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灣是湛江的前身。1898年,法國脅迫清政府籤訂《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將遂溪、吳川兩縣屬部分陸地、島嶼以及兩縣間的麻斜海灣劃為法國租界,統稱「廣州灣」,設廣州灣行政總公使署,受印支總督管轄。
印支是印度支 那(中南半島)的簡稱。在法國人眼中,中南半島的越南人、柬埔寨、寮國和華人,都是低等的支 那人,是野蠻民族,而他們是高高在上的法蘭西人,是文明的國度。因此,在廣州灣,法國佬很瞧不起華人,曾設計過一些「娛樂活動」來整蠱華人。
當時,廣州灣的華人大多數比較窮,只有少數靠「黃賭毒」發家起來的商人有錢。大多數華人缺衣少食,為了一個銅板、一張毛巾或一把雨傘,也願意丟下顏面去爭取。有一些在廣州灣客居的文人,就將這些「娛樂活動」記錄了下來,看上去很是心酸。
「娛樂活動」主要是在法國的國慶日(新曆七月十四)舉行,這一天,法殖民者除了要求市民張燈結彩,懸掛法國國旗,還搞一些活動,美其名曰「與民同樂」,實際上是侮辱華人。
一是爬竿。
取一條筆直的杉木,刨光滑後塗上油脂,再塗上一層有色的墨油,然後在廣場內豎起來,並固定好。杉木頂端用繩子系有一些生活用品,如毛巾、雨傘、番皂等。遊戲規則是,讓人從竿下爬上去,摘取懸掛著的物品。
可是,木頭上有油脂,哪有這麼容易拿到?大多數人爬到半竿就滑了下來,有的快爬到頂上卻摔了下來,甚至摔斷了腿。只有少數人能爬到頂竿拿到一件物品,但下來的時候,已經是油汙滿臉滿身的「大花貓」,狼狽不堪。
二是打砂煲。
湛江人有一種烹飪的容器叫做砂煲,很容易被打碎。遊戲辦法是將一橫杆架到兩根木樁上,將幾個砂煲用繩子吊在橫木上(比人高),煲內有銅板、銀元等物,同時,為了侮辱人,還灌滿了沙水,甚至是汙穢的臭水。
參與遊戲者被蒙住眼睛,被人拉住旋轉多圈直至要眩暈時,才讓他摸索到木架前,憑感覺用棒擊打,要直直地打,不能橫著打,打中了就算勝利。但這樣暈乎乎的情況下,怎能打得中?就算打中了,也要被煲裡的汙水淋到頭,弄得全身骯髒,臭不可聞。
三是麻袋跳。
參賽者每人發麻袋一個,人站在袋子裡,直立起來,雙手緊捏袋口,向前跳躍,誰先到算誰贏,贏了的有獎勵。本來這是一個挺正常的遊戲,但法國佬為了整蠱中國人,故意在麻袋內放一些灰粉,跳躍起來,塵灰飛揚,刺鼻難聞,咳嗽不止。
四是盆中咬錢。
這個活動更加侮辱人。法國人將一個個臉盆擺在木凳上,盆裡裝滿刺激性的粉狀物。然後在粉裡摻入銅幣、銀元或是一文不值的鐵片。
參加活動著背剪著雙手,把頭埋在盆內,用臉去探索,觸到硬物時,就用嘴叼起來。要知道,只有豬狗之類的動物在用嘴在盆裡吃東西,這就是變相地罵華人是「支 那豬」。
但是,當時的華人生活困難,為了能撈到一塊銀元,哪怕是一塊銅板,一次次把臉埋在盆裡找來找去,直到把盆裡的硬物全部咬出來為止。
有些人憋不住氣,在盆裡呼吸了一下,馬上便被粉末嗆到,大咳不止,直至涕淚交流。而主持活動的法國佬看得哈哈大笑,把華人當猴耍。
雖然這些活動很侮辱人,但是當時參與的華人還是不少。沒辦法,太窮了,飯都沒吃的,還管什麼臉面。若是放到現在的中國,還會有人參加這種「娛樂活動」嗎?我想,應該是絕對沒有了吧。
所以說,「弱國無外交,弱國無尊嚴」,只有祖國強大了,才能保證人民不受外國人欺負,才能做一個「不為五鬥米折腰」的有骨氣的中國人。法國佬的這些「娛樂活動」,將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永遠不會再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