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
主任李鐵路被開除黨籍
本報訊 從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日前,運城市紀委監委對新絳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鐵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鐵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漠視黨的規矩,因個人建議未被採納,對組織產生不滿情緒,未按規則列席黨委重要會議;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謀取職務;違規參與民間借貸並獲取大額利息;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拍賣、手續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鐵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運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運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鐵路開除黨籍處分,調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終止其新絳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