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否認,項羽在楚漢之爭中的失敗有其性格方面的影響,但這種影響卻絕對不應當上升到決定作用,因為項羽失敗的原因還存在著更本質的問題。他的悲劇命運,之所以讓人認為是由其性格導致的,就是因為他失敗的根本原因正是通過其性格表現出來的。竊以為項羽失敗的原因有三:
一、封邦建國,違背天時
太史公曾說項羽「自衿功伐,奮其私制而不師古」,其實這是不準確的。項羽的確自恃武功,「欲以力徵經營天下」,但他也恢復了相當部分的古制。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分封諸侯,這也是其失敗的第一原因。
眾所周知,分封制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協調了統治集團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維護了奴隸主貴族的統治。但那畢竟是國家機構尚不完善的產物,其所造成的政治狀況或國家結構形態並不等同與國家統一。更為嚴重的是,政治上其依靠宗族血緣關係和中央政府有限的權威的維護機制,是難以長久奏效的。「分土裂邦,以開爭理」,春秋戰國時期的大動蕩,已將分封制的弊端暴露無餘。秦始皇神靈一統天下,在意識形態、指導思想領域經過激烈複雜的鬥爭,終於開創了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正所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這在人類政治文明史上也是了不起的創舉。自秦代開始,中國歷史呈現出大一統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之下,項羽沒有意識到這種大一統趨勢的延續性,而仍舊希圖霸王之名,分封諸侯,這是在逆潮流而動,更是一種歷史的倒退!
在現實操作中,分邦建國顯然缺失有效性。項羽所分封的諸侯,不僅有原先六國的後裔(如趙王歇),也有與其共事的有功將領(如九江王英布),甚至還有秦朝降將(如雍王章邯)。這一方面正如秦始皇所說的「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很明顯,項羽在分邦建國的同時既給了諸侯王相當強的實力,又相對削弱了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利益分配的不當又使各諸侯之間,各諸侯與項羽之間矛盾重重,這也就是「構怨」。其結果對項羽至高地位的鞏固是無太大實際意義的。
就在公元前二零六年,田榮在齊國公開反對項羽,而劉邦也收復關中,並趁項羽率軍伐齊,彭城空虛的有利時機,聯絡其他諸侯軍揮師東進,佔領了楚都。有人說如果項羽在鴻門宴上殺掉沛公,那項羽就無後顧之憂,其實項羽的失敗,對於整個歷史的發展來說是一種必然,而「漢家」的劉邦戰勝他是一種相對的偶然。即使沒有「漢家」的劉邦,最終也會出現「趙家」、「齊家」的劉邦。
二、遷都彭城,放棄地利
項羽在鉅鹿之戰後縱兵破關進入鹹陽,其一改劉邦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的做法,「殺子嬰,焚宮室,盡擄財貨美姬」,最後「背棄關中而懷楚」。捨棄關中而移都彭城,這也是項羽失敗的重要原因。
項羽自跟隨其叔父項梁渡江北上以來,基本上處於流動作戰狀態,「自古欲成萬事之業者」,必須有一個穩固的根據地,而關中「乃天下之根本,夫先秦六世之經營,沃土千裡,洪河大山」,且「有四通五達之都,足可控御天下之勢」,放棄關中而空逐徐揚之利,可以說是他所犯的戰略性失誤。正所謂「一招不慎,滿盤皆輸」,事實上,徐州地區的物產尤其是農業並非像關中、漢中、巴蜀那樣,可使秦「帶甲百萬,戰之數歲而不休」。其處淮東與齊荊相交,西向中原,可謂強敵環伺,四面受敵。再加上其並非像關中那樣「表裡山河」,所以,移都彭城實際上是將關中之利拱手讓與劉邦,這對楚漢之爭的戰略態勢的形成產生了重大影響。
漢高祖二年,劉邦在彭城被項羽殺的大敗西逃,一直撤至滎陽。在楚強漢弱的情勢下,劉邦接受了張良等人的戰略意見:劉邦親率漢軍主力依託滎陽成皋地區的有利地形與楚軍進行拉鋸戰;派韓信率漢軍一部北渡黃河,先後滅魏克代破趙伐齊,既剪除了項羽的羽翼,又拔除了自身側後的鋒芒;然後派人說服九江王英布判楚歸漢,從南面發兵攻楚,迫使項羽分兵抵抗;同時又命彭越在梁地不斷襲擾楚的後方。這實際上形成了對楚的戰略包圍!項羽以彭城為中心,既要正面與劉邦爭奪成皋,又要兼顧後方;英布還未被擊退,而韓信以打敗龍且佔領齊地。其結果也只能是捉襟見肘,疲於奔命,雖然兵勢強於一時,但也是如此「日削月割,以趨於亡」。而劉邦則以關中為根據地,既無後方之憂,又無四面之困,且人力、物力之供應源源不斷,起在持久戰中逐漸由弱變強,轉敗為勝。可見,放棄關中這一戰略性失誤,對項羽在軍事鬥爭中的失敗有著難以估量的影響。
三、不知權術法勢之用,丟掉人和
古人云:「器輕則萬人能舉,山低則百獸能越,然則勢微而臣下必犯」。自古欲四海為家者,必得知權術法勢之用。「慎用權術,謹以法勢」,具體就是權利者應明了何以殺或不殺,何以用或不用,何以賞或不賞。不知權術法勢之用,也是項羽失敗的另一重要原因。
蘇軾說項羽在鴻門宴上不殺劉邦是「君人之度」,其實這只是從儒家的立場來評價的。範曾曾憤怒的的對項羽說「豎子不足與謀」,韓信也說項羽「匹夫之勇,婦人之仁」。可見,項羽雖為拔山蓋世之雄,雖能嗔目而使人「闢易數裡」,卻是獨夫一人,毫無威勢可言。
「仁義恩厚,君主之芒刃也;權術法勢,亦為君主之芒刃也」,中國三千年的政治文明史早已證明,作為君王,要想鞏固自身,制馭群下,既須馭之以刃,又須動之以利。不但要靠自身威勢的壓制,更要靠信義恩德的籠絡。項羽對範增的正確意見置之不理,於韓信這樣的人才棄之不用,與英布這樣的手握重兵的戰將有隙,「於大功者不施以賞,謀事者不給以爵」,為淵驅魚,為叢驅雀。而劉邦在這方面卻是得呼應手:鴻門宴後立誅曹無傷;彭城敗卻之後則欲捐棄關中之地;在垓下之圍的關鍵時刻為促其進兵,而許韓信、彭越等厚爵重賞。等等的一切,都證明劉邦並非像那些贊同項羽式英雄主義的人們所說的那樣,僅僅是一個委瑣、奸詐的小人。
實際上,劉邦在臣下眼中的威勢要比項羽重的多,楚漢之爭中大批楚將的反叛,即為此的鐵證!因為劉邦懂得權術法勢之用,所以從君王的素質上講,劉邦要比項羽高明百倍。劉邦進入鹹陽,「籍吏民,封府庫」,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這顯然是在以建設者的姿態來規化天下,其是在籠絡天下之人!而項羽進入鹹陽,卻是大行殺戮,重掠其民,這簡直就是一種盜寇式的破壞!其與秦末天下兵戈方休,民生凋敝,百業待興,百事待舉的社會狀況恰而相違。而歷史已經證明:「夫帝王者,劉邦勝之」,否則他又何以開創一個光耀千古的大漢王朝?不知權術法勢之用,正是項羽個人素質中所缺少的或是不足的,而這一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其最終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