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訊 (記者 王菲 張揚)近幾年來,隨著共享單車紛紛亮相街頭,給我們的出行帶來了很多便利,緩解了交通壓力,引領了綠色出行的新風尚,出門走路或騎「共享單車」已成為越來越多市民的選擇。然而,在方便市民使用的同時,一些不文明現象也隨之而來:亂停亂放、隨意丟棄、惡意損毀、佔為己有。市民經常遇到「有車不能騎」的現象。這些行為不僅讓單車企業蒙受損失,更讓城市文明程度打了折扣。
相信你對這些情景並不陌生:單車上明明有僅限一人騎行的標識,但是,帶孩子騎行、載重物騎行、雙人騎行、多人騎行,甚至故意去損壞的行為更是屢見不鮮。市民陳學琳說:「那種兩個人騎一輛車的,沒鎖車就亂扔的,亂扔在不合適地方的都有。」還有市民說道:「共享單車投放後我感覺挺方便的,平時出去都能掃上,走個哪裡都挺好的,但是有些人的素質特別差,對於那個車車子不是那麼太愛惜,像那個把車子推到那個花池子裡啊,座椅割壞的那種行為都不是特別文明」。
張掖作為五線城市,共享單車採用政府主導,企業和政府運營並存的模式,到目前為止,張掖的共享單車分無電單車和有電單車兩種類型,其中,無電單車的用戶多以老年用戶為主,電單車則以年輕用戶居多,眼下,這種低碳環保的出行方式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但是大多數使用者都不去想,只要超過了限重重量,就會影響電池的使用,甚至損壞電池,造成單車出現故障,電池無法續電。一旦出現了問題,甚至會在騎行過程中出現危險。青桔單車張掖市城市經理趙勇說:「自四月份起,我們投放了2018輛共享單車,據我們的後臺數據顯示,每天每臺電單車的騎行率不低於10次,到目前為止,已有20多輛電單車報廢了,每天保修的車輛也在六到八輛,從我們的後臺破損率數據來看的話,電單車損壞還是挺高的,所以在此我希望廣大騎行市民文明用車安全騎行,共同愛護公共設施」。
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名片,每一個市民的行為都代表著這座城市的形象。共享單車作為一個好的交通工具,給市民的出行帶來了方便,那麼,在服務於大眾、造福於大眾的前提下,也希望大家在使用的過程中能夠愛護公共財物。
根據 《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十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駕駛自行車,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駕駛電動自行車,但均不得搭載人員。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 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管經緯說:「交警部門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出行過程中,尤其是使用共享單車的時候,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規定車道行駛,不闖紅燈,不一車乘多人,同時呢,交警部門也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大對電動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