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璠
近日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年年會上,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談到火鍋店時表示,「故宮博物院以外的非文物建築裡的故宮餐廳有一道菜,火鍋。媒體馬上報故宮有火鍋店。這兩個字加在一起是危險的,故宮最怕火,我們就停了。我們原來就是賣烤鴨的鴨卷和面。既然有爭議,我們就遵從他們,不要有誤解。」作為故宮的掌門人,單院長的這一番話體現了面對爭議時兼聽則明、從諫如流的理性態度。
一段時間以來,故宮博物院在開發、經營方面不斷探索,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新的舉措,如擴大開放區域、舉辦各種展覽、燈光秀、過大年等等,使600年歷史的國寶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同時也在文物保護、安全風險、經營價格等方面引發了一些擔心和質疑,而火鍋店就是其中的一個爭議點。一方面,「故宮」兩個字加上「火鍋」兩個字,確實火得不行,顧客絡繹不絕,很晚還在排隊;另一方面,等候時間長、價格貴以及安全隱患等問題也引發一些疑慮。
其實,無論是火鍋店還是其他經營項目,無論是故宮還是其他重要的文物保護單位,都面臨著一個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問題。處理得好,兩方面相輔相成,互相促進;處理不好,也可能顧此失彼。就世界各國的重要文保單位來看,有的也在適度開發經營,比如辦一些燈光秀之類的活動;而有的則為了更好地實施保護,甚至禁止向公眾開放。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差異,原因之一無疑也是文物本身的性質及質量。
僅就開辦餐飲企業而言,同為國寶級的頤和園、北海、中山公園等皇家園林內,分別有聽鸝館、仿膳、來今雨軒等知名餐館,但故宮內古建和文物的密集程度顯然大大高於這些園林和公園。如單霽翔院長所說,「沾故宮兩個字,做什麼什麼就火」,火的最關鍵原因還是在「故宮」這兩個字。記得京城內文物古蹟嵩祝寺和智珠寺內,前幾年曾經也經營高檔時尚、食客趨之若鶩的中西餐飲,後來都叫停了。而做火鍋也好,開咖啡店也好,經營快餐也好,如果故宮可以做,嵩祝寺和智珠寺可不可以?雍和宮、白塔寺等可不可以?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等等,或許需要逐一給個說法。
故宮也好,其他國寶級的文物單位也好,如何把握好保護與開發的度,既需要從文物的實際情況出發,更需要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比較和研究。首先,應該聽取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兼聽則明,從善如流。既要聽取歷史、文保方面專家的意見,也應該廣泛聽取建築特別是古建,乃至聲學、光學、物理、化學、生物等諸多相關領域專家的意見。對故宮這樣世界級的國寶,在保護與安全方面的評估和實操,容不得半點馬虎和閃失。如火鍋即使使用電碳火鍋,但依然會有安全隱患。
其次,也要借鑑世界各國文物保護方面的經驗和做法。早在1933年通過的有關城市規劃的《雅典憲章》,就提到了名勝古蹟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問題。而1964年通過的《威尼斯憲章》,明確提出將歷史文物建築視為人類的共同遺產和歷史見證,並被認為是保護文物建築及歷史地段的國際原則。美國早在1906年就頒布了《文物法》,法國在1913年頒布了《歷史古蹟保護法》。而考察各國對文物古蹟保護與開發的具體做法,一定會對我們處理好包括故宮和故宮火鍋店在內的保護與開發問題,提供有借鑑意義的經驗。
一般情況下,魚和熊掌或可以兼得,但有時不能或難以兼得時,一條重要的原則應該是:保護是第一位的。因為在保護方面出了問題,開發也必然「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了。(潘璠)
[ 責編:孫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