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9月24日消息(記者張國亮)記者從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單位了解到,《浙江特色伴手禮通用規範》團體標準9月23日正式出臺。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秘書長、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院長陳自力表示,出臺這一團體標準是將行之有效的「浙江特色伴手禮」評測和管理工作模式通過標準的形式固化下來,對今後持續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建設和推動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進一步引導和促進消費,打響浙江「品字標」公共品牌,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建設,根據長三角消保委聯盟的工作計劃,今年3.15期間,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在全省發起了「2020年浙江特色產品伴手禮」評選活動,得到了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參與。與此同時,浙江省消保委和省品聯會就聯動開展「長三角特色伴手禮」和「品字標」品牌建設達成了合作意向,決定聯合研製「浙江特色伴手禮」團體標準,並開展「浙江特色伴手禮」和「品字標」雙品牌建設和雙標識使用等常態化合作。
據了解,《浙江特色伴手禮通用規範》團體標準首先明確了「浙江特色伴手禮」的定義,即「在地域、品質、文化、放心消費、性價比、便攜性等六方面具有明顯優勢,獲得消費者高度認可、由浙江出品、帶有浙江印記的優質消費品。」這既體現了「浙江特色伴手禮」的基本特性,也與現場評測依據的六個維度(地域感、品質感、安全感、文化感、獲得感及便攜性)相契合。
其次,標準內容主要從評測組織管理、申報評選條件、評測工作流程、標識的使用以及後續管理工作等幾方面進行規範。通過明確工作要求、規範工作流程、統一標識使用、保障後續管理等,將現行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已取得的工作經驗進行提煉總結,形成標準,為「浙江特色伴手禮」評測活動的開展以及品牌建設管理提供指導,推動今後工作的進一步落實完善。
今年7月,由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消費者報浙江記者站、阿里巴巴集團、浙江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標準起草工作組,共同研究制定了標準起草工作計劃,落實了人員分工具體職責,穩步推進標準研製各項工作。自7月初以來,歷經標準起草、標準研討、徵求意見、標準評審、報批發布等關鍵環節,不斷修改完善,於9月18日完成標準報批工作,形成最終發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