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7月27日中午
樟樹市公安局發布重要通告
禁止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到贛江遊泳
進入夏季,天氣炎熱,不少市民到贛江遊泳,因水流湍急、有險灘、暗流、旋渦等等,存在大量安全隱患,容易引發溺水事故。因此,樟樹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對到贛江遊泳作出相關規定:1.禁止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到贛江遊泳。2.樟樹贛江遊泳的地點只能在「大碼頭」,其他各地均不能遊泳。3.到「大碼頭」遊泳者要接受政府工作人員及相關志願者的警示和規勸。4.一旦發現不按規定下水遊泳者,公安機關將嚴肅處理。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請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安全第一、遠離危險、謹防溺水、珍愛生命、從我做起。
樟樹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青少年溺水悲劇時有發生
家長要重視對孩子的教育
↓↓↓
轉發出去
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