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時候,廣東一名普通教師的工資是每月30元,這個收入在當時只能買到三、四十斤豬肉。
民國二十年的時候,廣州市政府刊登了一份《廣州市零售物價表》,上面提到:新興白牌大米每斤0.11元,牛肉每斤0.6元,瘦豬肉每斤0.9元,菜籽油每斤0.33元,鹹鴨蛋每個0.02元。
太平洋牌毛巾每條0.18元,東亞牌男式皮鞋每雙12.5元,中山裝每件5元,看電影小座0.15元,大座0.4元,包廂3元。
教師在當時算是高收入了,一般的公務員每月有十幾二十元的收入,工廠勞工則有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的收入,農民每月只有一兩元收入。
在當時,一名工廠的核心技術骨幹,辛勤工作一個月,只能勉強養活家人。
家逢喜事,如果要請客吃飯的話,每桌花費約在10到30元左右,吃肉喝酒的豪華宴席則在50元以上。
根據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發布的《中國土地問題之統計分析》可知,民國三十年的時候,全國平均地價最高的五個地區分別是:
1、上海;
2、廣州;
3、天津;
4、南京;
5、北京。
在當時的廣州,要想買一套臨街商鋪需要支付455塊毫洋每平米,普通住房需要209塊毫洋每平米,租房的話兩室一廳需要最低20毫洋每平米。
【毫洋,是民國時期廣東、廣西一帶流行過的一種貨幣,一元大洋約等於1.2元毫洋】
按照這個標準,民國時期的人們要想在廣州買房,也是極為不易的事情,民國二十一年,國民黨機關報《中央日報》第6版也提及房價問題:「最近數年之廣州地價房租飛漲不已。」「長安不易居云云,大可為今日廣州贈也。」
在那個時代,有不少在水上討生活的漁民,他們吃住都在船上。
根據魚的習性不同,不同的漁民有不同的作息時間,所以,在碼頭邊,不分晝夜都有漁民辛勤忙碌的身影。
那時候的漁民沒有現在用冰塊保鮮魚的條件,他們要麼用鹽醃製魚,準備上岸後製成乾魚或者魚飯,要麼就爭分奪秒,用最快的速度將魚帶到市場銷售。
機智的漁民還發明了一種很好吃的食物,那是用魚和稻米做成的一種粥,吃起來非常鮮美。民國時期,不少白領上班的時候,便會在漁船邊買上這樣一份小吃。
不過當時漁民的生活過得並不輕鬆,靠海吃海的漁民們,他們在將魚賣給漁行時,往往會被剋扣斤兩。
《廣州民國日報》上還有很多好玩的東西,比如時髦的學生照、廣州本地的風土人情故事、廣東人的日常生活小記。
為此,報刊還刊載過一則有趣的徵稿信:
「本欄歡迎諷刺而且滑稽的文字,每段不可超過三百字,登載之後,以書券奉酬。書券分兩種,五角、三角,憑書券往本報特約之書店取書。這不算什麼酬例,只不過是文字姻緣中的一點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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