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著200餘平方米的複式豪宅,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義務。在「三秦颶風·2020」專項執行行動中,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執行法官是怎麼做的呢?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執行標的額達400餘萬元。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在富平縣某小區有一套建築面積達200餘平方米的複式房屋。法院依法對該房進行了查封,並告知被執行人限期搬出,以便進行評估拍賣,但其並未按期履行。
6月16日,法官葉軍帶領執行幹警冒著大雨,經過一個多小時奔波,趕到該小區實施強制騰房。法官向小區物業公司釋明了情況,並請求派員到場見證。因被執行人未在場,為避免引發爭議,法官多次通過電話與其溝通,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終其委託代理人到場打開房門。
經過前期督促,被執行人已將室內大部分物品搬出,但還放置有紅木家具等物品。考慮到該家具的實際價值,法官決定現場清點查封,與房屋一併評估拍賣。
整個執行過程全程錄像,由物業公司經理在場見證。清點完畢後,製作了執行筆錄,由該物業經理和被執行人的代理人共同籤字確認。法官依法收回房屋鑰匙並在門上加貼封條,此時大家的衣服已經溼透了。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被執行人主動與法官聯繫,承諾先籌集部分案款,於15日內交付至法院。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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