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在中世紀的歐洲佔著很重要的位置。它普遍出現在歐洲的政治、軍事、文學、歷史等各種著作裡。可以這樣說,不了解騎士制度就不能真正認識歐洲的文化,甚至象塞萬提斯的長篇小說《唐·吉河德》也看不懂。
一、騎士的產生
騎士最早起源於古代羅馬。公元前8——前7世紀,拉丁人在義大利半島臺伯河下遊東南岸邊建造了羅馬城,以後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羅馬帝國就是從這裡發展起來的。當時,羅馬處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後期,恩格斯稱之為「王政」時代,現在史家稱之為軍事民主制階段。這時由於私有財產出現,階級分化,部落間戰爭頻繁,在部落軍事首長周圍形成了專門從事作戰的親兵集團,其中有騎兵300人,後來增加到600人,它是歐洲騎士的萌芽。
公元前6世紀,羅馬的生產力進一步發展,階級分化加劇,平民和貴族間矛盾日趨尖銳,導致了塞爾維·圖裡阿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不論貴族或平民一律按財產劃分為5個等級。擁有最多財產的第一等級除了出80個重裝步兵百人隊外,還要出18個騎兵百人隊1800人,其它等級則無權充任騎兵。這18個騎兵隊的成員稱騎士。這就是羅馬乃至整個西歐最早的騎士。
從公元前509年「王政」時代結束到公元前3世紀初的羅馬歷史,通常稱為早期共和國。這個時期,平民繼續和貴族進行鬥爭,獲得了擔任各種官職的權力,並通過和貴族聯姻,和原有貴族合流構成新貴族,也稱騎士。
二、騎士階層
公元前3世紀早期,羅馬統一了義大利半島。公元前44年,愷撒去世時羅馬共和國疆域已佔有全部西班牙、北非的一部分、巴爾幹半島和地中海上的許多島嶼。在長期侵路戰爭中,騎士掠奪了大量的奴隸和土地。部分騎士經營農莊,騎士階層興起。羅馬稱霸地中海以後,海外貿易擴大,騎士階層從事商業,販運奴隸,同時承包各省稅收和公共工程,經營高利貸和銀錢兌換。公元前218年,羅馬禁止元老行商,商業金融事業由騎士階層獨攬。於是,騎士階層演變為奴隸社會上層中的商業高利貸貴族。
羅馬共和國後期,奴隸主上層包括元老和騎士。騎士很富有,但在政治上沒有實權。公元前124年,執政官蓋約·格拉古取消元老擔任各種法官的權力,而把這種權力授予騎士。公元前91年,保民官德魯蘇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提出元老院增加300名最富有的騎士。斯巴達克奴隸大起義後,騎士民主派的勢力繼續壯大。公元前70年,羅馬執政官宣布,把元老獨佔的法庭審判會改為由元老、騎士和中等奴隸主共同組成。騎士階層在共和國後期的鬥爭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
三、由盛而衰
公元前27年,屋大維掌握了國家大權,建立了元首制從此到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稱為羅馬帝國時期。進入帝國以後,元老和騎士成為屋大維的主要支持力量。屋大維不斷提高騎士的政治地位;放寬騎士的財產資格;大量從騎士中選拔文武官員。這時,騎士與元老關係密切,騎士可以侯補元老,元老之子在取得元老資格以前則為騎士。元老和騎士經過長期鬥爭之後,重新聯合起來,大力支持帝國的元首制,成為羅馬奴隸主帝國的主要社會基礎。
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日耳曼人在羅馬帝國的廢墟上建立起了法蘭克王國。8世紀初,國王查理·馬特依靠中小地主組成的騎兵隊鎮壓了內亂,驅逐了外敵。為了長治久安改變了無條件分贈土地的制度,把沒收來的叛亂貴族的土地和教會的土地以採邑的形式分封給那些到前線作戰的將領和統治邊遠省份的官員。後來,國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為採邑,分封給自己的下屬,建立了以中小地主為基礎的騎士制度。8世紀末、9世紀初,採邑分封遍及全國形成了如國王——公爵——男爵——騎士的封建等級制度。由此可見,中世紀歐洲的騎士最早產生於服騎兵役的中小封建主。
公元11世紀,西歐城市興起,封建主已把土地掠奪完畢,並確立了長子繼承制。沒有繼承權的庶子們無所事事而成為騎士。他們的職業就是戰爭。因此,從11世紀開始西歐騎士制度盛行。到14世紀以後,由於封建制度解體和射擊武器的廣泛使用,騎士的軍事意義喪失而逐漸衰敗。
四、「騎士的愛」
騎士有一套騎士道徳,即「騎士精神」。它的主要內容是榮譽、效忠、護教、行俠、勇武和崇尚女性。這些在法國的《羅蘭之歌》、西班牙的《希德之歌》和英國的《亞瑟王傳奇》等中世紀的騎士文學作品中得到生動形象的描述。其中尊崇女性是騎士的一個重要信條和終生追求的理想。年輕的騎士不僅要保護女性,而且選擇一位貴婦、淑女作為自己崇拜的偶像。這種崇尚女性的感情稱之為「騎士的愛」。
我國封建時代的婦女,實際上是家庭的奴隸、生育的工具。為什麼在西歐的封建社會裡會出現尚崇婦女的現象呢?這種特殊的現象是由特殊的條件決定的。根據塔西陀的《日耳曼尼亞志》記載,在日耳曼人那裡,到父系氏族公社時依然保留著母權制時代尊重婦女的習慣:男子重視女子的意見;認為婦女遭受奴役是奇恥大辱;視婚姻為嚴肅而神聖的制度,滿足於只有一個妻子。
日耳曼人和西羅馬帝國的奴隸、隸農聯合推翻了羅馬奴隸制國家後,建立了法蘭克王國;中世紀西歐的幾個主要國家又是在法蘭克王國的基礎上形成的,而且都是日耳曼人建立的。因此,這種崇尚婦女的習慣就被繼承下來了。而且,中世紀的西歐,基督教處於主宰一切的地位。騎士一生下來就接受洗禮,成為基督教徒。聖母瑪麗亞是最神聖的崇拜偶像,女性被認為是聖母瑪麗亞在人間的化身。這種宗教觀念對於維護日耳曼人對婦女的崇拜自然起著重大作用。
騎士在七、八歲後按照自己出身的等級依次到高一級封建主的城堡中去充當領主侍童。侍童要追隨領主夫人左右,按照主人與主婦的吩咐服役;學習吟詩、唱歌和彈奏樂器,以便歌頌軍功和領主夫人的美麗與賢德;還學習下棋、騎馬、遊泳、投射、擊劍和角力。14歲後當領主的侍從,即見習騎士。21歲時方可被授予騎士稱號。其儀式包括:1.祈禱、祭禮和牧師祝福等宗教活動;2.表演武藝,以證實自己有征戰能力;3.宣誓服從教會、尊敬婦女和效忠國王;4.接受騎士職能的象徵物——劍、其它武器或戰車等。
由於貴婦在騎士年輕時就充當了主人和指導者的角色,所以,騎士從小就學會討好婦人的本領,養成一種為女人獻身的精神,甚至心甘情願為女人而死。這些大體上就是所謂「騎士的愛」產生的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