9月,建成縣府頭門一座。
2月26日,花縣赤坭鄉自衛後備大隊成立,縣長、警察局長參加典禮及檢閱儀式。隨後各鄉自衛後備大隊先後成立。
縣長任命利樹宗主持「花山水利協會」。7月,「清水淋花」第一期工程開工,年底竣工。後因經費無著停辦。
4月7日,軍政部廣州特派員辦公室派武裝人員將省建設廳委花縣政府代管的接收日軍西嶺煤礦的機器等物資強行用卡車搬走。事後,中央後勤部調處無效。
7月1日,花縣第一屆參議會成立。參議員27名,徐維嶽任議長,葛少垣任副議長。
7月,全省各江水漲,花縣受災鄉鎮11個(7萬人),被淹稻田52990市畝。省分撥花縣賑災款額國幣7000萬元,賑米2160市擔。
8月開始,全縣24個鄉先後改選鄉長,由縣府發給當選證書,同年11月15日聯合宣誓就職。
8月21日,國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事務所成立。9月,選出徐維揚、江思聰、黃藝博、譚生林、駱應釗為「國大」代表候選人,最後,省政府圈定徐維揚、黃藝博入選。
冬,中共廣州市委在南陽莊、清潭等地建立廣州郊區武工隊。
縣長林志君因貪汙被撤職。
民國37年(1948)
1月7日,副參議長葛少垣指控卸任縣長林志君貪汙瀆職,並舉出其「中飽救濟物資」等七條罪狀。
1月8日,新任縣長杜湛津在參議會上作施政報告。9日,組成清算林志君任內帳目委員會。
縣政府採納參議會建議組成花縣文獻委員會,修纂花縣史志,由江俠庵主持。此後,未有任何史料公布。
3月初,省田糧處認定白坭、梯面為不靖地區,改徵實(實物)為折價徵收國幣,以利解繳。
3月22日,省法院對林志君提起公訴,林在廣州畏罪潛逃。4月4日,緝獲林的秘書宋某解省法院提起公訴。
7月1日,縣政府經省府批准將縣治遷回花城。縣衙暫設西壇村張家祠。
國幣不斷貶值,市面交易多用港幣,或以貨易貨。政府規定米價以國幣為本位。7月15日,花縣中米零售標價每市擔國幣1160萬元。
7月18日,縣參議會同意縣府從糧倉提取積穀及發起募捐,以充「戰亂建國委員會」及自衛隊經費。
8月,廣東省銀行花縣地方金庫從三華鄉遷往縣城。19日,發行金圓券。23日,回收國幣,以金圓券1元兌入國幣300萬元。
8月,中共番禺工委派駱展翔等在花縣赤坭、獅嶺等地建立武工隊,以「南三花人民遊擊隊」名義進行活動。
9月,花縣縣治營建委員會成立,主任委員杜湛津,副主任徐維嶽。發行獎券及募捐以籌建縣城花城。
同月,花縣《華聲報》改名《花縣新報》,董事長劉連城,社址設花城。
11月,金圓券急劇貶值,市面10萬元只值港幣1角,交易流通以港幣為主,而港幣缺輔幣,各公所及較大商號自製信用小鈔流通。
花縣第五屆運動會在花城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