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雲網(微信:ilieyun)北京】8月8日報導(文/郭倩茹)
兩個月前,「10天時間,5筆融資,超20家機構入局,融資金額逼近3億元」的融資速度;兩個月後,「24起案件、累計糾紛額6900萬元」的專利糾紛大戰。
共享充電寶,這個在風口上被吹起來的行業,佔據熱門話題可謂長達半年之久。在來電對街電進行多次訴訟侵權後,7月底,街電開始進行反擊。
本是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為何捲入這麼多是是非非?近日,街電CEO原源與來電CMO任牧就在騰訊平臺上進行了一場關於「共享充電寶專利」的互懟與自我證明。
雙方各持己見,「你說我侵權,我告你我擁有三項專利,都逃不過我們的門檻」「你說你比我早進入,我說你惡意競爭」,可謂水火不容,互不相讓。
獵雲網通過分析雙方對話,發現雙方聚焦點主要集中在兩大點,一是對自己專利的保護與申請的必要性,二是侵權案件中存在的五點爭議,包括進入行業早晚與專利權、互指對方在黑自己、是否存在碰瓷情況等。
專利申請的必要性:技術研發難度大
自今年以來,共享充電寶被廣泛關注,無論是媒體還是大微號都在唱衰這個行業。相信陳歐與王思聰吃翔的話題,大家還記憶猶新。
但是加入行業的企業卻不這麼認為。來電科技CMO認為,來電作為共享充電領域的開創者和定義者,在2013年底就進行了商業模式探索和軟硬體底層邏輯的定義,無從借鑑的技術和研發環境,意味著高門檻。而且,從公司成立開始,來電便構建了自己的專利牆,不是為了打造武器攻擊別人,而是為了構建堡壘,保護自己的技術不受侵犯。
在這一點上,雙方似乎很有共識。
街電CEO原源認為,專利大戰的意義在於通過專利作為企業發展業務拓展市場的絕對壁壘和護城河。因此,街電直接與共享充電寶專利的主要發明人劉同鑫先生取得了聯繫,並於今年5月購買了劉同鑫的三個專利。
據其講述,劉同鑫自2014年11月開始,向國家專利部門申報共享充電寶充電箱及充電更換系統及充電方法等三項項發明專利,這三項發明專利申請系共享充電寶領域的先期申請,早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批通過與登記公示。相當於共享充電寶的「從0到1」的核心技術解決方案。
「不管哪些企業想玩專利碰瓷,都要先過劉同鑫先生這一關,誰也繞不過去。」原源說。
侵權案件中存在的爭議
在分析雙方存在的爭議時,我們先來回顧下案件歷史:
2017年5月17日,來電公司將街電公司訴至深圳中院,共計6案索賠6000萬元;
2017年6月6日,來電公司將街電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共計6案,索賠600萬元;
2017年6月27日,7月12日,來電將街電公司訴訟至深圳中院,各計6案,索賠額度小。
2017年7月,街電開始反擊,旗下天津西瑞爾公司將來電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共計3案索賠300萬元。
在這之前,2016年,來電還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了多輪次專利訴訟。其中,來電公司與深圳市雲充吧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權糾紛,兩審均以來電公司勝訴為結果。
而兩批案件的核心,均在於對方是否侵犯己方專利。
1.進入行業早晚與專利權之間有無關係?
來電表示,作為共享充電領域的開創者和定義者,在2013年底就進行了探索。2015年底,來電第一代櫃機和充電寶在投入市場後,雖然後期全部作廢,但此時街電還尚未入場。
在這期間,除了見諸媒體的50項國內專利外,來電還獲得了17項國際發明專利,而且在更多專利看不見的方面,如怎樣保證充電寶的安全性能、設備的穩定性與場景兼容度、用戶體驗度等,也是來電很看重的。
在來電方看來,共享充電寶不是純網際網路,而是技術驅動。他們認為,共享充電行業的壁壘有四個層面,即最底層是核心專利與核心技術,往上依次是供應鏈能力、渠道拓展和佔領場景的能力、融資能力。
街電方則認為較之於來電進入早這樣的言論,他們購買的劉同鑫的三項專利,從2014年11月就已經開始,並不比來電晚。因此,街電方認為,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街電掌握著共享充電寶領域核心專利的核心控制權,不管競對怎樣詆毀,這個事實改變不了。
對於進入行業遲早,街電是這麼回應的:「大家在做產品做趨勢的過程裡,先用資本快速加工一批垃圾產品投放到市場,不管它們的好壞與實用性,就可以稱自己為『市場先行者』了呢?」可見,街電方並不認同對方一直強調的進入行業早擁有優勢這一觀點。
2.互指對方用黑稿黑自己
雙方存在的第二個爭議點是,來電說街電在用公關稿黑自己,而街電卻說是來電在利用黑稿做小動作。
來電方認為,有文章在發黑稿之前,把法院保全設備的照片在微博小號上發了刪,刪了發,不斷調整姿勢,再經由媒體援引網友爆料誤導為「司法查封」我們的截圖。而對於媒體報導內容,他們在肯定媒體客觀報導的同時,並歡迎媒體公開透明報導。但是「黑稿」卻放大報導,多次顛倒黑白,自吹自擂,所找的小號時隔多日數次調整姿勢,現在還刪掉了相關微博。
街電方則指出,是有人利用文章一事件主動策劃了一些傾向性嚴重的PR稿件進行傳播,歪曲了訴訟過程中的真實情況,甚至用這些稿件配合線下地推人員進行不正當競爭,並展示出了圖片證明。
3.司法查封和保全證據的說法不一
第三個爭議點,到底是查封還是保全證據。
街電CEO在回答中提到, 「街電已經正式對來電進行了起訴,法院目前也已經對來電的產品進行了取證,法律層面的是非對錯,」
但來電方認為,街電對來電存在惡意的宣傳與誤導。在街電發布的公關黑稿中,通篇對來電都是查封,但對街電卻成了「證據保全」。
4.街電質疑:來電存在以1變24
街電方通過利用媒體報導,指出來電存在以1變24的事實,這是在浪費司法資源。「這算不算佔用公共司法資源,算不算博取眼球實行不正當商業競爭,大家同樣可以自己判斷。」原源說。
針對這一質疑,來電是這樣回答的,來電確實在深圳和北京兩地分別起訴了街電,當然還有其他侵權企業,這些都是公開信息可查。至於採用不同時間、6項專利組合的方式進行法律訴訟,是因為來電發現市場上抄襲者的時間有先後。其次,選擇不同的專利進行訴訟,也是根據不同抄襲者、不同的產品選擇的最相關專利組合。
來電指出,專利法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未經專利權人允許,使用侵權產品同樣是被法律禁止的行為。對此權利人對未經權利人允許的使用人,提起侵權訴訟,都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來電之所以如此起訴,針對的是不同的使用者,只要有侵犯來電專利權的行為,來電都將維權進行到底。也就是說,來電並不承認存在以1變24的說法,是街電存在錯誤解讀。
5.來電質疑:街電被起訴後才購買他人專利碰瓷
如上所述,街電於今年5月購買的劉同鑫的三個專利權。對此,來電也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來電方認為,正如街電CEO原源提到,「專利這件事其實存在盲區,誰都能申請專利,尤其是一些企業在市場競爭不利的局面下會採用專利碰瓷等手段博眼球博出位。」專利的確存在盲區,所以要經過法律抗辯的專利才有價值。但前提起碼是通過自主研發申請專利,而不是花一個億買,然後靠買專利來碰瓷。
來電還質疑的一點,就是街電在來電起訴之後,才匆忙購買劉同鑫的專利,然後再以此對起訴來電,這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通過以上五點,可以看出雙方現在處於劍拔弩張之勢,並無休戰之意。
事實也是如此。8月1日,街電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覆審委員會請求宣告來電6項專利無效;作為反擊,來電在也8月4日向專利覆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街電的專利無效。
曾幾何時,這樣規模龐大的專利之爭大多出現在一些比較大的公司。比如,華為與三星互訴專利侵權,諾基亞與蘋果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案等。雖然能獲取一定的賠償,但一般這種案件耗時較長,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對於雙方而言,都需要消耗不少的時間與精力。
而街電和來電作為初創公司,也嘗試運用這以方式。如果能勝訴,就可以將對手趕出這個行業。究竟孰是孰非,誰又能先把對方擠出這個行業,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