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鄰避困境到鄰喜效應】臺灣把垃圾焚燒廠建成社區公園

2021-03-02 中科博大環保

在高塔的肩膀上,旋轉餐廳靜靜地轉動著。你打開谷歌地圖,把眼光投向臺北市北投區的北投捷運站,垂直下來是一條寬大的洲美快速道,在道旁距離基隆河與五分港不遠的地方,標註了一個「北投焚化爐景觀臺」。切換成實景圖模式並拉近,一個完整的「北投垃圾焚化廠」就呈現在眼前,旁邊還依附了一個小的「士林垃圾焚化廠」。靠近基隆河一側的那個巨大高塔,總是在清晨把燦爛千陽投影到洲美快速道上。這裡不僅標出了「北投焚化爐景觀臺」,而且還標註了「摘星樓旋轉觀景餐廳」。

這個高塔,其實就是垃圾焚化廠的巨大煙囪。

樓能摘星,謂其高聳。垃圾焚化廠的建造者,把這樣的廠區建成旅遊點、景觀臺,其認知與思維的水準,亦是高可摘星。

垃圾焚化廠回饋了一個水上樂園

2014年的春末,我所居住的當年被馬可·波羅稱為「世界上最華美的城市」杭州,在城西,在餘杭區,一場反對擬建九峰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公眾行動,震動國人,波及境外。這幾乎就是2009年廣州番禺大石鎮民眾反對建造垃圾焚燒發電廠事件的翻版,當年大石鎮附近各大樓盤的30萬居民,絕大部分表示反對,抵制很堅決。杭州餘杭九峰垃圾焚燒發電廠,號稱要建成「亞洲第一」,主要抗議者是附近村民,杭州市區也有人舉起了反對的雙手。

垃圾圍城,不處理當然是不行的。埋了,或者燒了,這是我們處理垃圾的主要手段。在分類回收之外,其他處理方式都是有利有弊,其弊主要就是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附近直接或間接受影響的人,自然而然就會反對,就像公廁不要建在我家隔壁、垃圾桶不要擺在我家門口。於是,「歡迎建垃圾焚燒廠,但反對建在我家門口」的「鄰避困境」就產生了。

所謂「鄰避困境」,源於公眾的「鄰避思維」、「鄰避主義」,即英文的「Not In My Back Yard」——「別在我家後院」。政府部門規劃經濟項目或公共設施,產生效益為全體社會所共享,但「負外部性」帶來的後果卻由附近居民來承擔,於是受到選址周邊居民的反對,這在國際社會已確實已成普遍現象。不僅是垃圾焚燒廠,化工領域的PX項目也一樣,幾乎是所到之處,群起而反對。「鄰避困境」就是這樣,周遭居民反對越強烈,這個「困境」就越深。由此導致的「鄰避效應」,讓政府左右為難。

「我反對」的「鄰避行動」,臺灣在二十年前就經歷過了。1984年,臺北內湖垃圾掩埋場發生了一場大火,從而促成臺灣第一座垃圾焚化廠——內湖焚化廠興建,於1991年完工投入使用,日處理垃圾為900噸。垃圾焚化技術有個成熟的過程,就在1991年,行政院科技會議訂下了「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但在那個年代,興建垃圾焚化廠,毫無疑問也遭到周邊居民的反對。不僅如此,有關非政府組織積極介入,就焚化爐會產生「世紀之毒」二惡英,臺灣綠色和平組織最早發出警告;而反對焚化爐的社團則不客氣地說,焚化爐並不如鼓吹者所聲稱的那麼乾淨,反而製造了更多汙染;而且,垃圾焚化處理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臺灣焚化廠的興建,多為本土大財團與國外焚化爐公司合作,龐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資本家和外國資本,焚化爐無法提供較多的當地工作機會。

「焚化爐不只汙染住在周邊的居民,而是會透過食物、飲水進入每一個臺灣人身體裡」,變成了公眾的共識,這讓每一個人都感受到威脅,這就不僅僅是「鄰避」,而是幾乎成了「全避」了。

面對風起雲湧的反對浪潮,對抗還是疏導?對立還是溝通?政府組織很快明白了,懶政是不行的,一意孤行更是行不通的。由此,他們集思廣益,推出了敦親睦鄰政策,制定了嚴格環保標準,建立了回饋機制,進行了認真的政策宣導。從「對立抗拒」到「和平共處」,事情總歸是起了變化。

臺北的內湖、木柵、北投三座垃圾焚化廠,分別在1991、1994、1999年建成使用,在廠區或周邊,建有網球場、溫水遊泳池、健身房和圖書室等設施,免費或低價供周邊居民使用。北投焚化廠變成了一個巨大的文體中心,外部請藝術家來美化,內部甚至設有SPA區水療按摩池;不僅是北投區,周邊的內湖區、南港區、文山區及士林區的區民,都可憑身份證明免費入場。臺南市的垃圾焚化廠,由臺灣環保署負責興建,完成後由臺南市環保局管理和營運,這個垃圾焚化廠回饋了一個巨大的休閒設施——水上樂園,佔地面積達1600平方米,園內設施有:室內水療SPA區、藥浴溫泉區、烤箱蒸氣區、親子戲水區、360度高空滑水道、25米遊泳池、50米遊泳池,以及戶外人工造浪設施等等。類似的「回饋設施」,已成了建設焚化廠的慣例。

更有意思的是,新竹市環保局還真的把全局的辦公室都搬到了垃圾焚化廠,目的就是與居民「拉近距離」,讓社會消除疑慮。

通過長時間平穩運行、所有信息公開、邀請居民參觀、歡迎社團監督,焚化廠和社區居民建立起了信賴關係。而且,焚化廠每燒1噸垃圾,就要拿出200元新臺幣,作為給居民的回饋金,用於支持當地建設和民眾福利。這就是逐漸把「鄰避困境」變成了「鄰喜效應」。公眾的要求其實並不高,只要無大害和無大礙,他們就能夠承受;如果利弊相權,只要利大於弊,或者利弊相抵,他們臉上就綻放笑顏。

把「鄰避」變成「鄰喜」,當然需要投入,需要支付成本,而且要真正尊重公眾。一旦變成權貴利益、政績工程,那麼主事者通常是不願意支付這樣的成本的,更不會對相關的公眾有什麼尊重可言。

北投垃圾焚化廠的大煙囪,做成了旋轉餐廳和觀景平臺。

不尊重民意、不依照程序

這樣「改善民生」都是耍流氓

與早期相比,後來建設垃圾焚化廠的阻力要小很多。進入21世紀後,郝龍斌出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任職期間提出了「一縣市一垃圾焚化廠」的政策,是在原建設的基礎上,想繼續興建一批焚化廠,累計達到36座。不過,反對的社團依然有民間的制衡力量,政府方面也懂得讓步與妥協,從而減少了新建焚化廠的數量。最終,全臺灣累計只興建了26座。有意思的是,其中有2座因為地方反對,加上沒有多少垃圾可焚燒,建成後就一直沒有運轉。

計劃36座,完成26座,完成的還有2座沒運轉,這個折扣打得有點大,不止四分之一,官方竟然沒有覺得這是「面子掉了天塌了」。

環境問題,絕不僅僅是技術問題,它更是倫理問題,涉及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僅僅懂得「環境經濟學」是遠遠不夠的,一定要弄清「環境社會學」。環境的博弈,畢竟是人的博弈、社會的博弈。

對於杭州的垃圾焚燒項目,官方壓根就沒有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更沒有事前的協商動機和協商機制。因為沒有評估、缺乏協商,所以嚴重出乎意料,沒想到事情搞這麼大。

好事做不好,乃是官僚體制下官方懶政的一個特點。針對杭州「5·10」事件,白巖松在央視《新聞1+1》欄目中,毫不客氣地批評地方官員「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拋開「鄰避困境」之說,對於「垃圾焚燒」,一直來有「支持派」與「反對派」。「支持派」主要的理由是:焚燒不僅能減少垃圾體積,徹底消毒,還能附帶發電的作用。在發達國家,垃圾焚燒是處理垃圾的常規方式,日本有高達70%的垃圾通過焚燒來處理,其他國家的比例則多在30%上下。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城中約一半的地方,以及多數學校所用熱能,都來源於燃燒垃圾;在德國紐倫堡,垃圾焚燒廠就建在市區,不到300米就是居民樓,全城的垃圾都在這裡燒,因為不夠燒,還到臨近地區收集垃圾。現代的垃圾焚燒廠,可以做到很好的無害化,對市民威脅並不大。

曾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工作的趙章元,是國家環保總局評估中心組專家,他持有堅定的「禁焚」立場。這位「反對派」說:那些焚燒大國都出了問題,當地居民得癌症的機率大了很多,而且空氣和土壤中的二惡英和其他有毒物質的含量都高了許多,焚燒發電在國外慢慢變成夕陽產業。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焚化爐生產商在本國已經沒有市場,所以大舉進攻中國,和既得利益者相勾結,然後宣傳說「垃圾焚燒嚴格控制的話,不會產生二惡英」,實際上不可能「根本不產生二惡英」。垃圾焚燒實質上就是把固態變成了氣態,表面上這個固體減量了,其實只是假象。1噸的垃圾焚燒後會轉變成4000-7000立方米的氣體到空中……

垃圾焚燒不是「一把火燒了」那麼簡單。仔細分類是前提,國際標準是根本,立法籤約是基礎,常態監督是保證,這幾條如果做不到,好事大抵都會變成壞事,想擺脫「鄰避困境」很困難。

任何關乎公共利益的事項,決策過程都需要程序正義。在香港特區,應對「鄰避困境」有一套既定程序,包括選址、環境評估、地區諮詢、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等等,整個過程中公眾都被告知,他們的意見都能充分表達。特區政府要興建任何厭惡性的設施,都做到公開透明;無論最終能否興建,都經過充分的社會討論,尊重民意。

這是常識: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要,在得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問題是,許多當政的地方官員,往往是長官意志洋溢,不把當地百姓放在眼裡,不顧基本的程序正義不願意在事前多花點工夫多費點口舌,而處處是好大喜功的政績觀,處處是不負責任地糟蹋錢。

極而言之:不尊重民意、不依照程序的所謂改善民生都是耍流氓。而對於公眾來講,我不願讓好事落在我身邊,這也是我的權利。

臺灣垃圾焚化廠位置圖

臺灣怎樣讓「垃圾不落地」?

作為報人,我在臺灣每天都會買一兩份報紙看看。2014年五一前後,我是第三次到臺灣,休閒自由行。到臺北的第二天,早上我出門就在便利店買了份厚厚的報紙,然後鑽進捷運站。要出站時,我把手頭的厚報翻了個大概,要將其中一疊分類廣告的版面丟棄。我差點就順手丟進那個可回收的不鏽鋼垃圾桶,旁邊一位捷運工作人員見狀喝了一聲,我一驚,住手,回過神來,才把廢報擱在一個專門收集乘客丟棄報刊的籃筐架上。旁邊的柱壁上,就貼著亂扔報紙的罰款告示,乖乖。

臺北的街道,是比較清潔的,也很少見到垃圾桶。臺灣施行「垃圾不落地」行動,除了捷運站、旅遊點,街道上基本上就不擺垃圾桶了;平常的垃圾,是要拎在手上,帶回家裡,分類後統一回收。臺北市有180條垃圾回收線,跟公交車路線很相似,每天下午4點半開始開始運作,每條線路上有二三十個停車收集點,市民必須等待垃圾車隊來,才能從家裡拿出經過分類的垃圾,直接放到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上——這是真正的「垃圾不落地」。

這種定時扔垃圾,有時也很不方便,比如有事錯過了扔垃圾的時間,就會面臨家裡垃圾發臭而扔不出去的局面。臺北市內湖區的大湖公園家,有200住戶,為了避免「錯時」帶來的尷尬,社區管委會在徵集全體業主意見後,在2010年建了個垃圾收集室,建在地下停車場的一個房間。他們改造了地漏,地面和牆面都貼了瓷磚,還裝了消毒用的臭氧機。可回收的垃圾,分裝在十幾個密封垃圾桶裡,分為紙品、泡沫、塑料瓶、金屬瓶、玻璃瓶等等,分得異常細緻。讓你想不到的是,他們買了個大冰櫃,用來貯存廚餘垃圾,真是極富創意!冰櫃裡面有兩個垃圾筒,一個裝「養豬廚餘」,另一個裝「花肥廚餘」;冰櫃密閉性好,加上低溫不易腐爛,就把廚餘垃圾很好地貯存起來了——人家的廚餘垃圾,可是擱在冰櫃裡的,這真是夠級別的「垃圾不落地」啊!

馬英九做臺北市長的時候,在電視宣傳片中出鏡宣傳、竭力推動,實際上成了垃圾分類、「垃圾不落地」行動的「形象大使」。

垃圾分類利用,在臺灣已全面深入人心,成了每個公民的基本習慣。2014年第2冊《讀庫》,在頭條刊出綠妖考察臺灣現代農業的《果蔬吟》一文,其中寫到臺灣小販素質非常高,攤位在結束後總是清掃得乾乾淨淨——

擺攤自由,但有嚴格的垃圾控制。臺灣鄉下和城市一樣,實行垃圾分類。1996年至今,臺灣推行「垃圾不落地」及「三合一資源回收計劃」,包括:一、垃圾費隨袋徵收,丟垃圾要用專門垃圾袋,袋子費用包含了垃圾費,垃圾越少,花費越少,不用指定的垃圾袋丟垃圾罰款;二、垃圾強制分類,丟可回收垃圾(包括飲料罐、紙類、玻璃瓶、廢光碟等共三十三種)免費,變相鼓勵垃圾分類;三、取消小區門口及街道上的垃圾桶,每天定時有垃圾車來收。家庭垃圾不許丟棄路邊,被拍到舉報將罰款一千二百至六千元,舉報者可獲罰款的百分之五十。

在臺灣,資源回收已不是「底層職業」,「酒幹倘賣無」——有沒有空瓶子賣,已然如歌聲那麼美麗而自然。

大陸許多人對臺灣的垃圾管理處置的方式方法有濃厚的興趣,觀察,思考,借鑑,這「三步曲」最後一步可惜沒有在大陸用上,不知道是不懂得借鑑,還是根本就不想借鑑。

垃圾是資源,而且是世界上唯一在增長的資源。但垃圾是特殊資源,必須經過細緻的分類,才能真正實現「物盡其用」。如今的臺灣,民間與政府的共識是:不是更多的焚化爐,而是更少的垃圾,乃至「零垃圾」。反觀我們的城市,到處都是「垃圾圍城」,這是作為一種資源的垃圾,真的被放錯了位置。垃圾分類後,垃圾量大減,臺灣那些大多是日處理垃圾為幾百噸的焚化廠,都面對垃圾不夠燒的窘境。事實上,在嚴格分類後,也沒有多少可以燒的了;分類後不燒塑料,二惡英的產生就會大大減少。

而我們身邊的垃圾去哪裡了呢?浙江衛視《新聞深一度》製片人@小裕老黃在微博上說:杭州一些社區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推行垃圾分類,儘管最多只分「藍可可(可回收)、綠廚廚(廚房)、黃其其(其他)、紅危危(危險)」4類,但居民垃圾分類後,每天前來回收的垃圾車卻仍然是混裝運走的。杭州,可否就機立法推行垃圾分類,從政府到民眾都行動起來,使杭州成為國內率先實行垃圾分類的城市?

看起來比較難,因為這是個很麻煩的事,不如建個亞洲第一或世界第一的焚燒廠來得簡單。

臺灣師範大學本部校園內的垃圾箱 藺桃/攝

民間團體發揮大作用

致力分類 監管焚燒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這是個老掉牙的口號,我們耳熟能詳。民間的力量,用得好了,那一定是環保正能量;用不好,卻成了對抗的硬暴力。大陸久來對民間的非政府組織另眼相看,或者根本就不放在眼裡,一心想的是「我為你服務」、「我重視民生」,「社會管理」變成了「管理社會」,「社會治理」變成了「治理社會」,結果往往就是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

為了保護環境,臺灣的民間團體恰恰是發揮了組織的力量,他們主要幹兩件事:一邊致力於推行垃圾分類,一邊深入監管垃圾焚燒。臺灣有個著名的環保團體,名叫「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成立於1987年,以女性為主導,而且多為熱心的「媽媽」。主婦聯盟是製造臺灣第一隻環保袋的社團,她們倡導的是「行動與生活結合」,常年到學校、社區倡導垃圾分類,敦促政府回收廚餘,還真是「民間先喊」,然後「政府推動」。

北投焚化爐開始營運後,附近居民組織了一個名為「唭哩岸環保志工團」的環保團體,長期對北投焚化廠進行監督,目的是不讓違法的垃圾送進焚化爐。《南方都市報》曾報導說,召集人王培英「他經常半夜帶著團員和檢察官去突擊北投焚化爐,被查獲的非法垃圾,包括廢輪胎、廢電纜、土壤,甚至有醫療廢棄物」,因此,「那些違法業者,現在『跑路』的『跑路』,被抓的被抓。所以我們的工作就是很踏實地監督焚化爐,這樣我們所吸的空氣才會新鮮一點」。現在臺北的焚化廠,不用任何事先通知,就可進入焚化廠。有了民間有效的監督,方才換來真正的達標;有了焚化的真正達標,方能換來公眾的真正滿意。

美國著名的環境保護主義理論家比爾·麥克基本在《自然的終結》一書中,說過如此發人深省的話:「我們已經意外地使大氣變得如此之壞,以至於我們所熟悉的自然已經不復存在了。」人在做,天在笑。在沒有汙染的原初社會,「天人合一」是容易做到的;而今我們放眼看去,那是汙染遍地,「天人」想「合一」那是做不到了。人與霧霾,中間註定要隔著一個口罩,甚或是個防毒面具,否則只能是「肺霾合一」。現在更嚴重的問題是:看看我們身邊,在政府與民間之間,就隔著一個相互提防、互不信任的巨無霸的「防毒面具」。

那麼同樣,從「鄰避困境」到「鄰喜效應」,中間也隔著一個巨大的「防毒面具」。

註:本文原載《綠色視野》2014年第7期,原題為《從鄰避困境到鄰喜效應》作者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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