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豐巢超時收費的爭議持續發酵。
「五一」小長假後,豐巢快遞櫃正式啟動超時收費制,但網上反對聲不少。目前,杭州、上海、北京、青島等地陸續有小區宣布停用豐巢快遞櫃,而豐巢也給予「反擊」,稱杭州東新園小區業委會單方面斷電構成違約,並堅持其收費決定。
根據豐巢的收費規則,非會員用戶快件滯留超過12小時開始收費,超時後每12小時收費0.5元,3元封頂。這個看似不高的收費,為何演變成消費者與豐巢快遞櫃的「對峙」狀態?
收寄快遞,如今是城鎮居民的生活日常內容。作為快遞櫃提供商,豐巢的確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便利。
豐巢收費爭論紛紛攘攘多日,然而,只要理清其供需鏈條,此事並不複雜。
這是一個由快遞企業-豐巢-消費者三者構成的鏈條。
在此鏈條中,如今發生的爭端在豐巢-消費者兩者之間。其實,在消費者選擇同意使用快遞櫃接收物品之前,二者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合約關係。缺乏合約,正是為什麼豐巢實行超時收費後,和消費者出現爭端糾纏的癥結所在。
這,也是消費者抱怨自己的選擇權沒有受到尊重的原因。
快遞公司出於提高效率等因素考慮,將本應送到消費者家裡的投遞物品送到快遞櫃。這時,快遞公司和豐巢之間已經達成了合約,二者有法律意義上的契約關係。快遞公司向豐巢支付一定費用,購買豐巢提供的服務,代替了自己送貨上門的成本。
在這項買賣業務中,豐巢可能會認為自己定價偏低,或者為了追求更高利潤,就出現了向消費者收費以做補償的現象。
但是,這種不向真正的買方——快遞企業收費,卻轉而向沒有達成合約的消費者收費的做法,卻是弄錯了對象。
豐巢如果認為自己成本高,向快遞企業的收費偏低,應該是和快遞公司談判,提高收費標準。
快遞企業如果覺得自己向消費者收取的快遞費用偏低,可以和消費者協商,在合同約定中,提高快遞費,而不是把收費的事情推給與消費者沒有合約關係的豐巢方面去做,從而導致後兩者出現爭端。
消費者支付了快遞費用,意味著和快遞公司之間也產生了合約關係。後者就必須按照約定把快遞物品送達。現在,豐巢快遞櫃因收費問題和消費者產生了爭端,快遞企業作為當事的關鍵一環,不能迴避,而是應該站出來,協助解決問題 。
豐巢作為商業企業,追求利潤無可厚非,但是,應建立在符合法律和遵守合約的前提之下。
當前,國家針對快遞櫃已出臺管理辦法,不過在收費標準方面未有明確細則。根據2019年10月正式實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在合理的保管期限內,不向收件人收費,既方便快遞企業,又方便消費者。超出這個保管期限,如何收費,可以交給市場來解決。
至於如何設置這個合理的保管期限,需要各方談判協商,這不僅考驗豐巢的商業智慧,也考驗快遞企業、小區物業等方面的磨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