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品交換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晚期,隨著生產力發展,商品交換行為逐漸發展起來,一些部落酋長聚攬了大量財富後開始使用珍貴的物品作為一般等價物與其它部落交換物品,這其中就有海貝。到夏商時期,出現了第三次社會大分工,在漫長的交換過程中,於諸多的交換物中間逐步篩選出與交換相適應的貨幣形態,海貝具有便於攜帶、稀少、堅固耐用等優點,遂脫穎而出成為一種通用的一般等價物,又稱為貨貝、寶貝。
西周時期仍使用貝幣,但相較於夏商時期已有所發展,在貝幣形制、使用等各方面都有相對完善的制度,對東周時期異彩紛呈的貨幣類型和使用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西周的貝幣可以說是中國貨幣史上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西周以後時至清朝以後,貝幣仍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雲南、廣西一些偏遠的少數民族地區仍然作為貨幣繼續使用。所以,西周貝幣的來源、類型和使用制度有值得討論、研究的意義。
01西周貝幣概述
(一)、西周貝幣的起源
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齊家文化中已經出現複雜的社會分工,物物交換比較普遍,故此產生了對貨幣的需求。貝幣源於海貝,最初作為裝飾品,新石器時期常見海貝中心有一小孔,就是穿繩系掛所用,在原始的物物交換過程中是一種受歡迎的交換物品。
夏朝時期糧食、布吊、牲畜、皮張、齒角、龜殼、珠玉、海貝都曾充當一般等價物。在夏王朝統治下的商部族善於經商,在海貝換物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將海貝的地位提升為貨幣。商湯建國後將海貝定為國家法定貨幣,殷墟婦好墓曾一次性出土貝幣七千餘枚。
西周滅商後仍然承襲使用貝幣體制,並未進行大量變革,這是對原有市場經濟客觀規律的認識與尊重。在周公平定「三監之亂」後國家政治、經濟形勢好轉,西周國力得到迅速發展,遂對貝幣的形制與使用進行了少許改革,使其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西周貝幣的種類
西周初期仍然與商代相同,使用天然海貝作為貨幣。一般都是小型海貝,未見有使用大型海貝作為貨幣的情況。這類貝幣尺寸在5到10釐米左右,白色居多,一般空心、口細長、多對齒、背隆起或人工磨背式,兩端常有磨孔,便於攜帶。相較於夏商時期來看,西周已對各種曾作為貨幣的海貝作出區分、建立了完善的標準——小型海貝作為貨幣、大型海貝仍作為裝飾品,這是西周貨幣制度的一個創新。
隨著經濟發展社會所需貨幣數量增多,天然海貝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也開始使用各種仿製貝幣。仿製貝幣在晚商已經出現,從材質上來看有陶貝、石貝、骨貝、玉貝、銅貝等幾種。西周重新製造的仿製貝幣的材質也大體為這幾種,山西侯馬故城西周墓葬中隨著銅貝並常常伴出海貝、骨貝,表明不同材質仿製貝幣的價值是相同的,不存在任何差異。但陶貝、石貝、骨貝等材料易得、易於加工所以價值較低,玉貝原材料價值過高又比較硬脆,經過一段時間使用後逐漸淘汰其它幾種,到西周晚期僅剩下銅貝一種材質的仿製貨幣在社會上流通。
西周銅貝有凸起狀和扁平狀兩種,凸起狀銅貝齒紋呈曲線,形似真正的海貝,而扁平狀齒紋為直線,即腹部有一豎紋,並有數條平行橫紋交錯,形似多橫的「豐」字,貝體上有鑽透的小孔用來穿繩攜帶,此外西周還有一些製作精美的扁平包金銅貝。西周時期貝幣的演變是世人有意識地選擇美和創造美,體現了人類審美心理符合邏輯的進步軌跡。
(三)、西周貝幣的使用
西周以五貝為一串,兩串為一朋。通用的單位是「朋」,商代戍鼎中就有銘文「王商(賞)戍嗣子貝廿朋」,西周初期成王時的寰簋也有銘文「用貝十朋又四朋」,由此可見西周實行的貨幣單位也承襲商代而來。西周一枚仿銅貝幣重約3克(相當於5銖)。
在周孝王時期又發展出另一種計算單位「寽」,這是一個重量單位。一「寽」約相當於十二銖(半兩),周孝王時期的忽鼎中有銘文百寽字樣,銘文內容是說五個努力價值為一百寽銅貝。自此以後,西周銅貝逐漸從數量計算過渡到重量計算的時期,因為銅貝在鑄造中會存在重量差異、且銅本身也是一種具有價值的物品,所以使用重量計算更科學合理,這為東周各類型青銅鑄造貨幣以重量計算奠定了基礎。
西周時期貝幣有四種主要的使用功能:
衡量各種商品的價值尺度。在西周青銅器的銘文中不乏有商品交易使用銅貝的銘文,玉璋、獸皮、田產等交易都使用貝幣;流通手段。這是貝作為錢幣的一個附加功能,因為社會認可貝幣的價值,所以貝幣可以在市場中流通,逐漸擴大到周王畿及邊遠地方國。支付功能。西周時期完善了原有的各個方國進貢的制度,同時還有賞賜、稅收、借貸等不同的經濟行為發生,在這些經濟活動中均使用貝幣進行支付,以至今日貸、貢、賦等皆以貝為偏旁;貯藏、儲存功能。貝幣雖然本身價值有限,但作為貨幣卻可以在市場中換區任何需要的商品,因此西周貴族均會貯藏、儲存貝幣以備不時之需,這也是西周經濟繁榮的表現。
02西周貝幣對後世的影響
西周從武王滅商至幽王失國共計存在275年,這一時期貝幣一直作為法定貨幣來流通使用,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直接對東周貝幣系統的產生起到主導作用,形成了東周時期的貝幣文化圈。在這個文化圈中以魯、宋、楚三國為主。宋國是周滅商以後分封的商代遺族,宋國人一直以商代後裔自居,堅持使用商代的禮儀制度,所以對周初的貝幣制度接受最早,也是執行時間最長的國家之一。
魯國是周公的後裔一直堅持周禮,在東周這個禮崩樂壞的時代並未進行變革。所以也使用貝幣,楚國雖然以蠻夷自居,但一直欽慕西周的先進文化,所以學習周人的貨幣使用制度,加上南方一些少數民族生產落後,仍使用原始海貝作為貨幣,故此青銅貝幣成為楚國的法定貨幣。一直到秦朝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貨幣制度,在法律上規定珠、王、龜、貝、銀錫等不得充當貨幣,只有黃金半兩銅錢才具有法定的貨幣資格,才正式廢止了貝幣的流通。
其次,西周孝王時期發展出的計重計算方式,為後世圜錢、刀幣、布幣等其它類型貨幣的計重兌換打下了基礎,這種計量方法非常科學,東周錢幣多有自銘重量,既體現了貝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作用、又反映出青銅作為物品所具有的價值,後世的秦半兩、漢五銖這種「重量」貨幣一直沿用到唐代更鑄年號錢才逐漸消亡。
最後,西周青銅器上的金文有許多關於貝幣廣泛使用與流通的記載,這使得中華漢字中關於錢的經濟活動皆帶有貝作為偏旁,如貢、財、敗、貶、販、貨、貧、貪、購、貯等等,成為中華漢字中不可磨滅的印記之一。貝幣在秦以後雖然不再使用,但仍然具有崇高的地位,王莽建立新朝後託古改制,就模仿西周貝幣製造大貝、玄貝、小貝等多種不同尺寸重量的貝幣,以期藉助古幣的神力完成幣制改革、恢復經濟。
03結語
貝幣又稱貨貝、寶貝,具有便於攜帶、稀少、堅固耐用等優點,夏商時期逐漸脫穎而出成為一種通用的一般等價物。西周初年承襲商代貨幣制度,仍然使用天然海貝作為貨幣,後來才始使用各種仿製貝幣,並以青銅貝幣為主。
西周初年貝幣的通用單位是「朋」,是一個計數單位,十枚貝幣為一朋。周孝王時期又發展出較為科學的計重單位寽,約相當於十二銖。西周貝幣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貯藏四種主要使用功能。作為法定貨幣流通了275年,東周時期雖然其他類型的貨幣逐漸興起,貝幣的地位受到衝擊,但仍然在宋、魯、楚等國流行,形成了貝幣文化圈,對中國文字、貨幣史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