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去年12月29日正式受理了上海消費者朱燕翎女士就其於去年8月1日購買的一袋「雀巢巧伴伴」產品狀告上海雀巢有限公司一案,這已經是她第二次因「雀巢巧伴伴」產品包裝上沒有標註含轉基因成分而將其告上法庭。在此之前,也就是去年6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朱燕翎因為當年3月份購買「雀巢巧伴伴」產品對雀巢公司的第一次訴訟,朱
名食品生產商的第一人。
朱女士:中國消費者應當有知情權
2003年3月,消費者朱燕翎女士在上海家樂福購買了一袋「雀巢巧伴伴」即溶飲品。而不久她便從網上偶然得知,國內銷售的雀巢產品含有轉基因抗草甘膦大豆成分,於是,她查看了剛剛購買的一袋「雀巢巧伴伴」產品的包裝,發現上面並沒有標註內含轉基因成分。朱燕翎認為,雀巢公司對中國和歐洲的消費者採用了「雙重標準」,因為雀巢在歐洲承諾,其食品中不使用轉基因成分。但是在中國銷售的食品卻不標識,雀巢令不少消費者在不知情下吃進含有轉基因成分的
雀巢產品,作為著名的跨國公司這是歧視中國消費者。於是,4月份,朱燕翎在上海向法院提交了訴狀,狀告瑞士雀巢、上海雀巢以及銷售該產品的超市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要求雀巢公司在其產品上標註含轉基因成分,並要求退一賠一,價值共計人民幣13.6元,6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朱燕翎對雀巢公司的訴訟。8月,法院委託上海市農科院生物技術中心對她購買的這袋「雀巢巧伴伴」進行了檢測,鑑定結果表明:「雀巢巧伴伴」中含有轉基因抗草甘膦大豆成分。
遠赴歐洲討「知情權」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給我的孩子食用了轉基因食品!」據朱燕翎介紹,3年來她一直為孩子購買雀巢嬰兒系列食品,她是雀巢產品的忠實消費者,這位就職於上海一家外資金融機構並擔任高級經理的女士留學瑞士期間,曾到雀巢總部參觀,對雀巢的管理和技術留下深刻印象。她知道雀巢向歐洲主要國家的消費者承諾不使用基因改造原料,即使當中有基因改造成份,該公司也會在包裝上明確標示,這令她非常放心購買雀巢產品給自己和家人食用。朱燕翎表示使她憤怒的是侵犯知情權者,竟是自己一直最信任的跨國食品公司。她認為雀巢產品不標明含轉基因成分是故意隱瞞,屬欺詐行為。朱小姐曾於2003年9月去信瑞士的雀巢公司總部,詢問為何該公司有雙重標準,但沒得到雀巢的回覆,令她很失望。朱女士因此決定遠赴瑞士雀巢總部,讓其聆聽來自中國消費者的聲音。去年12月14日,朱燕翎以一名中國普通消費者的身份飛抵瑞士蘇黎世;16日,她趕赴雀巢公司總部,遞交了公開信。她說,此行只為求得「知情權」,就是想與雀巢高層面對面交流,反對其在全球實施轉基因雙重標準,並呼籲在中國實施轉基因食品包裝上加上標識,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對此,雀巢公司總部高層表示轉基因食品是高質量的食品,之所以不在歐洲生產和銷售是因為歐洲消費者不接受。之所以不在中國銷售的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上進行標註是因為中國法律沒有要求標註。同時認為中國的消費者並不關心轉基因食品問題,因此它拒絕在中國銷售標識轉基因的雀巢食品。面對雀巢的強硬態度,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朱燕翎以2003年8月1日在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購買的另一袋「雀巢巧伴伴」經檢測仍含有轉基因成分為由,二次起訴上海雀巢。
雀巢:「巧伴伴」等不在要求標識之列
根據我國2002年3月開始實施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有17種產品屬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範疇,分別是大豆種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種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種子、西紅柿種子、鮮西紅柿、西紅柿醬。而朱燕翎起訴中提及的「雀巢巧伴伴」
巧克力飲品則不屬於該範圍。雀巢中國有限公司在提供給本報記者的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給雀巢的回覆中已經明確了這一點。在提供給記者的致媒體的公開信中雀巢進一步表示:雀巢目前在國內生產和銷售的加工食品:乳製品、冰淇淋等冷凍飲品、巧克力和糖果、雞精等調味品、速溶咖啡等固體飲品、礦泉水和飲用水,均不屬於農業部規定的「轉基因農產品及其直接加工品」,不需申報標識。雀巢由此否認自己在中國執行「雙重標準」,表示自己「遵守中國的法規和雀巢的嚴格標準、尊重國際準則」。
專家認為:轉基因食品標識已成國際慣例
對雀巢的表態,朱燕翎表示:雖然雀巢產品不在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標識的範圍之內,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都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服務的方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歐盟規定轉基因食品都需要標識,雀巢遵守了這一規定,但雀巢毫無根
據地以中國消費者不關心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為理由而拒絕在中國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標識,這分明是雙重標準。
據悉,近年來國外的轉基因食品大量進入中國,已經引起我國政府和消費者的重視。目前,國際上對於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無定論,雖然食用經嚴格審查批准上市的轉基因食品並不會危害健康,但對於轉基因食品進行標識已經成為國際慣例。2001年1月,包括中國在內的113個國家在加拿大共同籤署的《生物安全議定書》規定:消費者擁有對轉基因產品的知情權,轉基因產品在越境轉移時應當明確標識。而國際消費者聯合會也提出,各國政府應要求食品生產商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明確標識。2003年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際消聯將主題專門確定為轉基因食品。我國政府於2002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制度。經過政府機構多次執法檢查,目前國內市場上的轉基因大豆色拉油等產品都已經公開標識,以便讓消費者知情並自行選擇。
本報前不久就報導了上海對轉基因食用油進行市場檢查,一批沒有進行標識的食用眼油產品被令撤下貨架,經過整改重上貨架的新聞,顯示了政府對此事的重視和決心。去年有32家中外企業應綠色和平組織要求,承諾在中國市場上不使用轉基因原料生產食品。
專家認為,安全權、知情權對消費者來說都是重要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目前還沒有定論,這更顯示出知情權的重要。食品企業除了必須遵守農業部的法規外,還應當遵循消費者權益法等法律中的誠信原則和合同法,向消費者履行告知義務。
然而,就在朱燕翎遠在瑞士雀巢總部交涉的第二天,上海二中院委託上海市農業科學院轉基因產品檢測實驗室及上海市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對證據進行了檢測,復檢報告顯示:送檢的兩例雀巢「巧伴伴」產品未檢出轉基因成分。前後兩次檢測結果的不同使事情進一步複雜化。對於這一新聞事件,本報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