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以租代購買貨車,租期滿3年後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然而才過了一年多,「購車者」王先生就報警稱自己的車被「偷」了,這究竟是咋回事?
貨車夜裡被「偷」
報警發現另有隱情
王先生在西安從事物流運輸工作,有些積蓄後,決定購買一輛屬於自己的貨車經營,「去年9月,我在陝西車聯盟汽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車聯盟公司)買了一輛新能源廂式貨車,首付3.8萬元,每月的租金為4400元,直接轉到公司帳戶。」王先生說,他購買的貨車類型若全款支付,價格16萬左右,但因為經濟能力有限,就和公司籤訂租賃合同,租金交夠3年,車輛過戶給個人,「按照合同約定,不算3.8萬元的首付,我三年要總共償還近16萬元。」
籤了合同,交了首付,每月也正常向公司交租金,哪知卻出現了意外,「今年11月4日晚上7點多,我下班後將車停放在經九路附近,第二天上午出門卻發現車不見了,我趕緊報警。」王先生說,後來才得知,他的車是被西安八匹馬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匹馬公司)開走的,在車輛行駛證中顯示該公司為車輛所有人,因與車聯盟公司存在經濟糾紛,警方不予立案。
「我在車聯盟公司買的車,在沒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對方是否有權私自開走我的車輛,這是否違法?」王先生說,和他一樣的受害者還有40餘人,很多貨車中還存放著貨物未處理,如今車都找不到。
以租代購車輛三年過戶
有人全款購的車也被開走
11月11日上午,記者見到了王先生和其他幾名購車者。王先生與甲方車聯盟公司籤訂的租售合同顯示,車輛由2018年9月19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2021年9月18日截止,租賃期共36個月,單臺車輛每月租金4400元……另一份補充協議中寫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後,在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乙方處理完違章將租賃車輛過戶至乙方。
購車者劉先生表示,去年5月他在車聯盟公司支付了16萬元全額車款,但籤訂的也是租賃合同,約定三年後過戶,沒想到車輛也在11月初被「偷」走,「據我們了解,陝西美猴王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猴王公司)與八匹馬公司籤訂了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美猴王公司與車聯盟公司的老闆為同一個人,但是和我們籤訂租賃合同的是車聯盟公司。」劉先生說,因為雙方發生了經濟問題,八匹馬公司就將名下的車輛強行收回了。
記者通過天眼查App查詢,陝西車聯盟汽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陝西美猴王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為侯某,在購車者提供的一份《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加盟》中,顯示委託人為八匹馬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管理人為美猴王公司,法定代表人為侯某。
資金鍊斷裂車輛被暫扣
老闆稱會打欠條儘快還帳
11日上午,記者在西安東三環聚輝物流找到侯某,其表示,自己確實為車聯盟公司和美猴王公司的老闆,美猴王公司為八匹馬公司的代理商,由於公司資金鍊斷裂,自己未按月給上遊公司八匹馬公司付錢,而車輛產權又在八匹馬公司,才導致如今狀況,「公司共有40餘輛車出現這種情況,希望車主給一些時間,會和車主們逐一打欠條,根據個人付款情況和付租金情況來結算還帳。」
隨後,記者聯繫到八匹馬公司相關負責人胡經理,胡經理說,其公司只和美猴王公司有合同關係,車輛目前暫扣,至於車上的貨物及車主的其他物品,車主可以來公司進行領取,「美猴王公司在我們公司租了一些車,因為其欠款已經逾期,超過了合同約定期限,目前合同已經解除,我們正在安排收車。」胡經理說,公司和美猴王公司為租賃關係,美猴王公司再租給誰他們不知情。至於收車,胡經理表示,此前已經以公函形式告知美猴王公司,對方可能沒有及時通知給客戶。
而王先生等購車者告訴記者,他們此前的目的是為了購買屬於自己的貨車,結果卻受到車聯盟公司的欺騙,他們現在並不願意退款,只想儘快要回車輛。
律師提醒:以租代購有法律風險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朝澤認為,本案中,車聯盟公司並非車輛的所有權人,因此王先生與車聯盟公司之間的租賃關係並不成立,八匹馬公司作為該車輛的所有權人,經公函催告承租人,有權收回車輛。「車聯盟公司與王先生籤訂租賃合同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若八匹馬公司對該合同拒絕追認,則車聯盟公司與王先生籤訂的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均為無效合同。」韓朝澤說,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王先生只能向車聯盟公司主張返還已經支付的租金並賠償其相應損失。
韓朝澤提醒,在購車或者租車時,建議消費者注意甄別車輛平臺的資質及車輛的所有權屬,規避隱形陷阱。「以租代購的購車模式存在諸多法律風險,實質上購車方與售車方之間形成的是融資租賃關係,即車輛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購車方雖然實際上最終承擔購買車輛的全部費用,但在融資租賃合同存續期間,該車輛所有權仍然屬於售車方,購車方無權對車輛進行買賣、轉讓、抵押等融資操作。」韓朝澤說,在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後,購車方可能還會面臨車輛被售車方抵押給第三方、售車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等風險。華商報記者 于震 攝影 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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