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文件精神,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嚴格落實「三集中、四到位」「四減兩優」等要求,全面實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通過多項措施,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政務服務事項便利度。
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大廳
市執法局職能範疇共涉及7項政務服務事項,包括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臨時佔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等6項行政許可和1項行政獎勵,市執法局抽調3名專業人員進駐大廳,方便市民和企業一站式辦理相關業務。
取消業務科室、各區局審核環節
機關各業務科室不再承擔行政審批、組織評審及現場勘查等工作,各區局不再出具初步意見,由直屬單位將評審及現場勘驗等結果直接報行政審批科。
壓縮審批時限,延長部分證件有效期
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審批時限由原15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時限由原15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由原2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同時將建築垃圾處置(排放)證有效期由15天延長至半年,極大地方便了企業。
開發完善內網線上審批系統
所有審批備案事項在大廳受理後,直接推送內網,有關科室立即按設定時限辦結,審批結果即時推送大廳列印出證。
採取打包受理方式
針對住建部門例行性年度市政工程建設任務,市執法局採取一次性打包受理研究後,以函告的方式進行,所有工程項目採取備案管理,不再進入個案審批流程。
靈活採取事後備案方式
對直接關係到道路安全、影響居民工作生活的應急搶修工程以及民生、公益性項目,採取備案管理方式,根據事項的緊急程度,按照相關要求先開後備、邊開邊備、從快辦理。
【來源:包頭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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