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李京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新近就北京國際飯店侵犯民俗畫家楊信著作財產權糾紛案進行終審判決,認為北京國際飯店侵權成立,判決北京國際飯店賠償楊信7萬元。
此案中,楊信稱,2007年其發現北京國際飯店未經同意,擅自在星光旋轉餐廳內使用其美術作品集《京城老行當》《大前門外》中70幅彩鉛筆畫作品,製作噴繪壁畫作為餐廳牆壁的裝飾,並使用其作品製作了電視宣傳片。
同時,北京國際飯店在使用其作品過程中,改變了部分作品的顏色、字體以及圖案的完整。
北京國際飯店辯稱,星光旋轉餐廳裝修改造工程是委託案外人北京北電影視製作中心進行的整體設計和裝修,而且雙方約定如裝修設計侵權,由北京北電影視製作中心承擔責任。在裝修過程中,北京北電影視製作中心使用的噴繪壁紙確實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但實為北京北電影視製作中心使用,被告並未直接使用,故無過錯。
法院認為,北京國際飯店在其經營場所擅自使用楊信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雖然裝修行為是北京北電影視製作中心所為,但其裝修行為是接受北京國際飯店委託,北京國際飯店作為70幅侵權作品的使用者,應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