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遞6400元名牌口紅變內褲
用戶懷疑寄送物品被調包快遞公司反饋慢
昨天,市民白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在10月23日用百世快遞寄出32隻總價值為6400元的名牌口紅,誰知對方於24日收到的快遞竟然是一盒內褲,懷疑寄送物品被調包。白女士當即向快遞網點進行詢問並投訴,快遞公司稱會核實情況並處理。半個月過去了,白女士仍沒有收到快遞公司的反饋。快遞點負責人對此表示,已經上報並調取監控,但暫時沒有結果。白女士已將情況向主管機關投訴。
32隻口紅快遞變內褲
市民白女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她在10月23日使用百世快遞寄北京同城快遞。「我所寄的物品是32隻口紅,價值6400元。第二天,我的收件人收到了快遞,卻發現快遞內的物品完全不對,竟然是一盒內褲。收件人立即跟我聯繫詢問。我也是一頭霧水,就立刻向攬收快遞的小哥詢問情況。快遞小哥讓我給他發了收件的視頻和照片,以及收件上標註的重量。」在比較後,白女士發現,她快遞的物品應該是被調包了。「重量和單號都不一樣,我懷疑我的快遞被快遞公司內的人調包了。」
記者看到單據顯示,白女士寄出去的東西約1.6公斤,而收件人收到的物品只有0.2公斤。此外,在外包裝上,白女士寄去的快遞使用了快遞盒子,而收件人收到的快遞只是一個塑膠袋。「快遞面單也被動了手腳。當時,攬收快遞的小哥用的是自己帶有名字和二維碼的面單,上面沒有任何廣告。但是收件人收到的面單上印有紅色廣告,而且快遞員特有的名字和二維碼變成了空白區。」記者看到了兩張面單,的確如白女士所說,相差甚遠。
用戶不滿公司調查慢
「我這裡的監控很明顯拍到了當時收件的樣子,不管是快遞公司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都應該給我個交代。」白女士說,她查出來東西被調包後,向快遞公司投訴了數次,卻一直沒有得到反饋。「他們一直以正在調查為藉口,站點和分管的公司都讓我找對方,相互踢皮球,也不告訴我調查進展。」
白女士稱,「我認為這件事情已經觸犯了法律,屬於偷盜行為,但快遞公司沒有給我一個積極的處理態度,讓我很不滿。」昨天,記者致電快遞公司客服詢問情況,工作人員稱已經在調查,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白女士目前已向國家郵政局投訴。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
首席記者張靜雅
線索: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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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服務不好可這樣維權專家和法律人士以案說法
快遞服務已成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資料圖)
您遇到過哪些快遞煩心事?連日來,晨報推出系列調查報導,市民紛紛參與互動。記者整理後發現,快件丟失理賠難、被拉進「黑名單」、快遞成「慢遞」、易碎品保丟不保損等現象高發。對此,記者邀請廈門市快遞行業協會會長宋春樹進行了分析,並邀請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為市民維權支招。
案例一
快件放保安室丟失後理賠難
2月底,市民王先生參加一網站的活動,獲得價值128元的電飯煲一個,對方通過天天快遞進行郵寄。3月1日,電飯煲被寄到廈門,派件的快遞員將其寄放在王先生所住小區的保安室,並發送了通知簡訊。王先生3月5日前往取件時發現找不到快件了。
王先生表示,快遞小哥到場查找時,也沒有找到快件,「當時快遞公司只願意承擔50%的損失,到目前也還沒處理好」。
昨日上午,記者與天天快遞廈門分公司取得聯繫,客服人員表示,他們將按規定處理。昨日中午,快遞公司賠償王先生128元。
分析:宋春樹表示,快遞員將快件投放至保安室等處時,做得不夠到位,應事先與收件人(寄件人)溝通並取得允許後,再採用代收的方式派件。此外,如果保安室代收,則要保管好快件。
案例二
要求送貨上門被拉進「黑名單」
去年11月初,曾女士網購了一個保溫板,幾天後,她查看物流信息時發現,快件已被籤收,其遂與韻達快遞員聯繫。
快遞員表示,快件已被送到曾女士家附近的藍店。「我購買的是電器,當我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並開箱驗貨時,他表示要把我拉進藍店黑名單。」曾女士說。
曾女士以為快遞員是開玩笑的,所以沒有在意。之後,她陸續網購不少物品,才發現自己真的進入藍店「黑名單」了。
「同樣是網購電器,此前的快遞員不僅送貨上門,還主動提醒電器要開箱驗貨;這個快遞員未經我同意就把快件放藍店,本就不恰當,當我要求開箱驗貨,他竟讓藍店把我拉黑!」曾女士經與藍店店家溝通,不再是藍店「黑名單」,不過這次遭遇,讓她對韻達快遞員很不滿。
昨日,記者與廈門市藍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藍店)取得聯繫,客服人員表示,曾女士是被藍店網點店家設置為「非服務範圍」,目前該操作已被撤銷。
分析:宋春樹表示,快遞員將快件放至藍店,只是一個投放環節,並非最終投遞。市民如有送貨上門的需求,可要求快遞員將快件從藍店取出,並送貨上門。如果收件人不想放藍店,可直接向店家或快遞員提出。
案例三
遲遲不給派送快遞成「慢遞」
去年夏天,市民陳先生網購了一些物品。賣家於當天下午就將物品寄出,並於兩天後送到廈門,但位於廈大的站點卻遲遲沒有派送。「4天時間沒有動靜,快遞員電話也沒接。」陳先生隨後聯繫了快遞公司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表示,還有不少收件人有同樣的遭遇,快件都被積壓在該站點。他們表示會幫陳先生反映此事。
次日,陳先生還是沒能收到快件,他只得找網店賣家反映情況。「賣家很貼心地重新發貨給我,還採用了另一家快遞公司,並表示如果之前那個快遞點有派件的話,不要再籤收。」陳先生說,「但後來也沒有派送」。
分析:宋春樹表示,有些快遞公司將片區承包給承包商,一些承包商和上家如存在經濟糾紛,就有可能以壓郵件作為談判籌碼,直接導致收件人無法按時收貨。也有一些派送點面臨派件量大和快遞員少的尷尬局面,導致派件效率受到影響。
案例四
寄送易碎品
保丟不保損
市民張女士經常將閒置物品放在「閒魚」平臺上轉賣,因此常和快遞員打交道。
有一次,她轉賣出一瓶玻璃瓶裝的香水,快遞員上門收件時,表示玻璃瓶屬於易碎品,可以寄送,但如果出現破碎不賠錢。「當時我也抱著僥倖心理,認為不會那麼容易受損。」張女士堅持要寄送,並支付了快遞費。
過了兩天,買家聯繫張女士,同時附上一張圖,表示香水瓶碎了,香水流光了。「我只能退錢,也沒有再找快遞公司索賠,畢竟他們已事先說了不保損。」張女士說。
但張女士有些不滿,快遞公司既然有收取服務費用,就應該保證物品完好送到,即便是易碎品也應如此,否則就不應接單。
分析:宋春樹表示,「保丟」是快遞公司提供的一項服務,當快件丟失時,用戶能獲得相應的賠償。易碎品屬於快遞限制收寄物品,但如果包裝符合要求,是可以寄送的。在寄送易碎品時,一定要事先包裝好,可以使用泡沫、氣泡袋等,確保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儘量不受損。
易碎品不保損屬「霸王條款」
收快件遇到煩心事,市民該如何維權?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提醒,市民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且協商不成時,可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鄭志寧表示,根據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無法驗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籤收。代收時,收派員要核實代收人身份,並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快遞員將快件放在保安室、自提櫃等處時,如果收件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一旦快遞丟失,應由快遞公司賠償,反之則由收件人自行承擔責任。」
此外,根據規定,快遞服務時限(即指快遞服務組織從收寄開始,到第一次投遞的時間間隔)也有相應的要求,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服務時限超過標準期限,屬於逾期送貨,由此給收件人帶來的損失,應由快遞公司承擔。」鄭志寧說。
而對於易碎品「保丟不保損」的情況,鄭志寧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可將其視為「霸王條款」,「快遞公司如果覺得收寄易碎品的風險高,可直接拒收。如果收寄了,那就要保障安全性,並要承擔破損引發的賠償責任。」
針對曾女士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而被列為藍店網點店家「非服務範圍」的遭遇,鄭志寧認為,收件人有權要求面交並驗貨,如果藍店網點店家因此將其列入「非服務範圍」,則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收件人的合法權益。
讀者聲音
董小姐:我現在網購,除了一些有專人派送的快遞外,再也享受不到上門送件的服務。如果家裡沒人收快遞還好說,家裡有人也放鳥箱、藍店,都不主動聯繫,一條取件簡訊就了事。我明明付了快遞費,還得自己取件,如果取件超時了,還得再付錢,雖然就一兩元,很不爽。
噢買尬:從湖北寄駕照到廈門,快件丟了,我從2月7日開始催件,一直到昨天才完成賠付,已無力吐槽。每天打四五個電話,剛開始還傻傻地等回復,後面投訴都沒人理,客服還掛過幾次電話。
愛萍趙:遲遲不派送的情況我剛剛經歷,4日快件到了所在城市,直到10日才拿到手。8日投訴沒反應,10日又投訴一次才開始處理,心累。(海西晨報記者陳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