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新聞網訊(楊光 記者 張雪芬)日前,哈市旅遊監察大隊統計,去年共受理旅遊者投訴案件101件,其中投訴旅行社92件、A級景區4件、S級滑雪場1件、涉旅企業4件,未發生重大旅遊投訴,結案率為100%。
市旅遊監察大隊隊長許立偉介紹,該大隊對多家旅遊企業進行了檢查,對10家有問題旅行社發出約談通知。旅行者投訴焦點主要集中在幾方面:住宿、用餐等服務不達旅遊合同標準;個別導遊人員講解不夠、擅自增加或減少旅遊項目,變更接待計劃;旅遊車狀況不好;部分旅行社、旅遊景區、滑雪場對旅遊者義務安全提示不夠;旅遊景區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佳、服務意識不強。在一些投訴中,投訴者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旅遊者王先生等3人於2011年6月報名參加由H旅行社組織的港澳6日遊。在報名過程中向旅行社出示了港澳通行證。出發當日登機前,領隊發現王先生等3人的港澳通行證已經超出有效期,只能取消旅遊活動。王先生認為旅行社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要求全額退還團款,並賠償違約金。這種情況,旅行社未能恰當的履行審驗義務,有責任。同時,旅遊者沒有履行義務提供參加旅遊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也是導致旅遊合同無法履行的原因。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應由投訴雙方共同承擔。
市旅遊局發出旅遊消費提示:外出參團旅遊一定要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要與旅行社籤訂旅遊合同,儘可能詳細的在合同中標明旅遊價格所包含的項目及標準;報名參加旅遊費用過低的旅遊團隊時要慎重。