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仰山」違規交房被責令停止
業主要求退還辦理交房手續時的多項預交費遭拒絕
2020年11月15日
城建局下發的責令停止交付通知單。 業主供圖
業主到售樓處維權。 業主供圖
新聞到底:《新房沒有自來水 1300戶準業主蒙了》②
新聞閃回:自來水管網未接通,更未分戶至業主家,甚至連水錶都沒有安裝,卻在業主並不知情的情況下要求業主先辦理收房手續再進行驗房。業主們還發現,其中一棟樓缺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這樣不符合居住標準的房子就交付給業主了?」就在業主們為此維權時,瀋陽「遠洋仰山」樓盤的銷售部門卻從售樓處悄悄撤離,僅留下了物業部門留守。
「責令你單位立即整改,停止交付使用行為。」昨日,記者了解到,瀋陽市渾南區城市建設局在11月3日就曾對「遠洋仰山」建設單位下達過《責令停止交付通知單》。
11月12日,業主們就此事再次來到「遠洋仰山」項目售樓處進行維權,仍沒有見到該項目地產部門的工作人員,還是由物業負責人接待。據業主們稱,根據相關部門對「遠洋仰山」項目的違規交付,要求「遠洋仰山」退還辦理交房手續時的多項預交費,但是遭到對方拒絕。
11月13日記者就此事再次聯繫「遠洋仰山」項目物業部門負責人閆經理,對方表示將由客服部門答覆記者。截至11月14日下午記者截稿前,並未收到任何答覆。
「遠洋仰山」違規交房被責令停止交付
「接到群眾投訴,反映你單位建設的遠洋仰山項目在未取得《瀋陽市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確認書》情況下交付使用,經我局調查,情況屬實。」
記者注意到,這份《責令停止交付通知單》明確指出,「遠洋仰山」建設單位交房行為 「違反了《瀋陽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整改,停止交付使用行為。」
「通知單」中還顯示,做出此行政決定的緣由是11月2日瀋陽市渾南區城市建設局接到了群眾投訴,且通知時間是11月3日。
而記者採訪時,「遠洋仰山」方多位接受採訪的相關負責人均未提及此事。
11月13日,記者就此事再次向「遠洋仰山」物業部門負責人閆經理求證此事,對方仍未給出答覆,稱由客服部門負責人向記者回復。但截至11月14日記者截稿前,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遠洋仰山」因違規交房而維權的業主向記者出示了一段與「遠洋仰山」項目方交涉的視頻中,項目工程負責人向業主表示,對這份「通知單」認可,並且已經在11月3日停止了交付行為。
業主要求退還預交費被拒絕
記者了解到,11月12日多位完成「遠洋仰山」項目收房手續的業主代表再次找到售樓處維權,希望退還在辦理交房手續時預交的多項費用。
業主代表表示,「房子現在沒有達到入住條件,對方又被相關部門認定了違規交房。那麼憑什麼預收我們的費用呢?」
一位37號樓業主交房時拿到的繳費清單中,記者看到項目包括物業服務費、採暖費、停車服務費、裝修垃圾清運費等項目共計6000多元,其中還包括了水、電、煤氣等預交費用。
「自來水根本都沒有,水錶都沒有,就預收我們水費,這合理嗎?」業主們說,此外由於沒有自來水進住和裝修都受到很大影響,「那麼物業服務費、垃圾清運費、停車服務費都不合理,我們都沒有享受服務為什麼交費呢?」
最讓業主們氣憤的是採暖費,「開發商搶在供暖期前違規交房,是不是就是要把供暖費強加給業主呢?」
業主們表示,開發商應該退還業主的不合理費用,等到該項目符合交付標準後再計算相關費用。
但是業主們的要求被拒絕,業主告訴記者,接待大家的還是物業部門,但之後見到一位工程部門負責人,「對方說所有的交房期都從11月1日算起,即使停止交房的業主之後再辦理交房手續,繳費的日期也是從2020年的11月1日計算。」
多位維權業主認為,自己的訴求是合理的,開發商違規在先,並造成了損失後果,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將通過合理途徑依法依規繼續維權。
遼瀋晚報首席記者 呂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