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 申志瑩
圖源 | 網絡
隨著在線旅遊平臺的普及,「機票價格越搜越貴、酒店起價越看越高」已經不是新鮮事,「大數據殺熟」也成為消費者普遍熱議的話題。
「被大數據狠狠『宰』了一刀」
去年暑期,家住北京的周女士準備帶家人到海南旅行。為節省開支,周女士提前一個月就開始通過某在線旅遊平臺關注航班動態和價格信息。而令她沒想到的是,自己的精心策劃竟然被平臺大數據「盯」上了。
「機票第一次搜是一個價格,過一段時間再搜價格就漲了。」周女士向記者表示,最後訂單票價比初次搜索票價高了近1000元,朋友在同天定到的同航班價格也比自己低幾百元。即使考慮機票餘量導致價格變動,自己「顯然也是被大數據狠狠『宰』了一刀」。
瀏覽手機、使用APP,是移動互聯時代的生活習慣。當移動互聯升級到人工智慧時代,形形色色的大數據平臺給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成為市場逐利的工具。
但有些在線旅遊平臺經營者,卻利用大數據手段,收集旅遊者的消費記錄,分析其旅遊偏好,給消費者推送篩選過並對旅遊從業者有利可圖的信息。在此情勢下,消費者不僅失去了貨比三家的選擇權利,在線旅遊經營者也通過不正當競爭破壞了業態公平。值得一提的是,被誤導的旅遊者一旦發現大數據推送的旅遊產品名不副實而發表客觀評價時,則會被在線旅遊平臺刪除和屏蔽。
大數據是個好東西,但是被濫用或變成資本逐利工具,就會異化變質。
所以,人們發現手機越來越智能化了,不僅提供了諸多便利,而且還會揣摩每個人的「心理」——只要打開手機,你最喜歡的新聞、商品、娛樂就會推送到你最容易看到的頁面上。這讓人細思極恐,手機也會「讀心術」了嗎?其實不然,這是各路網站、APP、商業平臺根據每個人的瀏覽喜好和消費習慣,通過大數據分析提供的「專門服務」。
這固然是好的,但是商業網站平臺一旦以商業功利為前提,將自己和自己有著利益關係的商品推送,人們就會被誤導消費。即如在線旅遊經營者,其用大數據分析,推送的都是符合自己市場利益的旅遊產品,而且刪除消費者的評價。
為規範市場秩序,文化和旅遊部日前印發《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針對「大數據殺熟」等違規使用用戶數據信息的問題,此次出臺的《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在收集旅遊者信息時,經營者必須事先明示收集旅遊者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旅遊者同意。
「將『大數據殺熟』等行業積弊納入監管,對保障遊客消費權益,促進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有深遠意義。」馬蜂窩旅遊研究中心負責人馮饒表示,利用行業信息壁壘進行「大數據殺熟」不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對市場競爭秩序造成了巨大衝擊。《規定》的出臺將有利於從根本上遏制這樣的違法違規行為,為品質好、服務好的旅遊產品提供更多市場空間。
虛擬世界不是法外空間,和實體市場一樣也要納入市場監管,更要維持最基本的市場公平。通過大數據手段實現市場壟斷,是要接受調查乃至被課以天價罰款的。
中國數字經濟已經步入人工智慧時代,各類商業APP利用人工智慧殺熟的手段更「高明」。在此情勢下,必須要給包括在線旅遊經營者戴上緊箍咒,促其善用大數據手段,給數字經濟提供更好的技術支撐,創造更公平高效的數字營商環境,而不是利用大數據手段「殺熟」。
不得擅自屏蔽刪除「差評」
除「大數據殺熟」之外,不少在線旅遊平臺之間為爭奪客源進行惡性競爭,不合理低價遊、誘導評價和擅自刪除差評、退訂扣費高和退款不及時等問題頻頻爆出,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到嚴重侵害。
為了規範在線旅遊平臺的經營行為,《規定》明確了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旅遊服務信息,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旅遊者的評價應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平臺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進行評價,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
「對不合理低價遊、評價權保障等熱點納入監管,既體現了行業監管的剛性,也保持了一定的開放性。」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文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定》對法規適用範圍和主體作出具體說明,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必須接受與線下相同的行業監管,進一步夯實了平臺的企業主體責任。
與此同時,《規定》的出臺也對旅遊主管部門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山東省淄博市文旅局市場管理科長裴濤表示,《規定》要求旅遊管理部門建立全面的旅遊大數據管理體系,提高旅遊輿情監測管理能力,對旅遊企業、景點相關的新聞報導和行業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處理,主動引導形成有利於旅遊業發展的輿論環境。
「《規定》出臺後,旅遊主管部門服務監管平臺與在線旅遊平臺之間將實現數據連通。」裴濤表示,在「政府管平臺,平臺管供應商」的基本思路下,相關部門須進一步拓寬大數據的獲取,建立覆蓋主管部門、在線旅遊企業、景區及遊客等多層次旅遊大數據體系,以數據為抓手對在線旅遊消費實施全程監督。
幫助在線旅遊行業走出困境
在對全行業提出嚴格要求的同時,《規定》的出臺也為在線旅遊經營者送來諸多政策紅利。
「在疫情的衝擊下,僅靠在線旅遊行業龍頭『輸血自救』恐難以為繼。」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文化和旅遊政策法規中心副主任王天星說,此次出臺的《規定》要求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等方面助力全面復工復產,幫助在線旅遊行業走出困境。
《規定》還提出,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鼓勵在線旅遊經營者利用平臺和技術優勢,充分發揮其在旅遊目的地推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大數據應用、景區門票預約和流量控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
「作為旅遊數字新基建的重要參與者,我們非常需要國家政策支持。」同程研究院首席研究員程超功認為,相關政策一方面為在線旅遊平臺持續創新提供政策保證,同時還有助於平臺發揮在大數據應用等方面的核心優勢,推動整個旅遊產業實現數位化轉型。
《規定》的出臺將有助於提升在線旅遊行業的整體形象,增強消費者的信任感和好感度。有業內人士指出,規範化的平臺將促進在線旅遊的快速推廣,尤其是向二三線城市及中老年消費者群體擴展,為更多消費者提供豐富便捷、個性化的旅遊服務體驗。
(參考:人民日報海外版、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