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1日電(實習生 張鴻雁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傑)4月19日,劉文浩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書。他的父母、原告劉光嘉和朱榮周被認為是「史上最貴強拆案」上海私人博物館的主人,此前曾起訴司法部,要求確認司法部不予受理其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違法。
原告稱,上海市司法局沒有依法對上海市閔行公證處、涉案公證員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原告曾就上海市司法局這一行為申請司法部進行行政複議,而司法部不予受理。
記者注意到,原告提及的公證處違法之處,是認為上海市閔行公證處為違法強拆出具不真實、不合法的公證文書,且稱公證員參與「洗劫財產」。
原告還請求判令司法部依照《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召集相關各方、以聽證方式審理原告的複議申請。
涉案的奇石盆景博物館坐落於上海市閔行區,由於涉及近3億賠償金額,加上一段被認為疑似政府官員在拆遷現場「搶劫分贓」的視頻,博物館被強拆後引起廣泛關注。(詳見中國青年報2013年12月13日《上海一私人博物館強拆案的背後》、2013年12月16日《上海索賠近3億的拆遷案庭審爭議》)
2012年11月20日,在博物館被強拆半年後,博物館的主人劉光嘉、朱榮周曾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閔行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強制執行及行政賠償,該院立案受理後於2013年2月6日裁定移交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理。
原告共提出18項行政賠償請求,總計索賠金額2.89億元,並要求閔行區政府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
一審判決認為,「被告組織實施強制搬遷有職權依據,未超越執行範圍,程序合法,無明顯不當,亦未濫用職權」。法院判決閔行區政府對原告賠償50萬元,但駁回原告要求確認拆遷違法及其他多項行政賠償的訴訟請求。(詳見本報2015年8月28日《上海私人博物館強拆案宣判 原告獲賠50萬》)
原告不服,當庭上訴,但二審並未開庭審理,截至發稿尚未宣判。
行政訴訟之外,劉家兩次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關於要求將強拆中參與公證的人員移送刑事偵查,並吊銷公證員執業證書的申請書」。但是,上海市司法局答覆稱「不予行政處罰立案,也不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
2016年2月,劉家向司法部提出行政複議請求。除了提出上述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的申請外,劉家還在複議請求書中加上了「要求對上海市閔行公證處警告、並處十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的要求。
司法部對此答覆「不予受理」。在《行政複議申請處理告知函》中,司法部給出的理由是「上海市司法局作出的答覆書對你們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
今年3月15日,劉家向北京三中院對司法部不予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最終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