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偉 長沙市編委辦副主任向偉。
近日,長沙進行了新一輪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你需要了解的不僅僅是誰擔任新局長、新主任,還有機構改革後,長沙市政府機構發生了哪些變化?
機構改革後,長沙市政府將設置39個政府工作部門和1個直屬特設機構,對於這40個政府機構,你了解多少?瀟湘晨報特邀長沙市編委辦副主任向偉作為主講嘉賓,帶你認識改革後的40個「政府部門」。
1 一共有哪些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改革後,長沙市政府工作部門有6個「委」、29個「局」、4個「辦」、1個「室」。
要生孩子找計生委,遇到危險打110找公安局,行政複議找法制辦。委、局、辦是政府部門名稱中常見的字眼。
機構改革後,長沙市政府工作部門有6個「委」、29個「局」、4個「辦」、1個「室」。
在長沙市一級,「委」「局」「辦」「室」都是政府工作部門,級別都是正處級,相互沒有上下隸屬關係。
此次機構改革中,長沙重新組建了兩個「委」,將「計生委」和「衛生局」的職能整合,重新組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委農村工作部(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三個部門職能整合,重新組建市農業委員會。這體現了此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即「大部門制」。
新一輪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是上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大部門制的延續,再次將相關、相近的職能整合,使「小單位」進一步減少,新組建了一些大「委」、大「局」,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種積極有效的探索與實踐,有助於解決政府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出多門等問題,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2 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有什麼變化?
市園林局、市政府金融辦等4個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已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
不是所有稱之為「局」的部門,就一定是政府工作部門,有些並沒有納入行政序列,而被設置為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可以分為三大類,行政類、公益類、經營類,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行政類事業單位,承擔了部分行政職能,如改革前的園林等管理部門。公益類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如小學、福利院等。經營類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政府主辦的賓館、招待所等。
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要求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關或整體轉為行政機構。
在機構改革之前,市園林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政府金融辦都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屬於承擔了行政職能並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他們與政府工作部門一樣同屬於正處級機構。
此輪機構改革後,以上四個部門全部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解決行政職能游離於行政機關之外的問題,「一把手」任命方式也發生了改變。因為,工作部門的行政一把手必須由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事業單位的一把手則不需要人大任命,可由市政府直接任命。
3月19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15個部門「一把手」的職務任免,這是政府機構改革後首次人事調整,其中就包括了長沙市知識產權局局長、長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長沙市園林管理局局長、長沙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的任命。
3 直屬特設機構是個什麼樣的機構?
直屬特設機構,排序於39個政府工作部門之後,專門行使國有資產監管職責。
在長沙市的政府架構中,一個機構排序於39個政府工作部門之後,稱之為直屬特設機構,即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為國資委,專門行使國有資產監管職責。
從中央到地方,我國擁有體量龐大的國有企業,各級人民政府是「出資人代表」,設立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國企的發展、改革、經營管理和保值增值。
目前,長沙有100多家國企。根據《長沙市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行動方案(2014-2020年)》,今後,政府將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事企分開的原則,授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對全市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集中實施國資國企戰略重組和重大事項、企業資產、人員等全面監管。
機構設置的「玄機」
機構設置有什麼規定?
因地制宜,省裡有的機構市裡不一定要有。
政府機構一定要上下一一對應,省裡有的,市裡一定要有麼?
答案是「不一定」,機構設置需要大體對應,但不需要嚴格複製上一級政府的機構設置,重點是職責銜接順暢,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去年7月,湖南省率先進行了機構改革。改革後,湖南省政府擁有23個工作部門,1個直屬特設機構,15個直屬機構,6個部門管理機構。
長沙市進行機構改革後,2個部門管理機構全部整合進入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部門管理機構,如何對應省政府的部門管理機構?
以公務員局為例,湖南省政府仍保留了湖南省公務員局,為部門管理機構,長沙市公務員局的職能已整合進入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果省公務員局需要布置工作,召開會議,可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承接工作和任務,推進工作部署。
「西瓜辦」「煙花辦」是個啥機構?它們是臨時機構,不是政府工作部門。
此前,有些城市曾出現「西瓜辦」「煙花辦」等機構,引起網民熱議。實際上,這類機構不是政府工作部門,是臨時機構,是政府為推動某項工作,在一定時期內設立的。這類機構不明確級別,只安排一定級別的領導兼任負責人職務,工作一旦完成,將予以撤銷。
此類機構無論是從依法行政,打造責任政府,還是從消除腐敗,清除政府權力尋租空間,都要從嚴治理,清理規範。而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同於臨時機構,它們是根據國家的法律、中央和省裡的規定,以及長沙的實際需要,由市委市政府確定,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置的行政機構。該類機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務,並相對獨立行使該方面的政府行政權力。(記者 趙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