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職務的重複和部分重疊,最明顯的例子出現於明朝的軍事機構裡。明朝皇帝指派宦官到帝國各地擔任鎮守、守備之職,讓職業指揮官與統兵宦官一起帶兵,以便他能「高枕無憂」。在軍隊指揮體系裡安插統兵宦官,可以說是明朝歷史中較神秘難解的現象之一。由於這個安排,一直有傳言認為明廷最核心的圈子裡瀰漫陰謀詭計的氣氛。這類傳言的確很精明,它們出現於14和15世紀之交時。
1402年至1403年內戰期間,已有許多宦官展現軍事長才,且有許多宦官在秘密情報工作上為永樂帝的奪權立下大功。永樂帝在登上大位的過程中,作風殘酷,以鐵腕鎮壓所有反對勢力,無疑讓許多人哭,讓許多人流血。1403年起,永樂帝指派精於戰術的宦官到邊疆、沿海和最需軍事鎮壓的地區,對付他的頑敵。8年後,永樂帝命宦官馬靖鎮守甘肅,馬靖因表現出色,獲得朝廷授予相當於法國十字勳章的殊榮。馬靖的職銜是鎮守,在明朝軍事體制裡一般位列正一品。馬靖獲指派的任務只是「巡視」,但宦官之參與明朝軍事機構,無疑已經開始。1411年時,至少還有3位宦官(王安、王彥之、三保脫脫)在幾個軍事單位裡擔任監察。
永樂帝於1424年夏死於榆木川(今察哈爾境內)時,就是握有實權的宦官馬雲下令密不發喪,直到他將明朝遠徵軍安然帶回,才發布噩耗。然後,1425年1月,海軍將領鄭和被封為南京守備;一個月後,宦官王安(漢化的女真人)被任命為甘肅鎮守,宦官出任鎮守就此成為定製。1426年夏末,又有兩位宮中宦官黃讓、陳錦被派去大運河沿線重要城市淮安,鎮壓漢王高煦主導的叛亂。簡而言之,永樂帝死後才兩年,宦官在明朝軍務的管理上就愈來愈受倚重。但最重大的人事任命出現在1439年,那一年,正統帝違反明朝傳統,任命宦官吳誠和曹吉祥為總兵官,命他們平定四川山區的叛亂。
接下來幾年,愈來愈多宦官被委以軍事任務,特別是捍衛北疆。最著名者包括曹吉祥、劉永誠,兩人都被授以統兵之職,守衛長城關口和長城以外地區。但最引人注意的任命案,乃是指派另一位女真人出身的宦官,即後來成為第一任遼東鎮守太監的亦失哈,招撫中國東北邊疆地區。亦失哈上任後,一再派兵遠徵西伯利亞,以收服該地區的部落,擴大明朝勢力範圍。應該指出的是,明朝進行這些人事任命時,戰事平息已久,因而這些宦官似乎獲準可靈活行事侵奪武官的職權。然後,爆發了1449年的土木堡之變,正統帝聽信寵臣宦官王振的意見,御駕親徵,反遭擄走。時任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王振,承擔了這場大禍的所有罪責。
但宦官染指明朝兵權之事未因此減少,因為這時也是明朝軍隊正在發展新式火器的時期,而由於火器製造方法被視為國家機密,新式火器只能在京城裡、在宦官的注視下製造。有一種粗陋火炮以黃銅或鐵鑄成箭囊狀;將內填火藥、石頭的內筒,從炮口裝進去,士兵點燃導火線,就能讓石頭如從箭囊射出。第二種火器是現代大炮的原型之一,士兵使用這類武器將鐵箭頭射到100 米外。這一新科技的問世,宦官有多大貢獻如今不得而知,但明朝史料顯示,朝廷指派他們到北京周邊山區架設火炮,1448年,已有兩位太監曹吉祥、王瑾成為京師炮兵團的指揮官。15世紀50年代,曹吉祥官運亨通,最後出任司禮監掌印太監,他的一個侄子獲封侯位。但曹吉祥野心太大,1461年初秋突然發動兵變,因此不得善終。兵變遭敉平,曹吉祥及其親屬遭處死,財產充公。曹吉祥的罪行並未削弱宦官的整體勢力,但已顯示出明朝軍事制度開始偏離原來的構想。
明朝軍官,一如明朝文官,有等級之分,最高是正一品,最低是從六品。設於縣內的軍事地區叫「所」,編制約1120名士兵,指揮官(正千戶)位列正五品。涵蓋兩縣的軍事地區叫「衛」,理論上編制有5600人,指揮官(指揮使)位列正三品。15世紀初期,全國約有493個衛、359個所,但由於邊界一直不定,衛所數目在此後大增。除了派駐各要地的衛所部隊,還有戍守京師的四十二京衛和直屬於皇帝的親軍十三衛。鎮戍北京、南京的京衛後來增加為七十二衛,親軍衛則膨脹為二十六衛。據明朝官方記錄,1392年有兵力1198442人,但到了15世紀40年代已增加為3150000人,16世紀末期則達到4000000人。17世紀之前,大部分軍人為世襲軍人家庭的子弟,但之後,募兵取代徵兵。
此外,兵員增加的同時,軍人素質卻在降低。因為在明朝末年,傭兵成為兵員的主要來源,且軍隊公文有很長一段時間未受核查。指揮官往往給開支灌水,多報參戰士兵人數。更糟的是,許多士兵被指揮官調去為他個人服役做工。似乎因為無能、腐敗、缺乏嚴格訓練,部隊最終失去鬥志。1550年,蒙古人進京時,兵部尚書只能糾集五六萬士兵,而且還得強逼他們才肯出戰。耶穌會神父利瑪竇寫道:「這些披堅執甲的人全過著令人不齒的生活,因為他們從事這一行不是出於對國家的熱愛、對皇帝的奉獻,或對榮譽的熱愛,而只是為了飯碗。」利瑪竇說,明朝國勢日衰時期,軍隊是社會廢物的傾置場,裡面儘是遊手好閒者、流氓、犯人、攔路搶劫的土匪。
一如在文官體制上的規劃,明朝開國者也從抓住兵權的角度,在軍事制度裡設立了數道安全機制。所有衛所地區統歸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軍都督府管轄,由五軍都督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五軍都督府各由一群人數不定的都督領導,分別是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都督掌控軍隊的戰術方向,監督軍事行政體系方面的專業作為,但基本戰略的制定以及人事、軍需供給、部隊動員的決定,皆操在北京的兵部之手。兵部由一位正二品的尚書和兩位正三品的侍郎領導。簡而言之,都督只能執行兵部的命令和政策帶兵打仗。有戰事時,部隊奉京城命令,從多個衛所動員,總兵官則從五軍都督府中選人擔任。但戰事一結束,部隊即回歸各自的衛所建制,總兵官歸還將印。設立這樣的制度,旨在防止帶兵官與士兵建立親密關係,而一旦碰上緊急軍事危機,這樣的制度也帶來許多統合、溝通上的問題。
陸疆沿線和北京近畿地區需要時時派兵戒備,因此明朝皇帝往往以他們所信任的宦官,而非職業軍人出身的都督統兵。從永樂朝起,禁衛軍(親軍)就與宦官關係密切,不受五軍都督府管轄。甚至連北京的京衛都不受五軍都督監管,反受皇帝的閹僕嚴密掌控。1425年起,愈來愈多宦官被授以鎮守之職,統管部隊。在這之前,鎮守一職只授予公、侯、伯或其他權貴。接下來兩百年裡,宦官成為鎮守制度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扮演補充而非取代武官的角色。此處再度凸顯明朝政府的雙頭馬車管理特色。
最初,鎮守太監只派到易遭侵犯的城鎮、要塞、港口、長城關口、邊境關卡和其他需要派兵駐守的邊疆地點,但隨著時日推進,愈來愈多宦官基於某種理由被派往內陸要塞,朝廷特派的鎮守太監與武官共同統率附近衛所地區的部隊。例如1445年,有一位鎮守太監與另外13位武官在盜匪為患的閩浙兩省密切合作。有時因情況需要,一個省級單位內派駐的太監不止一位。山東始終由一名鎮守監管,但1494年,弘治帝指派其親信宦官李全前往專門處理黃河泛濫引發的民亂。雲南也有一名常設的鎮守太監,但為防土著叛亂,弘治帝加派宦官孫敘前往,使西南邊疆的鎮戍兵力增加了一倍。在明朝九個最敏感的邊疆地區,這類任命更為頻繁。這九個軍事重鎮,即所謂的九邊,包括位於今中國東北的遼東,位於北京東北的薊州,位於北京西北的宣府,位於山西北部的大同,涵蓋山西中部、西部的太原,陝西北部的榆林,涵蓋陝西中、西部的固原,陝西北部長城外的寧夏,還有極西的甘肅。整個明朝始終有鎮守太監常設或短期駐守這些戰略要地。
在京畿,明朝皇帝特別在意安全問題,因此設立了更為嚴密的數重衛戍部隊。16世紀初期,有24位鎮守太監派駐北京都會區北緣各地。例如昌平鎮守太監守衛居庸關和八達嶺長城,維護長城上等距布置的城垛,以便有敵情時發揮烽火臺功能。此外,在保定、薊州各有一位鎮守太監,薊州鎮守的職責是保衛靠近渤海的戰略要地山海關。到16世紀中葉,6000千米的長城沿線129個關口的每個關口及重要城市、邊疆地區許多重要的寨和關卡,乃至聖山或運河沿線的貿易站,全都在皇帝宦官的監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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