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和服賞櫻事件成為微博熱搜事件之一,並高居榜單,熱度不減。很多熱點事件突然出現,就會有更多不明真相的「鍵盤俠」一味指責武漢大學「小家子氣」,其實並非因為和服本身的問題,也並非是賞櫻與穿和服有不可調和的矛盾,而是不知者不該妄言。歷史上有很多名人都穿過和服,這並不能代表什麼,事件發生後的根本矛盾不是中國人是否可以穿和服,而是穿和服真的不需要看場合嗎?
我們應該明確一點,穿和服不代表不愛國,從小處說,這只是個人衣著習慣的問題,從大處說,這也只是中日文化的一種交流。不應該盲目上升到愛國情懷層面。在近代歷史中,有很多響噹噹的人物,他們毋庸置疑都是抗日的革命勇士,但是他們也曾穿著和服留影。比如魯迅先生,如果說魯迅先生是將筆桿子當槍桿子也一點都不為過,毛主席都大讚他為「文化戰線上的民族英雄」。
比如李大釗先生,自中國共產黨誕生之日起,便奉獻自己無數力量,是創始人,是共產主義先驅,是無產階級革命家,是抗日革命道路上的領航人。再比如秋瑾女士,無論是辛亥革命還是婦女解放運動,她都是一朵鏗鏘玫瑰,她的英勇就義故事也讓後輩無數人感動落淚。
不僅僅是他們,有更多的仁人志士都在抗日的第一線,但是他們也曾身著和服。或許是在留學期間又或許是在工作過程中,他們在遊歷日本的途中都曾穿過和服,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們的赤子之心。而且從現在的歷史資料中可以看出,他們穿和服都是一般的場合,並沒有將「和服」放置在特殊場合,而賦予更深的含義,只是作為日常服飾。
反觀武大櫻花事件,且不論因為櫻花的燦爛,武大「被景點化」,導致在校的師生日常的生活受到幹擾,很多武大的學生甚至稱櫻花盛開的這段旅遊高峰為「櫻花劫」。就事論事,武大的校規有所規定,禁止穿和服賞櫻。與其挖空心思去抨擊規定是否合理,不如去反問為什麼明知故犯。校有校規,國有國法,在很多媒體的採訪下,武漢大學檔案館的館長塗上飆向大眾簡單介紹了櫻花背後的故事——
「從二十八株國恥之花,到千株人文之花,不僅見證了中日兩國的關係變化,更承載了武大的歷史底蘊。」其實在1939年之前武大是沒有櫻花的,後來侵華日軍運來櫻花樹苗便種下二十八棵。後來抗日勝利後,武大從樂山回遷珞珈山,有人提議砍樹愛國,但在駐紮軍隊的保護下,砍樹方案流產。後來中日友好建交,日本方面送來的千餘棵櫻花樹中,周總理選了五十棵轉贈武大。再後來,陸陸續續武大收到很多日本友人的捐贈櫻花樹。才有了今天的三千繁華。所以,這千株櫻花是承載了一部分國恥的。
當然,我們不評價現在的人穿和服,也不能說穿和服就是不愛國,因為你不能說在日本料理店上班穿和服的中國人不愛國。但我們應該注重場合,不能在敏感場合去穿,如果你穿和服去參觀南京大屠殺紀念館是肯定不行的。
所以從武大櫻花的前世今生,從武大「禁止和服賞櫻」的規定來看,保安大哥下手還是溫柔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