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6月10日消息(記者楊守華 江蘇臺記者王德儉)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航班延誤是很多人乘坐飛機時最擔心遇到的情況,不管因為天氣原因還是航空管制等因素,延誤在候機廳、在機艙裡待上幾個小時,或許內心最懊悔的就是沒有買一份航班延誤險了。
為了提高乘坐體驗,很多保險公司都提供了飛機航班延誤險,消費者投保之後,如果遇到航班延誤,就會收到理賠,這樣一來,在客艙、候機室等候,也有一定的補償。但是,正因如此,有人卻打起了歪主意,薅起了保險公司的羊毛。
近日,南京鼓樓警方成功偵破一起航班延誤保險詐騙案,從2015年至今,嫌疑人李某通過購票虛構行程,在近900次延誤航班中獲得了高達300多萬元理賠金。
今年4月27日,南京鼓樓警方接到某保險公司報警稱,在機票延誤險賠付時,發現以李某為首的多人,使用不同護照號、身份證號多次進行理賠,懷疑公司可能遭遇了保險詐騙。
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李某等20多人自2015年至2019年,在各大保險公司頻繁申請航空延誤險。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鼓樓派出所民警劉星辰介紹:「我們接到報案以後,對李某及相關人進行調查,發現理賠金賠付到具體保險人以後,下一步都會把理賠金轉到李某手裡。保險人獲得賠付之後,就不應該把錢打給別人,這是非常可疑的地方。其次我們對相關人員進行梳理,發現這些人都是與李某有或多或少的親戚、朋友關係。」
警方推斷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據掌握的線索,民警趕赴山東將李某抓獲。
在李某住所,辦案民警搜查到大量用於記帳和航班信息的紙質筆記材料,以及電腦中多份航空延誤險異常說明樣表,這些樣表清晰記錄了其向各大保險公司索賠的詳細信息。劉星辰介紹:「這些材料是嫌疑人為了騙取航空延誤險所做的工作,每一張表上記錄的都是嫌疑人經過篩選帶有航空延誤險的保險公司。比如她買了某家保險公司,會在那家上面打個勾,等到賠付之後她會把它劃掉,意思是錢已經到位。在整個表格下面有一串數字相加,是所有理賠金進行算帳得出的總額。」
據調查,李某除了使用自己的身份外,其他用於購買機票的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都是其以購買理財為由從親朋好友處騙來的。其中一趟航班,李某以5個人的身份索賠到了10多萬元。劉星辰說:「在購買航班之前,她會對航班進行分析,對當地天氣進行分析。雖然她人在青島,但她買的航班卻不是從青島出發和到達的。在網上綜合評論找了一些延誤率非常高的航班,起飛的時候再去看它的天氣,她在心裡估摸後,再去購買航班對應的延誤險。」
由於李某根本不會去乘坐這些航班,因此李某時刻關注航班動態,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會延誤,她就會在飛機起飛之前把票退掉,儘量減少損失。一旦航班出現延誤,李某便開始著手向保險公司索賠。經初步統計,從2015年至今,李某共實施詐騙近900次,獲得理賠金近300萬元。
據警方介紹,李某曾從事過航空服務類工作,對於飛機延誤信息及保險理賠的流程都有所了解,失業之後的她,便打起了騙取保險公司理賠金的主意。目前,李某因涉嫌普通詐騙罪與保險詐騙罪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李某的做法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江蘇天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賽表示,購買了航空延誤險後,如果因為各種自身原因沒有實際乘坐航班,就不要去理賠,因為理賠是建立在實際乘坐的基礎上才可以辦理。如果沒有坐航班又去申請理賠,就涉嫌違法犯罪。他說:「首先你要有乘坐飛機的意願,或者你乘坐飛機的客觀背景應該是真實的,必須有真實的出行計劃,因為天氣等原因才導致延誤,滿足這種條件,航空公司審核後才能(賠付)給消費者。但是如果你沒有出行計劃,就是想通過鑽空子獲得一筆不義之財,你的行為相當於將其他公司企業財產據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就構成了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