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寧波保監局昨日公布的對寧波鼎宏保險公估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該公司委託未持有本機構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公估業務,累計實現業務收入49.95萬元。
寧波保監局表示,上述事實,有業務人員清單、鼎宏公估2016年度收入明細帳、調查筆錄、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等證據證明。
寧波鼎宏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委託未持有本機構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公估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保險公估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保險經紀從業人員、保險公估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寧波保監局給予寧波鼎宏保險公估有限公司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