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記者 趙雪 濟南報導
一入「拖」門深似海,山東濟南的姜先生現在對此感觸頗深——他在2011年全款買下「火炬東第」項目住宅一套,現在這個樓盤已然成為濟南幾個著名的「樓拖拖」之一。
「當時籤約的交房時間是2012年底,本來買它是想作為婚房的,現在拖了將近一年,我們也得不到個明確的說法。」著急結婚的他,無奈在今年上半年又買了套小產權房,作為臨時的過渡。
正當該樓盤業主焦急等待的時候,項目開發商捲入一起償債官司的消息,又讓他們緊張起來——未能如約償還3.1億元信託貸款,山東火炬置業有限公司(火炬東第項目開發商,下稱「火炬置業」)已被新華信託訴諸司法。
「火炬置業違約事實清楚,本案即將進入實體審理階段,我公司有信心取得勝訴判決並進入資產處置階段。」11日,新華信託回復經濟導報記者的採訪時如是表示。
抵押擔憂
在火炬東第的業主中,姜先生並不是被拖得最久的。該項目首批購房者出現在2009年。項目銷售伊始,該樓盤以「團購」為賣點,吸引了包括建設銀行、濟鋼集團、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等在內的一眾客戶群。
「與我們籤訂的購房合同中約定 ,一期交房入住時間是2011年8月31日。我這房子買了4年,光延期就兩年多了,手裡除了一張張延期交房通知書外,就啥也沒有了。」2009年參與當地事業單位團購的業主孫亮對導報記者直言,「這房子買得太累。」
當他從其他業主那兒得知火炬置業被訴的消息後,心中更增添了一分不安。
2011年9月,新華信託發行了規模3.1億元的「山東火炬置業有限公司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產品期限18個月。火炬置業將其火炬東第項目一期、二期、三期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評估價值不少於7.2億元),全部抵押給受託人。
參照此前出現的幾例這類案件,最終信託款無法償付的話,法院就有可能將抵押物拍賣,來清償債權人。
「我的房子沒有網籤,那時好像沒這個硬性規定,現在也不知道到底在不在抵押之列,有沒有解除抵押啊?」孫亮擔憂地問道。
導報記者調查後發現,沒有網籤的業主不在少數,特別是在前期購房者中,濟鋼集團的一位業主告訴導報記者,「當時說的是散戶先籤,團購的後籤,到後來不知為什麼開發商一拖再拖。」 北京德恆(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俊博表示,已售賣房產是不得進行抵押的,否則就是「一房兩賣」。所謂網籤就是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假如在建工程抵押在先的話,房子在取得抵押權人同意後才能賣,否則辦理不了網籤登記。
導報記者注意到,在該信託計劃的信用增級措施中,規定了這樣一條:抵押物用於銷售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申請解除部分抵押權,並在解押前向信託貸款監管帳戶(借款人接收貸款的帳戶)劃入銷售保證金。
據了解,在此前的一審環節中,新華信託曾訴稱「火炬置業未按照協議約定將項目銷售收入全部劃入監管預儲帳戶」。那麼,火炬東第的房產現在還有多少處於質押狀態中?其中又有沒有已出售給業主的房產呢?
導報記者就此聯繫了火炬置業的總經理周倩,對方說信託一事都是集團公司在處理。至於項目跟業主之間的問題,她則表示,「我們跟5、6個業主代表建立了一個公共QQ群,我們會在那上面跟代表溝通。」
然而,導報記者在多日的調查採訪中接觸了好幾名業主,他們均表示沒有從開發商那裡獲得過關於此事的反饋。
面對以後可能會出現的產權歸屬問題,新華信託的態度則是:「就資產處置,公司會嚴格依法申請法院執行,我們相信法院會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火炬怎解資金難題
6日下午,天氣不錯,位於唐冶新區的火炬東第項目雖然靜悄悄的,但並沒有完全停擺。導報記者在現場看到,5號樓的施工電梯不時地上上下下,窗口偶爾出現工人身影。
當天,幾名8號樓的業主結伴趕來,要求退款,「都這麼多年了,3層還沒起來,我們也不要求啥賠償了,也不要按現在的市價了,把錢退給我們就行。」
導報記者了解到,業主們曾向多個部門反映過火炬東第的問題。在齊魯民聲網上,山東省住建廳11月4日給予的回應是:「此項目已涉案並由法院查封,業主也已經進入信訪流程,目前在案件無明確結果之前,購房人提出的問題尚不能解決。」
「房子還能不能蓋起來?錢都去哪了?誰來賠償我們的損失?」業主們質疑多多。
然而,種種跡象顯示,火炬置業的資金鍊確實出現了問題。不過,導報記者日前了解到一個消息,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嶺,已利用火炬集團在北京開發的火炬大廈項目,再次進行了融資。一名火炬東第前期工程方人員透露,「先融了3億多。」
這筆融資能不能成為打開火炬東第目前困局的一把鑰匙呢?
粗略數來,火炬置業除了要籌集項目下一步的工程費用,還要給業主們支付違約金,更要償還先前如新華信託等的融資款。
濟南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12日的信息顯示,火炬東第4798套可售房產中,已有2465套售出。這還不算沒有網籤的業主。導報記者從售樓處了解到,目前僅4號樓在售,均價6100元/平方米。
而按照開發商與業主合同裡約定的違約金比例,以每套房60萬元計算的話,火炬置業需支付每名被延期業主4萬多-6萬多元的違約金。
不過,從目前最新消息看,火炬東第復工有望。火炬置業10日給出的一份施工說明顯示,火炬置業、港基建設、鼎盛建築3家公司通過協商已達成後期協議。火炬置業與鼎盛建築解除協議,雙方結算也已完成,其與港基建設已於上周籤訂了有關後期施工的補充協議,並制定了春節前的施工進度節點。新招標後期施工隊伍,正在陸續進場施工。
信託產品尚未兌付?
據了解,火炬東第項目總投資為13.8億元。新華信託在為其做貸款項目之前,截至2011年第二季度,項目已累計實現銷售收入淨額83792萬元。其中已收房款及誠意金65690萬元,尾款24211萬元。也正因如此,信託公司認為項目後期建設資金充足。
延期這麼久的現實,卻沒有印證這一點。
除了未按照協議約定將項目銷售收入全部劃入監管預儲帳戶外,新華信託還起訴稱,火炬置業在第二次還款日期屆滿時,未能按約定支付貸款本金及信託預計收益 、信託費用等,且經多次催促仍未償還,已經構成嚴重違約。在2012年12月16日前也未向信託貸款監管帳戶存入不低於1.5億元現金,違反了《信託貸款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約定,構成嚴重違約。
因此,新華信託的要求是,火炬置業需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合計29728.38萬元,給付逾期本金及利息合計6703.56萬元的罰息,火炬集團及陳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其 實,該信託計劃當初還是制定了多層信用增級措施的,比如山東火炬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陳嶺將其合計持有的火炬置業100%的股權質押給受託人,以擔保借款人按期還本付息;火炬集團、陳嶺分別為借款人按期還本付息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及行使抵押權實現債權的辦法等等。但事件最終還是走向了司法程序。
制定了措施不假,但火炬置業屢屢未如約向監管帳戶打款,信託公司對此的監管責任又盡到多少呢?「關於本項目的風控措施,首先,我公司設置了充足的增信措施,並辦理了相應登記。目前,該項目施工接近封頂,且相對周邊樓盤具有一定的價格競爭力,抵質押物充足,總體風險可控。在整個項目後期管理過程中,我公司憑藉嚴密的監管手段,及時發現該項目潛在風險,並採取應對措施,有效防止了風險擴大。」對於這一質疑,新華信託如是回復。
而導報記者查閱到一份發布於2012年11月的該信託管理報告,其中並未提及產品潛在的兌付風險。
今年3月16日是該信託到期的日子,而此 前,這類房地產信託兌付糾紛已發生不止一兩起了。這次,新華信託是否按慣例「剛性兌付」了呢?對此,新華信託並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表示,「就本項目兌付問題,我公司通過與投資人的友好協商,投資人同意給予我公司合理的處置期間。」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孫亮」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