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6來源:中國旅遊報作者:張苗熒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平臺經濟的監管、市場秩序、新業態成長等作出了要求和部署。針對旅遊民宿,《意見》提出優化完善旅遊民宿等準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推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意見》的出臺以及前不久頒布的《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有助於加快全國統一的民宿立法進程。
旅遊民宿發展與平臺息息相關,平臺不僅構建民宿運行機制、模式,也是民宿接觸客人的重要渠道與信息來源。有關平臺深度調研發現,在線民宿市場及平臺負面評論仍佔相當比例,且負面評論話題相對集中在服務與民宿設施方面。前不久,一青島民宿房主被曝在路由器裡安裝攝像頭,幸虧入住的是專業人士,能夠發現路由器貓膩。可見,促進規範平臺經濟發展,發揮平臺助推器與守門員的作用,對於民宿未來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今年我國社交電商繼續保持高速增長,預計市場規模達20605.8億元。平臺經濟與共享住宿市場相互促進。數據顯示,去年我國共享住宿市場交易額為165億元,同比增長37.5%。可以預見,民宿市場將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需要解決民宿快速成長帶來的系列問題。隨著《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發布,民宿新星級等級劃分機制開始確立,民宿進入退出機制進一步完善,一系列行業標準與行業自律要求的制定與修訂,加快了民宿規範發展進程。《意見》明確提出,要推動修訂不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加快破除制約平臺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推進認證許可制度建立。《意見》提出,在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準入限制同時,清理和規範制約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行政許可、資質資格等事項。對於旅遊民宿來說,要優化完善準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借鑑日本民宿認證許可制度,若不能取得旅館業許可,則必須向政府提出申告。沒有依照法定程序擅自營業的民宿被認定為黑民宿,將面臨高額罰款。在我國,推進認證許可制度建立,有助於民宿公開合法經營,降低社會交易成本。依照《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要求,民宿經營需要符合治安、消防、衛生、環境保護、安全要求,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嘗試核發民宿工商營業執照。浙江率先出臺網約住房信息登記辦法,及時下線不符合建築、消防、治安安全規定的房屋。下一步需要在全國建立統一可行的民宿認證許可制度,使其有別於一般旅館業,也不能過於降低治安、消防、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等方面要求,要徹底解決民宿合法主體產生以及法律地位問題。
推進行業管理標準化進程。《意見》提出,對部分缺乏標準的新興行業,要及時制定出臺相關產品和服務標準,為新產品新服務進入市場提供保障。《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借鑑旅遊飯店的標準規範,將其等級由金宿、銀宿兩個等級修改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星級評定不光涉及硬體,對於軟體要求也十分明確,新標準對於制定地方規定以及平臺相關標準有重要指導意義。目前,各地民宿等級規定各不相同,如寧波的《特色客棧等級劃分規範》、張家界武陵源區的星級評定管理等不乏特色與創新。愛彼迎、木鳥短租、途家在共享短租方面也都建立了自己的標準,接下來,地方與平臺應當根據新標準進行修訂更新。總體來看,旅遊民宿發展向旅遊飯店標準化看齊,依照文旅融合理念挖掘文化底蘊與內涵這一點不會改變。行業管理標準化、體系化為民宿全國統一規範立法打下基礎。
推進民宿立法與其他法律法規銜接。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民宿發展的政策法規,對於立法具有重要借鑑作用,民宿規範發展需要修訂完善不適應其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
首先,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規範。如《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以及不少地方都規定,旅遊民宿強調民宿主人參與接待,在立法中應當予以統一與規範。
其次,要處理好上位法與下位法關係。如民宿與電商平臺密切相關,而作為電商平臺要受電子商務法約束。如果民宿規範體系作為行政法頒布,那麼它與電子商務法關係便是下位法與上位法關係。因上位法的效力高於下下位法效力,民宿特別是共享住宿的相關法律規範必須以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為準則。
最後,民宿立法還要處理好與同位法關係。同位法之間具備同等效力,在各自權限範圍內施行。例如《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比較嚴格,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必須取得特種行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消防安全檢查證,民宿要對接《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同位法之間有效銜接對於引導民宿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現實中,既要避免同位法之間的混淆,如把民宿等同於旅館,也要處理好交叉分工,做好共享住宿與工商管理部門、餐飲管理部門、衛生部門的有效銜接。(作者系中國旅遊報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