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第1號部令,發布了首個部門規章《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這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深入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而出臺的,將於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探索活態傳承的新途徑
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對歷史文化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進行區域性整體保護,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非遺保護制度。十多年來,我國已批准設立了2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各省(區、市)也設立了146個特色鮮明的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把文化生態保護區制度這10多年探索和實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定下來,上升為部門規章,十分必要。」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魁立認為,改革開放40年來文化領域取得一批開拓性、引領性、標誌性的制度創新成果,把這些成果固定下來,體現了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同時也表明要繼續高揚改革旗幟、銳意進取創新,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越走越寬廣。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通過38條具體條款明確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指導思想、責任主體、主要任務和措施。比如:加強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加強理論和實踐研究、開展自評報告等措施,完善工作保障機制;實施非遺記錄工程、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傳統工藝振興計劃、開展分類保護、服務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等措施,加強非遺傳承實踐能力建設;組織開展非遺主題活動、品牌活動、搭建展示平臺、推進普及教育等措施,加強非遺傳播宣傳。
其中的「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是近4年來文化部、教育部大力推行的研培制度,自2015年至今,全國參與高校共計舉辦研培班590餘期,培訓學員2.5萬人次,加上各地組織開展的延伸培訓,共計覆蓋傳承人群7.1萬人次。通過非遺保護與現代教育的跨領域融合,按「強基礎、增學養、拓眼界」培養原則,使傳承人的技藝水平、產品設計、製作能力、市場意識逐漸增強,一批優秀學員成為各地非遺保護傳承的領軍人物和中堅力量,不斷湧現「培訓一人,帶動一片」的現象,探索出一條「活態傳承的新途徑」。
值得一提的是,在管理辦法中,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並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採用了「動態管理制度」,對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實施和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獎懲分明:建設成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並給予重點支持;因保護不力使文化生態遭到破壞的,將嚴肅處理,並予以摘牌。
突出整體性保護
「晉中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是2010年文化部批准在晉中、太原、呂梁三市19個縣(區、市)建立的,文化區域概念上被泛指為「大晉中」。其文化具有歷史典型性、資源多樣性、遺存傳承性,在中華民族文化格局中佔有突出地位,是華夏傳統文化的典型代表和重要組成部分。
徽州「一府六縣」,是徽州文化孕育和發展的主要空間。「徽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是我國第一個跨省區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跨安徽和江西兩省,在「徽州文化圈」涉及的地緣範圍,開展以非遺保護為主、全面的整體性保護工作。
打破條塊分割障礙,突破行政區域界限,以開放性、系統性思維建立的「文化生態保護區」,突出了「整體性」保護的概念。《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在「總則」中開宗明義: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應堅持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也保護孕育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實現「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目標。
「從項目化到整體化,避免了碎片化、單一化管理,將非遺及其得以孕育、滋養的人文環境進行整體性保護。」在北京大學教授高丙中看來,只有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不管是否被列為保護項目,都能受益,都可以在大環境中百花齊放、千樹競秀。
為了保證「整體性」的實現,在實踐中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要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為此,《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在第三章「建設與管理」中,用了17項條款規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機構」的職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從「傳統管理」提升為「現代治理」。
強化文化傳承發展的特點
「文化生態保護區與經濟領域的自然保護區概念如出一轍,區域性保護的理念是一致的,系統性發展的做法是一致的,構建生態系統的目標也是一致的。」中央民族大學教授林繼富在研讀《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後表示,這個《管理辦法》的最大特點是充分考慮文化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保持文化的底色和特色,遵循文化發展的規律,有助於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在制定管理辦法時努力平衡好幾個關係:既強調政府引導,又尊重當地居民的主體意願;既要滋養保護,也要合理開發;既要賡續傳承,還要發展振興;既要尊重中華文化的共性,也要體現不同區域的特色;既要有外部支持,更要激活內生動力,夯實當地責任。」文化和旅遊部非遺司司長陳通表示,希望《管理辦法》能「以古人之規矩開自己之生面」,重點做好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使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與當代文化相適應、與現代社會相協調,共同服務以文化人的時代任務。
「歷史上,傳統工藝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其遍布城鎮村莊、關聯千家萬戶。如今,傳統工藝在帶動貧困地區群眾就近就業、居家就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助力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貴州省非遺保護中心副主任龍佑銘十分關心《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中關於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和精準扶貧的內容。他介紹說,黔東南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近年來建立非遺工坊,搭建合作平臺,帶動傳承人群與設計師和企業對接,有效促進傳統工藝振興,助力脫貧攻堅。
「好政策、好辦法的最終目的是讓民眾受益。」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土家族織錦技藝代表性傳承人葉水雲近年來創辦研究所,將教學成果轉化為民族工藝品,並根據實際情況,招收當地苗族、土家族農村婦女教她們織錦,幫助她們解決就業問題,改變家庭貧困的情況,她體會:「有了就業和收入,困難群眾生活才會越來越好,願意傳承手藝的人才越來越多。」(記者 張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