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上月底通過一家機票代售點訂了往返重慶的來回程機票,臨出發時接到代售點電話稱去程的航班取消了,李先生只好取消了行程,機票代售點同意李先生去程機票全額退票,但返程機票由於是「三不」機票,只能作廢。李先生對此表示不解:「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已使我受到了影響,現在連門都沒出,就要白白掏一張機票的錢。
」記者王飛
迷惑:行程泡湯返程票作廢
上月底,李先生按照計劃要赴重慶參加一個重要會議,便通過一機票代售點預訂了來回程機票,去程機票3.5折,返城機票3折(去程、返程機票分屬兩家不同的航空公司)。臨近出發時,李先生接到機票代理點的電話,聲稱當天的去程航班取消了,只能改籤第二天的航班或者退票。
第二天再趕往重慶已經太晚了,李先生便選擇了退票,機票代售點同意給李先生全額退票。但在退返程機票時李先生遇到了麻煩,因為返程航班並沒取消,退票屬於李先生單方違約,而且李先生購買的還是一張特價機票,屬於「三不」機票(不得更改、不得退票、不得籤轉),因此李先生的返程機票只能作廢。「我也太冤了!」李先生告訴記者,「誤了那個重要會議已讓我遭受了損失,航空公司不僅沒有任何賠償,而且連累我返程機票作廢,一直到現在,兩家航空公司都沒有給出任何解決方案。」
回應:乘客應及時補票去重慶
記者昨天聯繫到了這家機票代售點。「我們也只是按照航空公司的規定進行操作。」有關負責人表示,「返程航班並沒有取消,所以返程航班的航空公司並沒有什麼過錯。在購買返程機票時我們也已事先說明,這是張『三不』機票,如果李先生不滿,應該與取消航班的航空公司交涉。」
李先生隨後與取消航班的那家航空公司進行了交涉,但相關負責人堅持認為他們並沒有什麼過錯,「按照我們的規定,如果航班取消,可以給乘客免費改籤;如果乘客不接受,可以免費退票,所以我們盡了義務。」對於影響到後續航班問題,該負責人認為李先生全額退票後可以立即購買另外一家航空公司的機票前往重慶,過錯在李先生一方。
「飛機起飛前3個小時我才知道航班取消了,當時去程機票才3.5折,如果當天臨時購買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至少需要7折,而且還要打亂行程計劃,」李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那這筆費用和損失誰又來承擔?」
調查:每年2000萬人遭殃
根據民航總局公布的數據,目前國內航班正常率在80%左右,也意味著20%的航班都會出現延誤或取消的情況。在每年1.38億人次的乘客中,受此影響的人數超過2000萬人次,其中不少人都會遭受一定的損失。而在這方面,航空公司往往會「視而不見」,航班延誤時間長了,頂多賠償給乘客幾百元的損失;航班取消更是沒有任何賠償,往往是全額退票了事。但有的乘客的後續損失可能會遠遠超過區區「幾百元」,乘客後續損失難以量化,航空公司又不願承擔,這是導致乘客不滿的主要原因。
記者調查還發現,在航班取消或延誤時,乘客獲取信息的滯後性也是造成不滿的主要原因,比如對延誤或航班取消的解釋往往簡單敷衍,或經常有多個解釋,甚至為了掩蓋責任,直接將延誤、取消的原因歸結到不可抗力上,使乘客產生不信任感。
後續損失誰承擔?
針對這種情況,不同的律師表達了不同的看法,「航空公司不承擔航班延誤或取消的後續損失賠償,」廣東某律師事務所黎達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因為航空公司賠償的範圍僅限於可預見的範圍之內,也就是交通、住宿、餐飲和誤工。」
但也有律師認為,航空公司應該承擔後續損失的賠償,因為乘客是因為航空公司違犯了「運輸合同」而遭受了一定的損失,理所當然地可以根據實際遭受的後續損失來向航空公司主張自身的權利。
對此,黎達認為,如果按照實際損失來主張權利的話,對航空公司而言也不公平,就像「你搭乘的士去籤一個1000萬元的合同,如果遇到車壞在路上,你就可以據此來要求的士司機賠償你1000萬元的損失」一樣。
律師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