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行動支付大行其道,已經從早期的入口演變成了一個以支付為核心的生態圈。在這一生態圈中,主要參與方涉及客戶、商戶、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銀聯(網聯)、監管機構,還包括智能終端廠商、通信運營商等,並已逐步形成以商業銀行、通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為核心的行動支付格局。
面對「網際網路+」帶來的衝擊與挑戰,傳統銀行紛紛開始轉變思路擁抱「網際網路」,加大金融變革創新的步伐,積極加入行動支付的競爭行列。不過,在轉型的過程中,傳統銀行還面臨著一系列挑戰。
說現金支付即將消失的謠言再度甚囂塵上。最近,挪威的一家機構代表銀行業預言:從現在起到2020年,現金支付將會消失。這些預言者確信「取消現金支付能夠減少產生金融暴力和造幣行為的風險」。一位挪威議員反駁道:「相信犯罪行為會和現金支付一起消失,這真是太天真了。犯罪依然會在新的領域裡紮根,就像銀行卡舞弊也會出現在電子支付領域一樣。」
當了解銀行管理現金和銀行卡的花費以後,我們就能理解銀行是希望取消前者,而從後者那裡獲得收益的。但會不會只是美好的想像呢?在打擊犯罪和偷稅漏稅行為的藉口下,就可以取消使用現金了嗎?另外要注意的是,這些犯罪行為在網絡和銀行系統中(離岸的)同樣能夠適應良好,錢櫃只存在於老電影中而不應該出現在現實中。我們不該為了一種假設的利益而放棄社會利益,迎合政府利益。禁止現金支付會極大地加速補充貨幣的發展,也會促進黃金和白銀的再貨幣化。但是這不一定符合貨幣機關的預期。
與現金的情況相反,銀行卡這塊塑料片,也許已經是過去式了:用智慧型手機付款會導致銀行卡的消失。把銀行卡所攜帶的信息放在由持有者數字標記保護的設備中會比把它放在錢包裡更安全。在推廣銀行帳戶之後,銀行認為它們的勢力已經可以拓展到全部的支付領域了,但蘋果、Orange和貝寶等其他公司已經在別的領域代替了銀行的職能,這就是所謂的風水輪流轉。
銀行網絡的負擔
假設法國銀行工作人員的總數是37萬人,其中26萬人在銀行網絡中工作。在這26萬員工中,超過半數是業務員。為什麼需要這麼多人呢?直接把產品做得有競爭力和說服力不是更簡單嗎?21%的員工服務於管理和輔助部門,處理業務的員工佔27%。
值得比較的是,貝寶,在世界上有超過2000萬帳戶,但只擁有13000名員工。當然,它只有虛擬網絡,沒有成千上萬的業務員,更不像銀行一樣需要如此龐大的人力。
法國目前有86%的交易是通過數字系統來完成的,消費者與銀行之間有這方面的協議。根據2013年銀行印象觀察報告,由法國民調機構和銀行聯盟共同發布。通過網際網路企業實現這個功能也很容易,當這些企業主導了客戶關係的時候,銀行就要靠邊站了。
銀行的網上銀行沒有很好的應對方案,它們修改了自身模式的利潤率,讓消費者能夠獲得免費的銀行卡,但商家要付的費用依然不變,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銀行只是換湯不換藥。當然,銀行一直扮演著金融顧問的角色,但在廣泛市場營銷中,它們的角色就會發生改變。
模型重建
當銀行網絡邏輯讓整座大廈和全體收益崩盤時,我們會看到整個模型將被重建,同樣地,這種重建過程也會出現在其他領域。兩個國家間的電話通信太貴了嗎?Skype(或更新的Viber)展開了一種通過網絡中轉電話的服務,而且是免費的。簡訊在世界大多數國家(與法國相反)都是收費的?那麼,WhatsApp推出了一款手機應用,可以在手機之間無限免費發送簡訊。已經有6000萬用戶使用這個應用了。有時候在大都市很難打車,優步推出了一款基於定位系統的手機應用,在全世界範圍內取得了成功。類似的例子如果要一一列舉的話我們可以寫滿一整頁。
取得了一定市場地位的企業為了阻止新的競爭者入行都不擇手段,因為新的競爭者會影響它們的利潤。比較常見的做法是,它們要挾政客制定強硬的法令來為競爭者的入市增加困難。典型的例子就是「裙帶資本主義」(來自英語短語crony capitalism),就是說結合政治權力和大型企業或機構的社會力量來妨礙新興企業對市場和價值鏈產生影響。但為了廣大客戶的利益,通常都以後者的優勝而告終。當然,每一個領域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不過銀行也不能倖免於新競爭者的影響:它們將會部分「去中介化」。
法規壁壘不再合法
銀行集團辯解說,設置法規壁壘是為了在收集個人儲蓄款、公司金庫和為它們提供長期借款時保證資金安全,這是一個不容有失的任務。它們當然要小心翼翼地防範著業主收回資金並帶著現金逃離,或者因為能力不足而破產。我們同意,這個行業不能像食品雜貨那樣開放。
但是銀行就能滿足這個要求了嗎?從2008年金融危機開始,我們就已經嚴肅地質問它們了,比如銀行系統怎麼如此不堪一擊。存款人的錢財確實沒有丟失,但是,我們已經了解到,在2013年3月的賽普勒斯,發生了截留10萬歐元以上帳戶的事件。而且這不是一個孤立事件,從那以後,這種做法就被寫入了歐洲的指令,如果銀行不再有能力保證儲戶的錢財,為什麼還要設置行業準入壁壘呢?
此外,我們還注意到銀行行為的一個自相矛盾之處:它們請求政府對自己的職能領域放鬆監管,它們達到了將存款活動和市場活動分開的目的,它們反對所有的法律障礙,但當新的競爭者敲響大門的時候,它們又想獲得多重保障了!這種態度讓人難以忍受。
另外,多起相關案件表明,對銀行核心行業從業人員的誠信也需要打上一個問號。倫敦同業拆借利率規定了跨銀行借貸利率的參考標準,就是銀行間互相借貸的利率。這個利率為世界上數以千計借款給個人的金融產品提供統一指導。這個關鍵性的比率是大型銀行機構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人為設定的,它們通過這種方法來保持不合理的利潤。
為此,布魯塞爾委員會向銀行業處以了17億歐元的罰款。同樣的事也在倫敦和美國發生過。負責競爭政策的專員已經在2013年12月對這種情況做出了聲明:「這令人觸目驚心,在倫敦同業拆借利率和歐洲銀行歐元同業拆借利率的醜聞中,銀行不僅是操縱了指導指數,而且本該互相競爭的各大銀行之間還出現了勾結的現象。透明度和健康競爭是保證金融市場正常運轉不可或缺的元素,金融市場應該服務於實體經濟,而不是服務於個體的利益。」毋庸置疑,我們不能允許這樣的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