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繼14日反對派操縱的遊行發生嚴重襲警暴力事件後,反對派「民陣」再次發起「反逃犯法」遊行,遊行結束之後,竟然有暴徒圍攻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暴徒公然向中聯辦入口處懸掛的國徽投擲多枚黑墨水彈,造成國徽汙損。
香港《文匯報》報導的標題截圖
在遊行出發前,香港多個媒體都對參加遊行的歌手、「港獨」藝人何韻詩進行了報導。無論是五年前的「佔中」,還是今年的「反逃犯條例」,何韻詩都是一個積極的鼓動者和參與者,並且還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影響力在國際社會竭力歪曲、詆毀香港政府和中國中央政府,為「港獨」勢力搖旗吶喊,儼然已成為香港分離勢力的英雄人物和香港社會搞事者的風雲人物。
遊行前何韻詩接受香港媒體報導截圖
然而,身為加拿大籍的何韻詩,她敢在加拿大如此放肆嗎?加拿大魁北克省長久以來都在鬧獨立,何韻詩敢在加拿大公開支持、鼓動魁北克分離主義者「爭主權、爭人權、爭民主」的獨立運動嗎?她當然不敢,也絕對不會,因為如果她這樣做就會被加拿大政府視為不受歡迎的人,完全有可能取消她的加拿大國籍驅逐出境。
加拿大魁北克省鬧獨立在國際上「久負盛名」,分離主義者採取了各種手段,在使用極端暴力手段失敗後,也使用了西方社會引以為傲的民主方式,但最終都沒有成功。為何?一方面分離主義發生在西方國家自己身上絕對是得不到支持的(就像西班牙加泰隆尼亞鬧獨立遭到西方國家一致反對一樣);另一方面,加拿大政府處理魁北克分離主義鬧獨立採取了強硬的打擊手段,最終徹底遏制了魁北克獨立的勢頭。
這些年來,香港反對派發起的無論是「反國民教育」、「反基本法第23條立法」,還是「佔中」以及這次「反逃犯條例」,表面上都是打著「爭民主、爭人權」的旗子,可實質上就是圖謀將香港變成獨立王國,企圖將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因此,在反對派發起的各種遊行示威中,標誌「港獨」的港英旗子、鼓吹「港獨」的標語橫幅屢見不鮮。在這個過程中,只要是警方執法,馬上就會被反對派扭曲、抹黑,批港府和警方違反人權,並用西方的標準指責港府和中央政府。
那麼,屬於西方國家的加拿大在解決魁北克省鬧獨立問題上究竟是如何「尊重人權」的呢?魁北克省鬧獨立與香港分離主義者鬧「港獨」有哪些相同之處?面對當前香港亂世,這兩個問題值得一聊。
一、魁北克獨立事件及結果簡述
在聊這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強調一下加拿大的國家體制:加拿大是一個聯邦制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同時也是大英國協國家之一,英國女王是加拿大國家元首和國家象徵。加拿大聯邦制的政治體制決定了加拿大國家與組成部分之間是一種聯盟關係,聯邦政府行使國家主權,是對外交往的主體。聯邦成員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機關,有自己的憲法、法律和國籍(承認多重國籍),管理其內部的財政、稅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務等。這些與作為單一制(unitary government type)的中國是有很大不同的:中國國家主權先於各個行政區劃存在,地方行政區劃不是政治實體,不具有任何主權特徵,各地方行使的權利來源於中央授權,只有一部憲法,公民只有一種國籍。
因此,如果僅從國家體制和結構上來看,魁北克省鬧獨立似乎更有「理由」。再從魁北克的歷史淵源看,魁北克省鬧獨立也是「事出有因」。
加拿大原為印第安人與因紐特人的居住地。1534年,法國人雅克卡蒂埃通過聖勞倫斯河進入加拿大內陸,此後法國人通過聖勞倫斯河不斷在加拿大東部建立殖民據點,魁北克成為法國的殖民地。16世紀,加拿大淪為法國和英國的殖民地,1756年至1763年,法、英在加拿大爆發「七年戰爭」,最終法國戰敗,1763年兩國籤訂《巴黎和約》,使加拿大成為英國殖民地,1867年魁北克成為加拿大聯邦的一個省。魁北克省內超過80%的人口為法國後裔,官方語言為法語。
加拿大地圖
1960年魁北克省民族主義意識抬頭,要求脫離加拿大獨立的呼聲日漸高漲,一些政客發表各種獨立言論,被蠱惑的青年學生走上街頭聲援獨立運動,期間發生了許多暴力事件,公共秩序遭到破壞,不少人員受傷。1967年,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的世界博覽會期間,時任法國總統戴高樂在蒙特婁市政廳發表演說時,喊出了「魁北克獨立萬歲!」的口號,更加推動了魁北克獨立運動。1970年10月,加拿大終於爆發了極端暴力事件,引發了嚴重的「十月危機」,社會發生大動亂。
1970年10月16日,時任加拿大總理埃爾·特魯多宣布實施加拿大《戰爭措施法》,賦予了警察逮捕和拘禁的全面權力。立即,警方進行了3000多場大規模搜查圍捕,逮捕拘留了497人。同時,根據《戰爭措施法》條款,政府動用軍隊部署在魁北克省重點建築物和和關鍵位置,以協助警察能夠在處理危機時採取更積極主動的執行任務行動。
這次加拿大政府實施《戰爭措施法》不僅是加拿大在和平時期啟用該法,也在執行過程中突破了西方長期宣稱的「尊重人權」口號。例如,根據《戰爭措施法》,被逮捕的每個人都被拒絕正當程序「Habeas語料庫」(一個人有權讓法官證實他們被合法拘留)被暫停;官方可以先扣押嫌疑人七天,然後再指控,此外,司法部長可以在七天到期之前命令將嫌疑人關押長達21天;關押期間,嫌犯不得與法律顧問協商,許多人被單獨監禁等等。非常詭異的是,對於這樣西方以往指責的「侵犯人權」的行為,很少有人感到不滿,並且在大多數接受採訪的人幾乎都沒有抱怨,甚至有些人還認為警方的搜查和審訊「太禮貌了」。
加拿大政府實施《戰爭措施法》平息了魁北克省動亂,相關暴徒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同時,魁北克民族分離主義遭到沉重打擊,魁北克獨立勢力失去了支持。之後,加拿大國會又通過了更嚴厲的防止魁北克獨立的法案,從法律上幾乎徹底阻止了魁北克獨立。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加拿大政府實施《戰爭措施法》和採取的行動,西方並未進行譴責,美國也對此持認同的態度。美國國務院1997年人權報告加拿大部分中,全面引用了了加拿大政府的立場,沒對加拿大政府進行絲毫批評和指責。
二、絕不能允許「港獨」和鬧事者繼續為非作歹
本文開頭已闡明,香港反對派發起的一場場遊行示威,其實質目的在於將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圖謀香港成為「獨立王國」。社會大眾必須看清反對派和鬧事者的真面目。
14日舉辦遊行的發起者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常委梁延豐,今天發起遊行的是香港反對派政黨「民陣」。「民陣」是一個什麼樣組織?其實它是集合香港反對派的一個聯合平臺,在這個平臺上,不僅集結了香港幾乎所有的反對派政黨,也搜羅了各種「港獨」人士。因此,「民陣」發起的遊行一定會看到「港獨」分子的醜陋表演。
「民陣」全稱為民間人權陣線,成立於2002年,也就是在香港回歸之後,它最是專門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成立的一個反對派政黨。「民陣」強烈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回歸前,在被殖民時,在被當做「三等公民」時,沒有看到多少香港政治組織為香港市民爭取人權,要民主,回歸後做了主人,卻忽然冒出各種「為香港爭人權、爭民主」的政治組織,不是非常諷刺麼?
那麼,「民陣」為何對《基本法》第23條內容這麼「痛恨」?還是讓我們先看看《基本法》第23條的具體內容:
《基本法》第23條全文: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這條有哪句文字違反了「民陣」所稱的人權、民主?「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難道不該被禁止?中國的香港難道允許外國政治性團體肆無忌憚的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關係目的又是為何?這裡面每一款都是涉及國家安全問題,都是防止國外圖謀不軌的政治勢力與香港政治性組織勾結顛覆國家的法律條文。無論從哪方面看,這些都是天經地義的。
然而,「民陣」反對的理由是什麼?它認為《基本法》第23條「嚴重威脅香港的人權和法治」,他們要的是「推動香港西方人權和西方民主運動」。也就是說,在「民陣」眼中,只有香港社會符合西方人權、民主標準那才是正確的,中國香港的法律必須以西方的標準而定。因此,西方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可以橫行霸道,香港反對派與西方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聯繫、勾結不應受到限制。而這些不正是在為脫離香港政府管治、顛覆中央政府打基礎麼?看清了吧,這就是香港反對派的真面目!
20日,香港警方在荃灣一座工廠大夏內,查獲了一起藏有大批鐵通、道具、木製丫義、天拿水、石灰粉、彈珠以及爆炸物品,其中包括至少1公斤TATP烈性炸藥和10枚燃燒彈,還有寫有「反逃犯法」、「港獨」的標語,而這些物品正是「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所有。香港警方已逮捕一人。「香港民族陣線」也是「民陣」的盟友。
香港媒體報導圖片
自反對派和搞事者發起「反逃犯條例」以來,香港警察、政府官員及其家屬不斷遭到搞事者的恐嚇威脅,甚至連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保安局長李家超、警務處長盧偉聰等人的個人隱私資料,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員、手機電話、電郵地址等都被搞事者公布於眾。這種公然違反香港相關法律的行為,難道在反對派眼裡也是西方的民主、自由?也是西方尊重人權的一種表示?
香港社會越來越偏離正常軌道,「港獨」分子越來越囂張。曾經在議員宣誓時公然鼓吹「港獨」、侮辱中華民族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頌恆16日公然叫囂要撕毀《基本法》,煽動推翻建制;有人再次鼓吹成立「臨時政府」,煽動「用顏色革命的手段奪取特區管治權」。
「港獨分子」梁頌恆再次公然「播毒」
當年與梁頌恆一起在宣誓上進行「港獨」醜陋表演的另一位後來也被取消議員的遊惠禎,昨天也在網上示範對抗警方抓捕招術,煽動武力對抗警方。
「港獨分子」遊惠禎示範煽動以武力對抗警察
香港一些至今依然執迷不悟的大學生不僅淪為「港獨」勢力和搞事者的道具,而且已成為搞事者和「港獨」勢力的幫兇,他們竟然募集333萬元支持暴徒,令人不齒!
受蠱惑的香港大學生組織撥款支援暴徒圖
如果將上述這些現象與當年加拿大魁北克鬧獨立的事件相對照,其中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在香港政府、警方和正義市民的行動和支持下,「港獨」分子和搞事者目前尚未達到當年魁北克鬧獨立時最極端的地步,但發展趨勢已相當危險。
吸取加拿大魁北克鬧獨立的教訓,香港政府、相關單位以及市民有必要對香港當前的勢態提高警惕。因為各種跡象表明,反對派和「港獨」分子、搞事者是抱著「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心態,而這種心態正是使目前態勢向極端發展的前兆。一旦香港發生極端動亂,中央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必將出重拳予以打擊!到時西方社會是絕不可能像對待加拿大政府處理魁北克獨立事件的態度而對待中國,因為西方慣用的伎倆就是雙重標準。
因此,對於「港獨」和搞事者,香港政府應該早出手,嚴格按照法律不放過任何一個違法者,拿出勇氣,旗幟鮮明,理直氣壯直面違法者,絕不能手軟。
香港市民33萬人周六舉行集會支持警方圖
其實,違法搞事者非常心虛,他們似乎看到了自己必將受到懲罰,因此,近日,多名暴徒已潛逃至臺灣尋求庇護。蔡英文馬上表示予以接收。這正驗證了「港獨」和「臺獨」沆瀣一氣,驗證了違法搞事者、暴徒在香港的所作所為絕非那麼簡單,與境外亂港勢力勾結已昭然若揭。
香港《大公網》報導的標題截圖
加拿大魁北克鬧獨立運動的發展與結果是一面鏡子,對照今天香港社會的亂象,有很多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當然,中國不是加拿大,香港也不是魁北克。中國中央政府自始至終在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安全、統一上態度鮮明,在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市民利益、保證香港未來發展上立場堅定,更在打擊「港獨」上毫不含糊。因此,只要時機成熟,定會出重拳打擊各種「港獨」、分離勢力,還香港一個明朗的天空,絕不會等到極端事態發生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