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哈囉單車出現異常挪動,或者車鎖被破壞,就會向後臺發送預警信息和定位。根據後臺的監控,哈囉單車的維護人員李偉(化名)發現,有大約85輛共享單車在長沙開福區青竹湖路附近失聯。
1月3日下午,李偉和另一位同事找到了青竹湖路附近的一處廢品回收站。他看見院裡的土坡上堆放著自行車的輪胎、坐墊、車架等各種零部件,除了哈囉單車之外,被拆卸的共享單車還有ofo小黃車、青桔單車等品牌。
李偉看到,在廢品回收站裡,有3位男性工人正在拆卸共享單車,於是選擇了報警。等警方趕到之後,李偉也一同進入廢品回收站,看到自行車的輪胎堆起來有2米多高,被拆卸的車鎖也堆在院裡。此外,還有幾輛未被拆卸的共享單車停靠在牆邊。
李偉聽現場的工人說,這些共享單車都是直接從其他地方搬運來的,將零部件拆卸下來之後,當天就可以賣出去。李偉趕到現場時,只看到了80餘個哈囉單車的車鎖,其他零部件已被售出。警方當天聯繫到了回收站的老闆,並將其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青竹湖這家廢品回收站並不是拆卸、售賣共享單車零件的孤例。就在1月4日,李偉在嶽陽市汨羅縣羅江鎮山秀村又發現了一個共享單車的集中拆卸點,而在現場發現的哈囉單車車鎖就達到了上千個。
湖南融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遊浩然說,搬運上鎖共享單車,並將零部件拆卸、售賣,且達到數額較大起點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並將根據對盜竊財物的鑑定價值進行量刑。根據湖南省的量刑指導意見,盜竊金額2000元不滿50000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金額達到50000元以上的,則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從廢品市場收購共享單車零部件,進行拆卸後售賣的行為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瀟湘晨報記者王佳箐 實習生張文佳 易婷 長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