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影片為什麼會讓人看出女權主義的意味?因為影片本身討論的就是「信仰權利」的問題,信仰的權利並不是要討論誰有權信仰基督,誰沒權信仰基督,按照基督教的世界性觀念,無論窮富貴賤、文明野蠻,都要信仰基督的。信仰的權利討論的是如何信仰的問題。信仰的權威掌握在誰手裡?由哪些人來規定教會的教義,指導修行的方式?通過誰來溝通人和神?總結起來,就是一個信仰理念的問題。
作為一部宗教片,影片也沒有什麼太多的劇情,描述了大德蘭因為不願接受父母安排的婚姻而走進了修道院,從一位西班牙貴族小姐成為了修女。在修道院中,大德蘭恪守戒律,保護窮人,關愛弱小,但是她所堅持的男女平等的思想卻被保守的神父所不屑。同時她作為一名女性依舊渴望愛與性,日久竟然使她產生了對受難的耶穌的感情,她幻想他們之間的愛情和親密的情境,幻想他受難流血的情境,受難後肉身被蛆蟲啃食的情境……不停地自我施虐,折磨自己的肉體,以求得靈魂上的解脫。
她的背後,總是因為特立獨行而在被修道院裡的眾人誤解和辱罵。很多人因為她逐漸積累起來的名氣而想盡一切辦法要趕走她,想將她轟出原來的修道院。
大德蘭的所進行的並非新教的改革,而是一種在羅馬天主教範圍中的改良。這種改良的出發點,只是虔誠和信仰。只不過大德蘭用一系列在今天看來是病理學反應的舉動表現出來了。對於這樣的病理學反應,我們也不必覺得誇張,它類似於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本來無所謂醉醒。只是有人醉了,才有人會意識到要保持清醒。大德蘭的誇張舉動,也有那個時代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