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指的是企業名稱,起到與其他企業進行區分的功能,商標指的是區別於其他同類產品的標誌。商標局可以註冊商標,工商登記部門是註冊商號的。有時會出現商標與商號一致,從而產生一些衝突的情況。對於這樣的情況,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1、如果是正常的商號與商標產生衝突,有時也可以是沒關係的。只有當商標與商號衝突且產生的影響足夠讓公眾誤認或者混淆的時候,換而言之,當商標或者商號兩者其中之一非常有名,眾所周知的時候,對於該衝突才需要進行處理。相反,如果兩者就算是一致,但是產生的影響不大的話,一般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2、如果商號與商標是在不相同或者不相似的領域,這樣兩者不足以讓公眾產生混淆,這樣的情況下有衝突的商號與商標是可以使用的。
3、如果是老字號的商標和商號發生了衝突,一般是保持現狀。因為是老字號的商標或商號,公眾其實是可以區分出來的,這與法律規定是不衝突的。
4、如果是在同一個領域的商標與商號產生了衝突,訴訟的主要是保護先佔原則。也就是誰先註冊就判定誰可以使用。但是也有可能存在是老字號,但是一直沒有將其註冊為商標的情況。
5、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協商成功,這樣的情況下就要通過訴訟來解決衝突。雙方之中的任意一方如果認為對方存在侵權,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則根據上訴原則進行判定,敗訴的一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商標,停止侵權行為。
6、如果想要變更撤銷。可以根據法院的判決,向相關機構提出變更撤銷申請,要求變更、撤銷對方的商標或者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