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地去苛責別人,找別人的錯,指責別人前是不是應當想想自己
有個人在樹底下乘涼,突然,一灘鳥糞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他身上,這個人很生氣,罵道:該死的鳥兒,你不長眼睛呀,你找死呀。你罵小鳥有什麼用呀,再說,明明不是鳥兒的過錯,樹上本來就是鳥兒的家,是你自己站錯了地方,怎麼能怪小鳥呢?
其實,生活中像這樣的事情有很多,由於形成習慣了,遇到事情,首先找對方的過錯,比如說,兩輛汽車發生了碰擦,很多駕駛員總認為是對方的錯,一下車就指著對方開始罵娘;再比如說,兩個人為了小事情爭吵,互不相讓,總會指責對方不講道理,總是覺得自己受了委屈,吃了大虧。事實上,如果站在公平的角度,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雙方都是會有一定的責任,彼此都會有不對的地方,由於都在指責對方,往往會意識不到,忽略了自己不到位的地方,或者根本就不願意去承認。一味地去苛責別人,找別人的錯,指責別人前是不是應當想想自己
有時候,我們更多的放大了自己的利益,忽略了別人的正當權益,所以總以為自己是對的,既然是自己對了,那麼,別人只能是錯的了。按照這樣的思維邏輯,不時常跟別人鬧矛盾,存在意見和分歧,那才怪呢。
有的人在跟別人爭吵的時候,喜歡用肢體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憤怒,喜歡用手指著別人罵,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你用一個食指指著別人的時候,有另外三個指頭(中指、無名指、小拇指)是指著自己的,也就是說,你在指責別人的時候,同時也是應當指責自己的,反思自己的;你是在罵別人的,同時也是在罵自己的。
我經常說,要學會換位思考,如果真的學會了,就能夠容易理解別人,能夠跟別人友好相處,就不會跟別人爭吵了,因為站在你的立場上是對的,同樣道理,站在別人的立場上也是對的呀,這樣還有什麼可爭吵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