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鴉片戰爭後,隨著西方列強的侵入,原來閉關自守的清王朝同各西方列強的交往日益增多。
1856年10月,一艘名為亞羅號(Arrow)的商船被廣東水師以參與海盜活動為由扣押。
當時船上有十二名船員,全部是中國人。
事發後,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想藉此機會挑起事端,便以該船曾在香港註冊(確在香港註冊,但扣押時已經過期)且懸掛英國國旗為由,向中方抗議,要求兩廣總督葉名琛釋放船員、查辦水師千總梁國定,並以"水師扯下英國國旗、侮辱國旗"為由要求中方賠禮道歉。
1856年10月23日,英艦突然闖入虎門海口,進攻珠江沿岸炮臺,第二次鴉片戰爭就這樣爆發了。
"亞羅號事件"是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
該事件讓中國人知道"國旗"的重要性,更多的人開始思考中國是不是也應該有自己的國旗,但是時逢亂世,國旗的制定也只是停留在思想層面,並沒有實質性進展。
1862年,大清朝又吃了一次沒有國旗的虧。
清軍在湖北長江水域發生了一起中英水兵鬥毆事件。
在交涉過程中,佔盡便宜的英國人硬說船隻沒有掛國旗,不知道那是中國兵船,拒不負責。
事件報到恭親王奕訢處,這位大清朝的頂梁柱痛定思痛,開始考慮制定一面旗幟。
奕訢將這一建議通過書信告知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並詢問增掛龍旗是否可行。
曾國藩接信後,非常高興,因為奕訢說出了他心中所想。
做事沉穩謹慎的曾國藩把湖北、江西等涉及水軍的巡撫找來會商,然後形成統一意見報給奕訢。
考慮到黃色是皇家專用顏色,龍又是皇權的象徵,辦事謹慎穩健的曾國藩害怕因此觸犯皇權,所以他建議把龍旗設計為三角形。
1862年10月17日,清廷批准了總理衙門的奏議,並委託總理衙門發表照會:"希即行知貴國各路水師及各船隻。
嗣後遇有前項黃龍旗幟,即系中國官船,應照外國之例,不準擅動。
倘有移動,即照犯禁辦理。"之後,中國所有水師船艦均懸掛三角形黃色龍旗,並以黃龍旗作為中國官船旗號。
1868年四月,清政府派了一個代表團出訪西方各國。
領團的是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
在訪問過程中,每個國家都有國旗獨大清沒有,升旗時官員們都覺得很尷尬。
於是,美國人就替中國代表團製作了一批三角龍旗,權當用在宴請會議的國旗。
1872年,總理衙門擴大了三角黃龍旗的使用範圍,制定了具體的樣式規範。
1872年12月3日的《申報》上曾刊登對三角形黃龍旗的說明:北京總理衙門照會各西國官員,謂中國新定旗式,形如三角,色用黃,中畫龍,用藍色。
所有福州、上海炮局所制船舶及各關口巡河船,均建此旗以標認識。
隨後在一些外交場合和博覽會中政府使團和外國機構有時也會用三角形黃龍旗作為代國旗。然而這面三角形黃龍旗僅被稱呼為"中國旗式",在使用時"係為僱船捕盜而用,並未奏明定為萬年國旗"。
真正國旗的誕生,則是到了1888年。
1888年,李鴻章在同西方列強談判、籤約、通商、互派外交人員等外交活動中,看到西方諸國莊嚴懸掛國旗,而中國卻陷入無旗可掛的尷尬,深感有失"天朝威儀"。
於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場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國的旗幟,請求頒制國旗。於是奏請慈禧太后,請求頒發一面能夠代表大清朝的旗幟。
慈禧命李鴻章負責設計圖案。
經過多方徵集篩選,李鴻章上呈了八卦旗、黃龍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種方案,供慈禧太后選定,最後決定採納郭嵩燾的意見,使用黃龍旗為大清國國旗,並設計為四角龍旗。
中國歷史上第一面國旗就這樣誕生了。
1912年1月10日,清王朝被推翻,黃龍旗也"壽終正寢",結束了它的使命,取而代之的是"五族共和旗"。
1917年7月1日,發生"張勳復闢"事件。
張勳、康有為等迎清朝末代皇帝溥儀出御太和殿,改民國六年為宣統九年。
張勳受命為議政大臣、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黃龍旗又在北京城出現。此次復闢僅歷時十二天即告結束。
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軍入京,張勳遁入荷蘭使館,溥儀再次退位。
黃龍旗又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