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學語文把「外婆」改成「姥姥」,以後咱們都要唱《姥姥的澎湖灣》?|沸騰
我們今天學習普通話,就是在學習各地的方言。學習普通話,課本中的方言不僅無害,而且有益。
▲改動後的《打碗碗花》
文|趙清源
有媒體報導稱,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
有網友曬出女兒7年前的課本,那時候還是「外婆」,並沒有做改動。還有網友補充道,同一本教材的第6課《馬鳴加的新書包》,也全部用的「姥姥」這一表述。
很多人不解,教材中為什麼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
有網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針對這一問題的答覆,上海教委認為,「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彙,而「外婆、外公」屬於方言。
上海語文課本的這一改動,貌似微不足道,無傷宏旨,可是,卻涉及好幾個重要的語言問題。
「姥姥」是普通話「外婆」是方言,這個判斷正確嗎?
查詢《北京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1985年出版),在「姥姥」的詞條下面,有這樣幾種解釋——
一是兒童稱老年婦女,如劉姥姥;二是反駁詞,相當於「哼」「胡說」,如「給他?姥姥!」這是從滿語longlongseme演變而來的,今天京罵中的「姥姥」即是此謂;三是用于堅決反對,有「任何人」的意思,如「姥姥來了我也不給」;四是指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