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酒席桌數卻遭拒 消費者質疑酒樓違約
部門:雙方達成和解,商家已退還相應訂金!
「酒席時間還有這麼久,我也支付了訂金,現將桌數變少為什麼卻不行?」近日,市民劉女士打進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稱,今年11月份,她在市城區某大酒樓預訂了23桌酒席,並交付了3000元訂金,酒席時間是2020年1月30日,並且協議上也寫明了「消費者需提前一個月確定桌數」。11月26日,由於個人原因,劉女士打電話到酒樓將之前預定的23桌改為了6桌,但這一要求卻得到了酒樓拒絕。劉女士認為,酒樓並未履行協議要求,其做法也極不合理。在多次反映無果後,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希望部門能夠幫助其維權。
接到劉女士反映後,經開區市場監管分局北固所迅速組織工作人員前往該酒店進行調查。經核實,劉女士確實在該酒店預訂了23桌酒席,並交了3000元訂金,擬定了協議。為此,經開區市場監管分局北固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並向雙方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劉女士取消了預訂酒席,商家退還了劉女士2000元。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