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AJ」不能標註「喬丹」?喬丹體育向電商平臺「開火」惹爭議

2020-12-15 新浪財經

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法問 王茜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官方公眾號「知產北京」近日發布的信息顯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將售賣美國耐克公司旗下產品「AJ」(Air Jordan,中文名:飛人喬丹)球鞋的電商平臺告上了法庭。

喬丹體育認為,酷買網(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酷買網」)、亞馬遜卓越有限公司(簡稱「亞馬遜」)在天貓、亞馬遜等渠道銷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過程中標註了「喬丹」字樣,侵害了喬丹體育就「喬丹」系列商標享有的專用權。故請求法院判決兩案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該案的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行為不構成侵權,駁回了喬丹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喬丹體育不服,上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案件曝光後,曾陷入商標風波的喬丹體育再度引起了外界關注。據媒體報導,有法律人士就認為喬丹體育二審贏面不大,並建議喬丹體育考慮下訴訟對公司口碑的影響。

那麼,喬丹體育向電商平臺「開火」是否站得住腳?有資深的智慧財產權律師認為,喬丹體育維權是其權利,但律師個人傾向於認為電商平臺的行為是對前NBA球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姓名的合理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涉案球鞋售賣頁面截圖 來源:「知產北京」

前NBA明星喬丹與喬丹體育的八年商標糾紛

「AJ」 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是美國耐克公司以麥可·喬丹命名的系列球鞋品牌;而喬丹體育是一家成立於2000年的國內體育用品品牌企業,公司註冊於福建省晉江市。談及喬丹體育與「AJ」的恩怨,就要從麥可·喬丹與喬丹體育、國家知識產權局圍繞商標展開的八年訴訟說起。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針對麥可·喬丹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商標行政管理再審案做出裁決。最高法認定喬丹體育的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損害了麥可·喬丹的在先姓名權,依照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並且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涉案商標重新做出裁定。最高院的一紙裁決,也宣告這起長達八年的訴訟走到了「終點」。

該案涉及的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是喬丹體育於2007年4月26日申請註冊,2010年4月21日註冊成功,商標詳情如下圖:

回顧案件過程,麥可·喬丹於2012年10月31日向國內的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核准商標,但是該申請於2014年被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隨後麥可·喬丹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二審法院予以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接連敗訴後,麥可·喬丹向最高法提請再審,最高法裁定該商標應予撤銷,並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做出裁定。

最高法認為,「『喬丹』在我國的知名度較高,為相關公眾所熟悉,我國的一般消費者通常會將『喬丹』與麥可·喬丹進行聯想,並且『喬丹』已經與麥可·喬丹本人之間形成了穩定的對應關係,所以其就『喬丹』享有姓名權。在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的申請日之前,麥可·喬丹在我國一直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其知名範圍已不僅局限於籃球運動領域,而是已成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

未經許可擅自將他人享有在先姓名權的姓名註冊為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標記有該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與該自然人存在代言、許可等特定聯繫的,應當認定該商標的註冊損害他人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儘管看上去麥可·喬丹獲得了最後的勝利,但喬丹體育隨即表示此案並不會影響公司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

喬丹體育聲明稱,自2012年以來,麥可·喬丹「姓名權」對該司註冊的78件商標提出異議,而其中大部分商標喬丹體育都取得了勝訴。該公司稱,「經各個機構的審判,我司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74件商標已經取得勝訴,註冊時間不足5年的4件商品發回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這次判決的商標系我司註冊時間不足5年的組合商標,所以該判決不會影響我司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我們造成經營上的影響。」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蘭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峰律師和王澤博曾撰文指出最高院「喬丹及圖」商標案判決解讀:法律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的商標的撤銷對於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實際使用中並無過多影響,同時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別的類別上也有為數不少含有『喬丹』的有效商標,這意味著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商品上還可以繼續使用其他並未被撤銷的相關商標。

主要原因是麥可·喬丹怠於行使權力,其提出商標無效的時間,晚於上述商標註冊5年之後,依據商標法規定,為維持既有市場秩序,以『在先權利』條款提出無效將不被支持。」

喬丹體育向電商平臺「開火」能否站得住腳?律師們這樣看

手握大量「喬丹」有效商標的喬丹體育,在了結前一輪恩怨後,將矛頭對準了上述銷售「AJ」的電商平臺。

根據「知產北京」發布的信息,在喬丹體育訴電商平臺侵權案的二審中,喬丹體育主張酷買網公司與亞馬遜公司在銷售「AJ」球鞋的過程中使用「喬丹」字樣的行為構成商標性使用,將導致相關公眾混淆,其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而酷買網公司與亞馬遜公司則主張其在銷售耐克「AJ」球鞋時使用「喬丹」是基於「麥可·喬丹」姓名權的授權,屬於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

喬丹體育向電商平臺「開火」能否站得住腳?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遊雲庭律師對新浪法問指出,「從商標法上來說,喬丹體育是喬丹商標目前的持有者,其如果發現第三方在銷售air jordan運動鞋的過程中使用了其商標,是有權維權的。

但就本案的具體情況而言,我認為,商標保護的本質是防止混淆,美國的Air Jordan運動鞋出自於NBA球星麥可喬丹的授權,這是相關公眾所公知公認的一個事實,所以電子商務銷售商如果在銷售的網頁上標註了喬丹的名稱,我認為也是對麥可喬丹姓名的一個合理使用,根據商標法的59條規定,如果出於名稱自身含義的使用,商標權人無權阻止。同時消費者也不會將其混淆為喬丹體育的產品,因此這個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具體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張峰律師持類似觀點,他對新浪法問指出,「商標權利人採取維權行動是其權利。就我個人看來,權利人還是擔心被告採用『喬丹』二字會構成對潛在消費者引流和誤解,才提起的訴訟,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動機無可厚非。

此案的關鍵點在於被告酷買網公司和亞馬遜公司的行為是否夠是否構成商標性使用,如果構成是否屬於合理性使用,是否會導致消費者混淆。在最高院認定了Michael Jordan與中文『喬丹』之間存在對應關係的前提下,個人傾向於認為上述二被告的行為是基於善意描述或說明自己產品的一種使用,而非是對其商品的商標使用。

如果喬丹體育二審勝訴,是否也會牽連其他售賣「AJ」的電商平臺或線上渠道?張峰律師認為,「如果二審原告勝訴,其他網站當然也會涉及這個問題,但個案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需要考慮被告產品與涉案商標的關聯關係、涉案商標的知名程度、被告的使用動機等多重因素決定」。

經歷了八年撕扯,喬丹體育與麥可·喬丹之間的商標糾紛仍未落幕。也許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我們還能看到這部商戰連續劇的續番。

相關焦點

  • 賣「aj」標「喬丹」侵權?中國喬丹起訴亞馬遜等平臺,一審駁回訴求
    賣「aj」標「喬丹」侵權?喬丹體育將亞馬遜等起訴,一審訴訟已被駁回。近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受理了兩件因銷售「aj」球鞋但標註「喬丹」而引發的上訴案件。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認為,酷買網(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亞馬遜卓越有限公司在天貓、亞馬遜等渠道銷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過程中標註了「喬丹」字樣,侵害了喬丹公司就「喬丹」系列商標享有的專用權。故請求法院判決兩案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 中國喬丹狀告美國AJ侵權?網友:並沒有混淆
    據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7月15日消息,近日該院受理了兩件因銷售「aj」球鞋但標註「喬丹」而引發的上訴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審中,中國喬丹的訴訟請求就已經被駁回。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大部分體育愛好者都熟知「aj」(Air Jordan,中文名:飛人喬丹)系列球鞋,它是美國耐克公司旗下以史上最著名的NBA球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系列球鞋。與此同時,中國也有一家「喬丹體育」,位於福建,在國內享有「喬丹」註冊商專用權。
  • 中國喬丹再次撕逼AJ:賣 AJ 不準使用「喬丹」字樣!
    今年四月份,長達八年的喬丹和中國喬丹體育之戰暫時告一段落,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判決認定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的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最終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襪等產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8年battle「喬丹+圖」商標被撤 喬丹體育不能賣「喬丹」產品了?
    然而事實卻是我們所不能理解的那樣,喬丹體育是藉助了麥可·傑弗裡·喬丹的名氣,品牌熱門火爆的源頭很大部分來名人效應。因此,球星喬丹與喬丹體育之間的關係可以想像到勢如水火,就為「喬丹+圖」商標,雙方官司已經持續了8年之久。
  • 7年「喬丹」商標之爭落幕 喬丹體育贏下官司卻輸了時間
    2012年2月,麥可·喬丹以「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其姓名權」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他公開聲明稱,「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這並不是錢的問題」。2015年,麥可·喬丹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爭議裁定。  有意思的是,在2018年3月8日,喬丹體育卻一紙訴狀反將耐克告上法庭。
  • 喬丹體育6250萬美元收購茵寶中國,雞肋還是好棋?
    此後喬丹體育或將與美和美創共同運營茵寶中國業務。企查查數據顯示,美和美創和其創始人張騰飛在2016年成立茵寶(北京)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目前該公司擁有「umbro官微」微信公眾號、「UMBRO足球」小程序、茵寶官網、「umbro茵寶」官方微博等網際網路平臺運營權,此外美和美創開設了「umbro茵寶美和美創專賣店」、「umbro茵寶旗艦店」等電商店鋪,還在北京、天津等地開了數十家直營店。
  • 聯商品牌周報:Esprit全面關店 喬丹體育收購茵寶中國
    聯商品牌周報:Esprit全面關店 喬丹體育收購茵寶中國來源:聯商網2020-05-11 10:31聯商網消息:過去一周(5.4-5.10),伊芙麗成女裝品牌探索直播電商新樣本;Coach宣布林書豪出任男士產品代言人;段學鋒出任拉夏貝爾董事長
  • 中國喬丹體育敗訴!人民日報評價:「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持續多年的喬丹商標之爭迎來了新的進展。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美國球星麥可喬丹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作出裁決,中國喬丹敗訴。對此事,人民日報百家號同樣作出了評價:「出來混總是要還的」。4月8日,最高法院對美國「飛人喬丹」(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行政判決,判定此前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終審裁定結果為喬丹體育敗訴,撤銷25類「喬丹+圖形」商標。
  • 中國喬丹輸給了美國喬丹,換名換標又何妨?
    4月8日,劈腿跳扣籃LOGO的美國喬丹,告贏了手持桌球拍LOGO的中國喬丹(下文稱喬丹體育),中國喬丹將會被撤銷25類商標和圖形。 而後喬丹體育又反過來起訴了喬丹本人以及nike公司——美國喬丹Air Jordan的母公司,要求索賠30萬人民幣並且公開道歉。結果上來看雙方是各有勝負。而此次最高法的宣判,順帶推翻了之前北京市高級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知識產權局針對一些爭議做出的判決和裁定,判定喬丹體育敗訴,並且以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 剛剛敗訴給喬丹的喬丹體育,借收購茵寶重塑品牌能夠順利?
    據茵寶(Umbro)官網顯示,美國品牌管理公司艾康尼斯(Iconix Brand Group Inc.)與中國喬丹體育全資子公司香港喬丹投資有限公司(HK Qiaodan Investment)達成協議,喬丹體育購買艾康尼斯所有的茵寶中國(Umbro China)股權以及茵寶在大中華區
  • 喬丹體育更名為「中喬體育」 敗訴之後如何從頭再來
    (以下簡稱喬丹體育)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喬體育)。據悉,2020年年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停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和涉及「喬丹」的商標。敗訴更名之後,中喬體育將如何走下去?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麥可·喬丹起訴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請求註銷其多項商標。圍繞喬丹商標是否侵權,雙方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 喬丹體育員工巖龍入圍全國優秀農民工擬推薦對象
    昨天,福建省人社廳對外公示了福建省擬向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推薦的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名單。我市的喬丹體育公司車間組長巖龍入圍了全國優秀農民工擬推薦對象。喬丹體育公司車間組長 巖龍:家裡面小時候很窮。畢業了之後,聽說這邊待遇挺不錯的。讀完書,我就出來,跟他們一起來,一直待到現在。進入喬丹公司當製鞋工,巖龍從簡單的工序入手,好學的他成長進步很快。在公司做了三年後,他被提拔為成型組長。工作中,巖龍牢牢樹立了品質質量第一,一道工序為一道工序打好基礎的意識。
  • 喬丹過去1年幫耐克賣出36億美金AJ球鞋,獲得1.8億銷售分成
    6月26日消息,疫情之下,很多體育公司都損失慘重,但是耐克卻憑藉Jordan Brand品牌渡過難關。據美國媒體報導,過去12個月,Jordan Brand銷售額突破36億美元,而公牛名宿麥可-喬丹將因此獲得1.8億美金的分紅。
  • 剛打輸官司的喬丹體育收購Umbro茵寶中國經營權
    喬丹體育品牌高級總監林佑勳此前曾強調,集團的目標是向更加專業化、正規化的品牌發展 據時尚商業快訊儘管喬丹體育一再強調自身與Jordan Brands的區別,雙方不存在任何關聯和合作,但消費者在看到品牌名稱時依然會聯想到美國「飛人」喬丹,形成混淆。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雙方爭議頗大的商標侵權案作出裁決, 認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 喬丹為什麼買下黃蜂隊?其實是無奈「接盤」,好在喬丹堅持了下來
    在疫情到來之前,喬丹就有賣黃蜂隊的想法,當年喬丹只付出2億多買下黃蜂隊,如果沒有疫情以現在的價格看至少可以賣到13億美元,可能還不止。當然疫情過去後,黃蜂隊的市值必然恢復到之前的水平,感覺喬丹的商業眼光很高,2億投入13億元賣出!但實際上,大家只看到喬丹表現的風光,當年喬丹「哭」的時候你們都忘了!
  • 原來中國喬丹體育LOGO中的人拿的是桌球拍
    在國內,喜歡運動愛好籃球的朋友基本都有在名為喬丹體育的連鎖商店買過運動裝備,諸如阿迪、耐克,相信大家都會認為喬丹體育是一家外國品牌。但其實不然,喬丹體育是一家名副其實的民族企業,它的前身是成立於1984年的福建晉江陳埭溪邊的日用品二廠,在2000年,正式更名為「喬丹體育」。這家企業與美國的喬丹其實沒有任何關係。
  • 喬丹和Air Jordan竟然不是一個品牌?
    「喬丹體育」和Air Jordan並不是一回事01Air Jordan&中國喬丹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於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最終,中國喬丹敗訴,25類商標和圖形被撤。
  • 麥可·喬丹8年內維權終出結果,記憶力的中國喬丹會換成怎樣logo
    自從2012年麥可·喬丹向中國喬丹正式發起訴訟到如今,經過「8年抗戰」,喬丹維權之路那是相當艱難,從一審二審的不斷敗訴,到如今終於勝訴可謂頗費周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顯示如下:一、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終字第1575號行政判決;二、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號行政判決;三、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字〔2014〕第052424號關於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爭議裁定;四
  • 【每周要聞】九牧王將不再使用英文logo;喬丹體育被判停止使用...
    該集團表示,三季度以來隨著主播粉絲量及成熟度的不斷提升,公司流量投放費用佔銷售額的比重逐漸減小,盈利能力獲得較快提升,四季度隨著年底電商銷售旺季到來,公司的社交電商業務繼續快速增長。 慕尚集團於2017年5月5日通過附屬公司與2XU訂立上述協議,成立途迅運動,在中國從事2XU服裝產品的設計、營銷及銷售。根據該協議,慕尚集團擁有70%股權,2XU擁有30%股權,投資總額為2300萬元。慕尚集團表示將繼續尋找合適業務夥伴並尋求合作機會,進一步發展其多品牌策略以促進業務發展。
  • 海底撈、喜茶漲價;中國喬丹侵權美國喬丹終審敗訴;瑞幸咖啡繼續...
    中國喬丹體育侵權案終審敗訴,喬丹+圖形商標被撤4月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對於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