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內哥羅共和國議會3日晚在首府波德戈裡察舉行特別會議,通過了黑山獨立決議以及獨立宣言,標誌著蒙特內哥羅共和國正式成為一個新的主權國家。
黑山議長蘭科·克裡沃卡皮奇在會議上宣讀了獨立宣言,宣告黑山在其現有邊界內成為一個擁有完全國際法主體地位的主權國家,並將繼續建設成一個尊重和保護自由、民主和人權的多民族、多樣文化以及多種宗教相融合的國家。
宣言說,黑山將繼續走改革、民主和與歐洲一體化的道路,採納並遵守聯合國、歐洲議會等國際組織所制定的原則、權利和義務,儘早成為這些國際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宣言還說,黑山將繼續與塞爾維亞共和國保持睦鄰友好關係,並將通過民主、和平的方式解決雙方之間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
蒙特內哥羅共和國總統武亞諾維奇、總理久卡諾維奇、塞蒙總統馬羅維奇、歐洲議會代表以及黑山政府官員等出席了當天的特別會議。會議結束後,議會大廈前舉行了升國旗儀式,並燃放了禮花。
5月21日,蒙特內哥羅共和國就獨立問題舉行了全民公決,根據最終官方統計結果,55.5%的選民在公決中支持黑山獨立。這一數字達到了黑山全民公決法案規定的獨立標準。
(新華社電)
背景資料
從南斯拉夫建立到黑山獨立
1945年,南斯拉夫人民在狄托的領導下取得了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同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1963年,南斯拉夫更名為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南斯拉夫開始分化。1991年6月,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率先宣布獨立。同年10月和11月,波赫和馬其頓也相繼宣布為獨立的主權國家。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議會通過新憲法,宣布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兩共和國聯合成立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
2006年3月2日,蒙特內哥羅共和國議會決定於5月21日舉行全民公決。根據議會通過的全民公決法案,全民公決結果生效的有效多數為不低於總有效票數的55%。
2006年5月21日,黑山的全民公決如期舉行。根據官方最終統計結果顯示,55.5%的選民在全民公決中支持黑山獨立(新華社電)(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