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華善明救助站內,數隻流浪狗被圈養在露天環境中。
本周三,新快報報導了土華善明救助站(以下簡稱土華救助站)和土華愛護動物協會(以下簡稱土華協會)涉嫌借公益斂財一事(詳見1月28日A05版),報導引起極大反響,不少讀者聯繫記者,揭露土華救助站更多「黑幕」。新快報記者進一步梳理發現,讀者的投訴集中在「土華救助站違規募捐」一事上。而針對讀者的投訴,土華救助站和土華協會負責人李先珠昨天再次進行回應稱,每月支出明細「口頭說不清」,他可以公開帳目供公眾查帳,「如果你認為捐款被貪汙或挪用,那可以選擇不捐」。而相關管理部門人士則表示,土華救助站有可能違反《廣州市募捐條例》。
一直募捐為何基建沒做好? 籌錢不多,不能一次花光
此前,白領Cindy投訴說,土華救助站進行基建好幾年,李先珠為此多次募捐。可是她今年1月冒雨上山時看到環境一片狼藉,遮雨棚破舊失修。而土華救助站的前員工阿方(化名)也說,他去年在土華救助站工作時,雨棚仍很破爛。
阿方反映,李先珠曾以修建水塔為名募捐,可實際上土華救助站只有一個小水塔,狗狗經常處於缺水狀態。李先珠「對於場地建設能不投入就儘量不投入」。而土華救助站的前員工阿榮則告訴記者,李先珠之所以不搞好基建「是不想花錢」,此外,場地保持破爛,他就可以一直讓人捐款。
對此,李先珠回應說,雨棚確實破舊,因為「沒錢修」。而水塔大約在2010年就建好了,當時是由一名在廣州工作的香港人獨自捐資興建的。他強調,要運營救助站,就不能把每次籌得的錢全用光,要留有儲備資金。「再說了,每次籌得的錢其實不多,而每個月在人工、狗狗醫療等方面都要用一大筆錢」。
既有商業寄養為何還募捐?
運營商業項目補公益項目
阿方和另一名土華救助站前員工阿力告訴記者,土華救助站一直從事商業寄養業務,貓狗的主人寄養時都要交費。「除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土華救助站對外宣稱收養的40多隻狗狗裡有10隻左右是長期寄養的狗狗。」他們說,這些寄養狗食用的狗糧都是愛心人士捐贈給被收養的流浪狗的,而且因寄養而耗費的水電、人工,也由救助站負擔。
新快報記者在網上查證,確實有一家名為「廣州寵物寄養店」的企業,已經認證了6年,而其發布的寄養環境照片,有幾張經網站工作人員證實是土華救助站的照片。
對此,李先珠回應稱,土華救助站是公益組織,經費全靠自籌,因此必須要運營一些商業項目來維持公益項目。「我們協會(指土華協會)章程裡規定可以提供 寵物服務 ,通過提供服務獲得回報。以前,我們規定寄養要收費。可是幾個月前,我們已經沒有這個硬性要求了。如果寄養人願意捐錢就捐錢,不願意也不要緊。」
不過,對於「寄養狗有沒有使用公益資源」的問題,李先珠沒有回應。
募捐的醫療費用花在哪裡?
專拍款用於狗狗入院治療
此前在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曾在土華救助站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狗狗生病都是在救助站用現有藥物治療,很少會送到寵物醫院救治。對此,李先珠回應稱狗狗是無錢可醫。然而,記者查詢發現,「廣州土華善明救助站」官方微博上有27條救助捐贈的淘寶連結,由此獲得的捐款最終不知去向。
對此,李先珠回應說:「網上狗狗救助專拍的數量其實很少,最多只有30隻,而且放去專拍的狗的病都非常重,需要送去醫院。」
不過,這顯然不能使投訴者信服。阿方告訴記者,2014年6月之前,土華救助站中真正的流浪狗只有30多隻,其中20多隻長期在淘寶有救助專拍。
每月收支餘款到哪裡去了?
支付寵物花費後所剩無幾
而阿力等前員工表示,通過名目繁多的募捐項目,土華救助站每個月收入有數萬元。而李先珠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印證了這一說法。
支出方面,阿力稱,場租每月2200元左右,水電費每月600元左右,狗糧一直有免費捐贈,多數藥物是捐贈的,每月藥費200元左右。而據李先珠此前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稱,救助站工人工資3700元,自己工資5000元。因此,救助站每月開支僅12000元左右,只佔收入的三分之一。那麼,多出來的錢到哪裡去了呢?
對此,李先珠回應稱,救助站每個月的收入在1.5萬元至4萬元之間,多數是從網上籌到的。需要養100多隻貓狗,需要支付寵物的食物、醫療,以及工人工資、租金等費用,「試想一下,每月剩下的還能有多少?」
被投訴機構不具備公募資格
相關管理部門:
廣州市相關管理部門兩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昨日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沒有廣州市土華愛護動物協會和善明救助站的登記記錄,但「廣州市海珠區土華愛護動物協會」於2012年7月3日在廣州市海珠區相關管理部門處登記成立,其登記性質是社會團體。
李先珠此前宣稱,雖然土華救助站曾在多個商場進行宣傳,並進行公益活動,但只籌得少量款項。而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該機構以自己名義在大型商場等公開場合募集款項,是未經許可開展募捐活動,違反了《廣州市募捐條例》等法規。不過,如果由其他合法機構向相關管理部門申請了募捐活動,而土華愛護動物協會是其合作夥伴,那麼該協會可以參與募捐。
不過,據其了解,相關管理部門未收到過該協會的募捐申請,而且「申請了也不可能獲批,因為社會團體必須為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等目的募捐,為動物募捐不符合上述目的,只有聯合具備保護動物功能的公募基金會才可以募捐」。
說法
律師:捐贈人要加強監督
對於土華救助站被投訴風波,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的王振華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受贈人應當公開接收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接受社會的監督。而且,受贈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土華愛護動物協會和土華救助站顯然沒有按規定做到以上兩點。
王振華稱,捐贈人要意識到自己擁有監督權,「有意識關注捐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