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大概有幾個原因。
對我們現代人來說,最大的影響來自電影和電視。當我們這樣看古裝劇時,我們認為中國的古代史充滿了「秋後質疑」,但事實並非如此。
在更早的時候,一旦決定了死刑,基本上就是「做決定」,沒有那麼多手腳。但隨著法律制度的完善,冤假錯案問題開始凸顯,今天的上訴會出現,包括一審、二審、終審。即使在古代,也有對死刑犯的反覆審查。畢竟,人的生命是生命的問題。於是就有了一個緩衝期。在這個緩衝期的開始,並不一定是把所有的犯人集中在秋季死刑上,而是集中一個自由的時間進行再審複查,然後確定死刑,自然是集中在審訊上,而不是簡單地把所有的犯人集中在秋季死刑上。還有不同的任務要做,比如大喊大叫,各級幹涉,高層抽查。
所以,「秋後問斬」其實相當於死刑判決前的上訴期。
為什麼不是其他季節?
因為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古代防寒技術一般,冬天基本都是躲在家裡。所謂「春出冬藏」,不僅僅指動物冬眠,人的活動軌跡也是類似的。春天出門或者開始種地,秋天出門就回家,在家收割。秋天過後,是勞動人民最自由的一天。春耕前雖然沒事做,但是天氣很好,可以到處去玩。而秋天和初冬的休閒,才是真正的休閒。
我們不是有個成語叫「秋後算帳」嗎?年初以來,許多勞動力和資本貨物以及日常用品都因消費而流失。年底秋收後,等他們有錢了,就把欠一年的錢全部結清,這叫「秋後算帳」。這個時候手頭有錢,家裡有飯吃,時間充裕,做什麼事情最好?
官員們開始清點和審查今年的工作,定罪的定罪,並在總結一年的工作之前作出最後的數據報告。所以《Q&T》中的「Q」——判斷——就集中在這個時間段。
而「斬首」就是斬首和公開處決。為什麼要在法院公開執行?為了震懾普通人等潛在犯罪分子——。到了秋天,正好是人們閒散恐慌的季節,更容易動員人們「觀禮」。
在古代,確實要求參觀斷頭,接受法律的敬畏和敬畏是老百姓的義務。
殺雞給猴看。如果猴子去農場或做生意,殺雞就沒有意義了。
就統治階級而言,這些意識是逐漸實現的,並形成了集中斬首的做法。選擇秋後殺人,社會影響最大。難道不是很多無知的人把砍頭當成了一個熱鬧的事件嗎?血饅頭治療肺結核受歡迎嗎?忽悠人和嚇唬人是同時進行的,卓有成效。
至於那些有歷史根源的文化表述,比如《禮記月令》記錄:
涼風來了,白露落下,寒氣頓生,鷹是鳥的祭品,所以一開始就宰了。
董仲舒編造了什麼:
王者配天,意謂其道。還有四天,國王有四個政治,如果四個政治在四點鐘,一般班也。天人有同。慶春賞夏,罰秋罰冬。
這些東西,其實只是理論參考。他們把人自身感受帶來的蕭瑟空氣和天氣變化聯繫到戰爭上,讓我們都覺得有道理,但沒有必然聯繫。
簡單的一點就是,這些理論都是西漢初期完成的,而真正規範「秋後問」的朝代卻是千年之後的明清。
在殘酷的時代和初王權下,統治階級想做你,不在乎是不是深秋。
明清時期,人文、法律,包括罪犯的一些權益受到了一點重視,法制開始向完善邁進了一點點,導致了相對較長的審查和申訴期。
但更重要的是震懾老百姓,這樣才會有大規模的婚禮,類似於集體婚禮,是一種「秋後問」之類的處事形式。
沒有法制不完善的時候,也沒有法治更完善的時候。
現在的死刑犯最多有一個法定的上訴期,春天該注射的絕不拖到秋天。
不要因為屏幕上的清宮劇就認為中國歷史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