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史話:從晚清到民國,都使用過哪些國旗?
古代的中國,並沒有國旗的概念,直到清朝才有所改變。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與西方各國的交往日益頻繁。在談判籤約、通商貿易等一系列外交活動中,西方國家無不高懸國旗,莊重與威嚴自然而生。而大清國卻無國旗可掛,深感有失「天朝威儀」。鑑於此,清政府命李鴻章負責設計圖案,決定頒制國旗。
經過多方徵集篩選,李鴻章呈上了八卦旗、黃龍旗、麒麟旗等多種方案。慈禧太后認為「龍」是君王的化身,而金黃色又是皇家獨享的象徵尊貴的顏色,所以選用了黃龍旗。
1866年,總理衙門制定了代表大清國的第一面旗幟,並將其用作北洋水師軍旗。該旗式樣為三角形,底色為正黃色,中間繪一青色飛龍,龍頭面對的方向有一赤紅色玉珠。1881年,李鴻章又奏請將三角旗改為長方形旗幟,1888年,經慈禧太后批准,黃龍旗正式成為大清國國旗。
19世紀末期,民主革命的火種在中國南方大地蔓延,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黨人先後發動了10次起義。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取得了決定性勝利,當時起義軍使用的是十八星旗。
十八星旗,也稱為鐵血十八星旗,原是湖北革命團體共進會的會旗。旗幟由紅黃黑三色組成,紅底與黑九角象徵「血」與「鐵」,即革命須抱鐵血主義;黑九角代表《禹貢》中記載的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黑九角內外兩圈各九顆共十八顆圓星,代表關內漢族的十八行省;星呈金黃色,表示與滿清對立之漢族。
武昌起義的勝利在全國得到了連鎖反應,各省紛紛起來響應,在短短的兩個月時間內,內地18省中有14省先後宣告獨立並建立革命政權,革命之火開始呈現燎原之勢。在各省紛紛獨立的全國革命大風潮中,清廷最終無奈妥協,由隆裕太后代行頒布退位詔書,並以諭旨宣告接受清帝退位的優待條件,各地降下黃龍旗,升起五色旗。
五色旗,旗面以紅、黃、藍、白、黑五條色帶橫排組成。五種顏色分別代表漢、滿、蒙、回、藏五個民族,以示五族共和之意。它是辛亥革命時期南京起義時的標誌及護軍都督府的旗幟,由革命黨領導人宋教仁等繪製。
這裡面有一個插曲,那就是孫中山不同意使用五色旗,而更贊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由興中會領導人之一陸皓東設計。旗底為藍色,以示青天。旗子中央置一向四周射出叉光的白日。後來孫中山解釋:叉光代表幹支之數,應排作十二,以代十二時辰。以後,青天白日旗改以紅色為底,謂之「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當時,孫中山給出的反對意見是:「清朝舊制,海軍以五色旗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
為此,1912年1月3日,各省代表會議對國旗問題重新討論,認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是由同盟會制定,一個黨派不能代表全國各方面意見,之前五色旗已經被武昌起義軍採用,意義更重大,於是會議再次決定以五色旗為國旗。
孫中山為了重申應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的理由,於1912年1月12日發出《復參議會論國旗函》,認為當時正值「革命用兵之際,國旗統一,尚非所急」,所以他提議:國旗問題「不欲速定之於此時」。
由於上述情況,南京臨時政府存在的三個多月中,全國沒有統一的國旗。如廣東、廣西、福建、雲南、貴州等省均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孫中山在臨時大總統的辦公室內,也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袁世凱竊取辛亥革命果實後,1912年6月8日,臨時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問題。會上爭論激烈,最後採取折衷辦法: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軍旗,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軍旗。
自1927年4月起,蔣介石南京國民政府,一直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再不用五色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