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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 :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興全祥泰定開債券
基金主代碼
0057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3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
《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和《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
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的規定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20年
12月
16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相關
指標
基準日基金份額淨值(單位:人民幣元)
1.1097
基準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人民幣元)
109,860,467.17
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89,997,464.14
本次分紅方案(單位:元/10份基金份額)
0.8905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的說明
2020年第
2次
註:1、按照《
興全祥泰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基金可供分配
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上表中「截
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指由管理人擬定,託管人覆核的本
次收益分配總金額,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2、因大額申購贖回等客觀原因導致截至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
金額或每
10份基金份額所分配金額等與本次分紅相關事項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時公告調
整本次分紅相關事項。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權益登記日
2020年
12月
23日
除息日
2020年
12月
23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20年
12月
24日
分紅對象權益登記日在註冊登記機構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
金份額持有人。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由紅利所得的基金份額將以
2020年
12月
23日除
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產生的
基金份額進行確認並通知各銷售機構。2020年
12月
25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
回。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 128 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
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徵收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由紅利所得的
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註:1、「現金紅利發放日」是指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該日劃入銷售機構帳
戶。
2、紅利再投資所確認的基金份額,持有期將自再投資確認日起計。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 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
2020年
12月
23日)
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看好後市的投資者可選擇紅利再投資。對於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本公司提請投資人及時確認所設定的分紅方式,投資人對不同銷售機構的交易帳戶可設置不同的分紅方式。欲修改分紅方式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在
2020年
12月
22日下午
3點前儘早到銷售機構修改分紅方式。投資者同一日多次申報分紅方式變更的,系統按照申請單編號先後順序,以
最後一次申報的分紅方式為準。投資者在基金權益登記日當天申報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對當次基金分紅無效,在下次基金分紅時有效。
投資者可於修改申請提交
2個工作日後通過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確認或登錄我司網站查詢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
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3.3 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及相關公告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4 因分紅導致的基金淨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也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3.5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http://www.xqfunds.com)或撥打客戶服務
電話(400-678-0099、021-38824536)諮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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