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程誤機 返程票也得作廢?
據安徽商報消息暑期,出國旅遊的孩子和家長不少,在購票網站上訂購往返機票成為不少人的習慣。往返機票的確省錢,可如果沒趕上去程的飛機,返程可就不省心了。上月,合肥李女士在攜程網上給8歲的兒子小張訂購了北京到倫敦的往返機票,去時小張因籤證問題未能登機,後來其父親另行購買了兩張去倫敦的單程票,才將兒子送走。回國後的張先生從攜程網和航空公司得知,兒子的返程機票竟然作廢了,如此一來,小張只能再購買一張單程機票才能回國。「去程誤機,返程票憑什麼被作廢?」7月10日,接到張先生的反映後,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做了調查。
去程誤機乘客返程票也被作廢
去年11月,合肥8歲男孩小張在父親張先生和姨媽的陪伴下,在合肥一家籤證機構辦理了出國籤證手續。今年6月,小張的媽媽李女士因工作原因先去了英國倫敦,去之前給兒子、母親和外甥女在攜程網上預訂了阿聯航空公司的「北京—倫敦—北京」的往返機票。李女士說,按照機票上顯示的時間,兒子和兩位家人乘坐的班機將於6月28日7時許在北京起飛。
令李女士和丈夫沒想到的是,28日早晨5時許,小張的姨媽送小張等三人去北京國際機場安檢檢票時,被告知小張籤證上的信息不符合登機條件。通過機場人員解釋,李女士得知,孩子籤證上的號碼的左右兩側,分別是孩子父親和姨媽的籤證號碼。「籤證上有一行英文註明了,孩子乘坐這趟往返飛機的有效陪同人必須是孩子的父親或姨媽。」無奈,李女士取消了兒子往返票的去程。當日,張先生趕到北京,給兒子買了另一個航班的機票,陪兒子去了倫敦。「沒有注意到籤證上的英文說明,我們當家長的存在疏忽,但作為購票平臺,也應當對我在購票時提交的籤證信息進行核復並有告知的義務。」事後,李女士覺得攜程購票平臺服務不到位,如果在出票時,攜程方面就告知兒子的去程需要特定家人陪伴,去程票就不會耽誤了。
更令張先生和妻子無法接受的是,「攜程方面還告知我,我家小孩選購的票是往返機票,去程的票沒趕上,所以返程的票也作廢了。想要返回國內需另行購票。」張先生說,他撥打阿聯航空公司的客服熱線,也得到了同樣的說法。「去程誤機,返程票被作廢,這明顯是『霸王條款』。」對於攜程方面提出的一千元補償,張先生和家人無法接受。
攜程客服願承擔返程票一半費用
眼看歸期越來越近,張先生夫婦越來越擔心兒子能否順利回國。「我總不能讓小孩子一個人乘飛機回國!」張先生一臉無奈地說,「之前在北京機場,我好歹還能趕過去,也可以聯繫北京的熟人幫忙照看孩子。現在孩子在英國,我又能找誰來照看孩子呢?」
至於張先生的擔心,7月11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聯繫了攜程客服。當天下午,攜程一位工作人員在了解事情緣由之後,向記者解釋稱,因為不同航空公司規定不同,張先生孩子出國時乘飛機被攔下。而按照國際航空的慣例,往返機票必須要按順序使用,所以這張往返機票只能「作廢」。攜程方面表示,這個「慣例」他們已在消費者購買機票時盡到了告知義務。
不過,該工作人員還是表示,經過他們和消費者溝通,攜程方面願意承擔一半費用,幫助張先生的孩子購買一張回國的機票,此外之前作廢的往返機票的部分費用會退給消費者。「先讓孩子回國,我們再和消費者商量後續事宜的解決。」
往返機票按順序乘坐已成慣例
11日,記者登錄攜程網、去哪兒網購票平臺購買往返機票時,在機票預訂欄關於機票使用原則中提到「請注意,機票必須按照順序使用,否則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承運。」等提醒字樣。小張的攜程網機票訂單信息上還顯示「按航司要求,兒童嬰兒出行需乘機人陪同登機」等字樣,並未顯示或告知「根據籤證類型的不同,孩子須由特定家人陪伴登機」等類似信息。
國內某大型航空公司客服熱線一名客服人員介紹,往返機票須次第乘坐是公司的規定。其實,往返票不能只坐單程是航空公司之間約定俗成的規則,也成了國際通行規定,「往返機票的價格往往比單程票便宜,為避免航空公司的利益損失,國際航空運輸業形成了上述慣例。」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一名客服人員稱,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是只有一個客票號碼的往返機票,是必須按照次序使用的,「如果去程不使用,回程是無法使用的,就只能辦理退款手續。」該客服人員還稱,有時候公司會推出組合客票,相當於折上折的優惠措施。「如果您去第一程坐了,第二程沒坐的話,消費者承擔的退票手續費會比較昂貴,基本上後期退回的餘款是沒有多少的。」「沒有坐『去程』就不能辦理『回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空座率會影響到公司業績。」一位航空公司的管理人員介紹,「如果都買了便宜的往返機票卻只選擇坐單程,會造成航班客座率過低,給經營方面造成壓力。」
當記者問,在購買往返票過程中,航空公司有無明確提示消費者,往返機票只有去程已使用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回程時,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一名客服稱,「往返票不能只用回程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消費者如果在公司官網上購票,會有語音播報、簡訊等提醒,不需要再另外告知」。
小張的出國籤證
為消費者設定義務前應先履行告知義務
去程誤機返程票也被作廢,到底誰該為李女士的返程票買單? 「經營者通過格式條款為消費者設定義務,應當事先履行告知義務,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對消費者產生約束力。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承龍認為,如果像李女士敘述的那樣,攜程網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頁面上沒有明確機票使用規則,也沒有明確提醒去程不乘坐返程就作廢的內容。那麼,由此造成返程票作廢的責任應該由攜程網承擔。 「就算購票網站履行了告知義務,也還要看具體條款是否涉及霸王條款、是否有失公平。 」孫承龍認為,如果規定內容公平合理,就應該對消費者產生法律效力,消費者就應該遵守。孫承龍提醒消費者,購買機票時,注意閱讀航空公司和相關網站平臺作出的特別提示,再決定是否購買相關機票,買票後應嚴格按照約定時間乘機,避免造成損失。
實習生黃浩雨 吳玉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吳洋 陶偉
(責編:關飛、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