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的地位與職權

2020-12-15 中國臺灣網

  臺灣當局設立「五院」,分別行使「五權」。五權都屬於「治權」,互相獨立,同處於平等地位。行政為五權之一。臺灣的「中央政府」設立「行政院」。「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根據「憲法」規定,「行政院」享有: (1)決策權。有權制訂施政方針與重要政策,並具體予以推行; (2)副署權。即「總統」公布之法令,及有關成員的任免令,須經過「行政院」 有關首長副署; (3)提案權。 有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籤約」等權; (4)複議權。即對「立法院」提出的法律案,預算案及要求「行政院」改變重要政策的決議,在徵得「總統」的認可後可移請 「立法院」複議; (5)緊急處分權。 即「總統」要求採取緊急處分,需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6)解散議會權。 1997年「修憲」後,「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但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10天不辭職時,可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在「行政院」上述六種職權中,決策權和副署權為專有,提案權絕絕大部分享有,複議權和緊急處分權、「立法院」解散權,與「總統」分享。可見,「憲法」賦予「行政院」有較大的決策權和對總統的相對制約權。

  但是,與「憲法」差不多同時實施之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頒行,使「總統」的權力急劇膨脹,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總統」緊急處分權的擴張;二是「總統」行政控制權的增加。因此,在「戡亂時期」體制下,在蔣氏父子統治時期的臺灣當局「總統」與「行政院」的關係是「總統府」統「行政院」,即「府」統「院」。但是隨著1980年下半年「戒嚴令」的廢止,「臨時條款」的終止,以及「國安會」的作用的削弱,「行政院」的職權也有恢復,特別是郝柏村任職以來,利用他軍事強人的地位,使「行政院」的地位提高不少。總之,隨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終止,「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關係是以「府統院」還是「院前府後」,不僅是政權派系之間的鬥爭,而且也關係著黨的權力之爭。「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之間的矛盾從側面反映了「府院」之間的鬥爭。

相關焦點

  • 「立法院」的地位和職權
    「立法院」除有「立法權」、「決議權」外,還有下列職權:   人事同意權。即對某些特定職務人員的任用如「行政院院長」、「監察院」審計長,經由「總統」提名後,有同意與否之權。「修憲」後此權已無。   重要政策同意權。「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的重要政策,有同意與否權。「立法院」對「行政院」重要政策不贊成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 「行政院」組成及機構設置
    「行政院長」的職權是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在「總統」和「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總統」任職期滿解職, 次任「總統」如尚未選出, 或選出的「總統」和「副總統」均未就職時, 也由該「院長」 代行「總統」職權,但該「院長」代行「總統」職權的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 「行政院」
    根據臺灣當局「憲法」規定,「行政院」是臺灣當局最高行政機關,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和有關部會首長的副署;「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和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
  • 臺灣「行政院」
    根據臺灣當局「憲法」規定,「行政院」是臺灣當局最高行政機關,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和有關部會首長的副署;「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和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及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事項
  • 「總統府」稱:「行政院」有嚴重瑕疵
    當前位置: > 專題 > 新聞臺灣 > 八掌溪悲劇 「總統府」稱:「行政院」有嚴重瑕疵 2000-11-16 10
  • 去掉「行政院」,臺陸委會改名字了 背後到底有啥意圖?
    與「行政院」各部會同位階陸委會的掛牌儀式2日上午舉行。據臺灣《旺報》3日報導,陸委會機關名稱從「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更名為「大陸委員會」,前面不必再加掛「行政院」三字,但職權與功能維持不變;人事上沿襲一正三副,首任主委為陳明通,原新竹「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陳明祺、原陸委會主任秘書李麗珍分別出任政務副主委及常務副主委。陳明通在致辭中稱,將繼續為臺灣各行各業安居樂業及兩岸和平穩定打拼。
  • 又來丟人現眼:林為洲主張廢除「行政院」
    林為洲解釋,這是將原本由「行政院」行使的責任與職權,改由宗桶為之,讓最高的民意機關,能夠實質監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目前不會提出黨團修「憲」版本,都由個別「立委」提出,林為洲日前表示,內部有不同聲音,現階段就讓各種主張大鳴大放,才能繼續討論下去。
  • 程序性職權行為的可訴性
    程序性職權行為與普通程序性行政行為、過程性行政行為有明顯區別,宜單獨對其考察並認定其可訴性。 一、程序自立性:與普通程序性行政行為相區別 程序性職權行為具有程序自立性。這一程序自立性表現為,程序性職權行為不屬於其他行政行為程序的一個部分,也並非為作出一個實體性行政行為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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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事實上我們從管轄範圍來看,盛京將軍的地位就比較尷尬了。這個時候的盛京將軍只負責管理盛京境內的旗人事務。盛京地區跟黑龍江和吉林比起來,則是彈丸之地了。不管是人口還是地盤,都沒辦法跟黑龍江將軍和吉林將軍相比較。所以這個時候的盛京將軍,職權被進一步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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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行政院新聞局」走入歷史 >  中新社臺北5月15日電 (記者 劉舒凌 陳立宇)1947年成立於南京的臺灣「行政院新聞局」將於本月20日走入歷史。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農會漁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授金字第0945071024號公告  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農會漁會信用部及計算機(信息)共享中心業務要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依據農業金融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委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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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牌大狀」和他的人大代表職權
    人大工作的職權範圍決定它是與法律的建立、實施、監督密切關聯的一個國家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質是履職素質中的重要因素,所以,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增加法律專家,社會科學專家、企業管理者、記者的代表名額,是社會及民主進步的要求,我關注到本次人大選舉時,這個問題已引起市人大及常委會的重視。實踐中,上述類別的代表人數有所增加,但律師人數仍然很少。
  • 臺「行政院」公布「內閣」名單 「閣員」多留任
    華夏經緯網12月5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臺「行政院」今天表示,「內閣」人事改組已完成,希望政務推動更符合民眾期待,延續施政無縫接軌,「內閣」成員多數留任。據報導,「行政院」表示,「行政院副院長」由「科技部長」張善政升任。張善政是來自民間的信息專才,具工程、科技、信息與管理實務背景,長於溝通協調。未來與「行政院長」毛治國搭配,以務實且前瞻角度,規劃與執行政務。
  • 國民政府行政院舊址:最高行政機構的抗戰風雲
    三峽博物館歷史學博士艾智科告訴記者,這棟小樓在抗戰期間,曾是國民政府西遷來渝後的最高行政機構——國民政府行政院的辦公地點。 蔣介石、孔祥熙、宋子文先後在此任職行政院院長,鄧小平、劉伯承、賀龍在解放後也曾在這棟樓辦公。如今,位於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36號的國民政府行政院舊址,又在自己的「名片」上加了一條: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行政院"是"散財童子"
    中國臺灣網11月1日訊臺灣「立法院」31日審查臺當局「行政院」2017年度預算,「行政院」任務編組過多問題成為質詢焦點。為此,「立委」批評「行政院」是「散財童子」。據臺灣《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轄下的任務編組共有61個,有常設性及臨時性,但多遭「立委」批評定位模糊。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批評,「行政院」的任務編組定位不明,和原「部會」迭床架屋,需要重新討論。如「行政院」設有「人權推動小組」,但蔡英文辦公室也有「人權諮詢委員會」。李俊俋說,反觀「行政院」四大服務中心雖是常設,卻常以預算補助與「行政院」無關的活動,成為「散財童子」。
  • 臺「立委」:「立法院」恐成「行政院立法局」
    華夏經緯網8月23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針對臺「立法院」的亂象,包括賴士葆及黃偉哲等「朝野立委」皆認為,如果「立法院」自己再不努力,「立法院」恐將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賴士葆表示,除了提升形象、約束不打架以外,應擴大「法制局」及「預算中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